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惠农区污水主管网更新改造项目滨河大道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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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惠农区污水主管网更新改造项目滨河大道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惠审管批字〔2023〕211号


(略) 惠农区综合执法局:

  报来《惠农区综合执法局关于<惠农区污水主管网更新改造项目(滨河大道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惠综执发〔2023〕140号)及其附件收悉。为解决惠农区城区部分路段排水管网年久失修,经常发生管网堵塞、管网腐蚀等造成的路面塌陷、污水外溢、污水渗漏等问题。经研究,同意该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惠农区污水主管网更新改造项目(滨河大道段)

  (项目代码2312-*-17-01-*)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惠农区老城区污水 (略) 建设初期铺设的,管径多为d400-d800,加之管道维护手段落后,多年淤积和堵塞,管道排污能力大大降低,随着社会经济、城市建设 (略) 人口的增加,生活污水量逐年增加,经常发生管网堵塞、管网腐蚀并造成路面塌陷、污水外溢、污水渗漏,污染地下水等问题,严重影响生产环境及道路交通安全,急需实施改造。

  三、项目可行性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改善最广大居民的环境卫生状况和交通出行环境, (略) 居民对改善生活的基本愿望,符合民情民意;项目的资金、技术方案、环保要求及相关实施前期条件已比较成熟,基于现状管道的运行条件,污水管道改造符合我国国情要求,技术可靠,项目主要由政府出资运作,符合政府现行相关政策支持,综上所述,项目的建设符合民情民意,市政配套条件较好,资金有保障,因此,实施该项目在社会经济和群众基础等各方面的条件都是可行的。

  四、项目建设地点

   (略) 惠农区

  五、项目建设单位

   (略) 惠农区综合执法局

  六、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改造及新建惠农区滨河大道(大桥泵站-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管道,共计11110米。分为以下两段:

  (一)大桥提升泵站—(沿滨河大道、兴惠路、钢电路、华谊大道)—华谊大道、滨河大道路口段压力污水管道。其中滨河大道(大桥提升泵站—兴惠路)为改造管段;沿兴惠路、钢电路、华谊大道至滨河大道路口段为新建管道段,改造和新建管道全线总长为10030米。

  (二)滨河大道(华谊大道—第二污水处理厂)重力污水管道。在原管道一侧新建一路进厂重力流主管道,新建主管道长1080米。

  七、项目建设工期

  2024年5月—2025年10月

  八、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估算总投资为12291.03万元,其中工程费11005.66万元,其他费927.38万元,预备费357.99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

  九、项目建设效益

  项目的建设,将彻底改善惠农区老城区的现状污水排放不畅状况, (略) 环境面貌, (略) 品位,保障居民生活质量,为项目区居民创造一个优美和谐的生活环境,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同时对促进 (略) 已建成区排污基础设施得稳步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十、有关要求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达到了必须招标的工程范围。请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公开招标,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相关精神执行。

  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尽快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并按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附件:《惠农区污水主管网更新改造项目(滨河大道段)》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惠审管批字〔2023〕211号


(略) 惠农区综合执法局:

  报来《惠农区综合执法局关于<惠农区污水主管网更新改造项目(滨河大道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惠综执发〔2023〕140号)及其附件收悉。为解决惠农区城区部分路段排水管网年久失修,经常发生管网堵塞、管网腐蚀等造成的路面塌陷、污水外溢、污水渗漏等问题。经研究,同意该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惠农区污水主管网更新改造项目(滨河大道段)

  (项目代码2312-*-17-01-*)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惠农区老城区污水 (略) 建设初期铺设的,管径多为d400-d800,加之管道维护手段落后,多年淤积和堵塞,管道排污能力大大降低,随着社会经济、城市建设 (略) 人口的增加,生活污水量逐年增加,经常发生管网堵塞、管网腐蚀并造成路面塌陷、污水外溢、污水渗漏,污染地下水等问题,严重影响生产环境及道路交通安全,急需实施改造。

  三、项目可行性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改善最广大居民的环境卫生状况和交通出行环境, (略) 居民对改善生活的基本愿望,符合民情民意;项目的资金、技术方案、环保要求及相关实施前期条件已比较成熟,基于现状管道的运行条件,污水管道改造符合我国国情要求,技术可靠,项目主要由政府出资运作,符合政府现行相关政策支持,综上所述,项目的建设符合民情民意,市政配套条件较好,资金有保障,因此,实施该项目在社会经济和群众基础等各方面的条件都是可行的。

  四、项目建设地点

   (略) 惠农区

  五、项目建设单位

   (略) 惠农区综合执法局

  六、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改造及新建惠农区滨河大道(大桥泵站-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管道,共计11110米。分为以下两段:

  (一)大桥提升泵站—(沿滨河大道、兴惠路、钢电路、华谊大道)—华谊大道、滨河大道路口段压力污水管道。其中滨河大道(大桥提升泵站—兴惠路)为改造管段;沿兴惠路、钢电路、华谊大道至滨河大道路口段为新建管道段,改造和新建管道全线总长为10030米。

  (二)滨河大道(华谊大道—第二污水处理厂)重力污水管道。在原管道一侧新建一路进厂重力流主管道,新建主管道长1080米。

  七、项目建设工期

  2024年5月—2025年10月

  八、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估算总投资为12291.03万元,其中工程费11005.66万元,其他费927.38万元,预备费357.99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

  九、项目建设效益

  项目的建设,将彻底改善惠农区老城区的现状污水排放不畅状况, (略) 环境面貌, (略) 品位,保障居民生活质量,为项目区居民创造一个优美和谐的生活环境,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同时对促进 (略) 已建成区排污基础设施得稳步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十、有关要求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达到了必须招标的工程范围。请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公开招标,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相关精神执行。

  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尽快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并按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附件:《惠农区污水主管网更新改造项目(滨河大道段)》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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