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阳光大道茶花大道至雄宝路段楚雄市雄宝路小姑英街至阳光大道道路照明工程及鹿城东路雄宝路至青龙河西岸提升改造工程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楚雄市鹿城镇
楚雄市阳光大道茶花大道至雄宝路段楚雄市雄宝路小姑英街至阳光大道道路照明工程及鹿城东路雄宝路至青龙河西岸提升改造工程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楚雄市鹿城镇
填表日期:2023-12-27
(略) 阳光大道(茶花大道至雄宝路段) (略) 雄宝路(小姑英街至阳光大道)道路照明工程及鹿城东路(雄宝路至青龙河西岸)提升改造工程 | |||
(略) 楚雄彝族 (略) (略) 鹿城镇 | 55841.9 | ||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吴兆强 | ||
1686 | 50.58 | ||
2018-09-13 | |||
改建 | |||
(一) (略) 阳光大道(茶花大道至雄宝路段 ) 道路照明工程,道路全长2214.095米红线宽40米至60米的提升改造工程配置路灯照明:(二)雄宝路(小姑英至阳光大道 ) 道路照明工程,道路全长1860米、红线宽30米的提升改造工程配置路灯照明;(三) 鹿城东路(雄宝路至青龙河西路 )提升改造工程,道路全长420米,南、北侧改造宽度18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健康步道、照明、绿化给水及绿化带 |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运输扬尘采取车辆减速慢行、运输道路洒水 、降尘措施后通过无组织排放排放至大气环境 | |||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施工废水采取分段设置收集池措施后通过收集沉淀处理后排放至项目区,作为洒水降尘 | |||
环保措施: 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部分收集后出售与废品收购站,不可回收部分集中堆放于城管部门运期设置收 |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施工噪声通过采取分段施工,合理布置高噪设备,合理安排工期;营运期噪声通过设置减速带标识牌,经过村庄小区附近减速慢行。 |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改造临时拆除的绿化苗木,施工完成后原样恢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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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3-12-27
(略) 阳光大道(茶花大道至雄宝路段) (略) 雄宝路(小姑英街至阳光大道)道路照明工程及鹿城东路(雄宝路至青龙河西岸)提升改造工程 | |||
(略) 楚雄彝族 (略) (略) 鹿城镇 | (平方米) | 55841.9 | |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吴兆强 | ||
1686 | 50.58 | ||
2018-09-13 | |||
改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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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略) 阳光大道(茶花大道至雄宝路段 ) 道路照明工程,道路全长2214.095米红线宽40米至60米的提升改造工程配置路灯照明:(二)雄宝路(小姑英至阳光大道 ) 道路照明工程,道路全长1860米、红线宽30米的提升改造工程配置路灯照明;(三) 鹿城东路(雄宝路至青龙河西路 )提升改造工程,道路全长420米,南、北侧改造宽度18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健康步道、照明、绿化给水及绿化带 |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运输扬尘采取车辆减速慢行、运输道路洒水 、降尘措施后通过无组织排放排放至大气环境 | |||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施工废水采取分段设置收集池措施后通过收集沉淀处理后排放至项目区,作为洒水降尘 | |||
环保措施: 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部分收集后出售与废品收购站,不可回收部分集中堆放于城管部门运期设置收 |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施工噪声通过采取分段施工,合理布置高噪设备,合理安排工期;营运期噪声通过设置减速带标识牌,经过村庄小区附近减速慢行。 |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改造临时拆除的绿化苗木,施工完成后原样恢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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