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2023年12月25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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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2023年12月25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情况的公示

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2023年12月25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5日-2023年12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6-*

邮箱:*@*63.com

邮编:*

通讯地址: (略) 钟吾南路17号行政审批局三楼东环保窗口


1、

项目名称

3#车间设备升级改造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新沂鲁 (略)

建设地点

新沂经济开发区大桥西路118号现有厂区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方正环保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环评等级

报告表

项目概况

在现有项目基础上对3#浸出车间进行技改,主要是对浸出生产线浸出器、蒸发系统、蒸脱系统等设备进行智能化、自动化升级改造,新增卧式冷却器,花生饼干由水冷变更为风冷,改造完成后,可以达到节能降耗提高产品质量的效果。项目已取得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 (略) 投资项目备案证(新经开备〔2022〕59号),项目代码为:2206-*-89-0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须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水处理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完善厂区排污管网。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蒸汽冷凝水、旋流塔系统废水、碱液喷淋系统废水。旋流塔系统废水、碱液喷淋系统废水经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蒸汽冷凝水接管至新沂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接管废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3、严格落实《报告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施工期应实行封闭施工,落实临时堆放、运输、装卸、施工等过程的扬尘防治措施,确保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营运期饼干降温粉尘依托现有废气处理措施,经3套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一并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DA008)排放;浸出冷凝废气和储罐大小呼吸废气采用“冷凝回收+碱液喷淋塔+除雾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冷粕机干燥冷却颗粒物废气,采用“沙克龙除尘器+袋式除尘器+旋流塔水喷淋”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粕打包产生的粉尘依托现有废气处理措施,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9)。排放本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颗粒物、非*烷总烃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排放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 (略) 地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要求;单位边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非*烷总烃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监控浓度限值”。

现有防护距离为浸出车间外50米,本次技改未超过现有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 (略) 、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4、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震、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关 (略) 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等要求。碱液喷淋塔底渣危险废物应妥善收集、及时处置,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实施转移。

6、严格执行《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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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2023年12月25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5日-2023年12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6-*

邮箱:*@*63.com

邮编:*

通讯地址: (略) 钟吾南路17号行政审批局三楼东环保窗口


1、

项目名称

3#车间设备升级改造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新沂鲁 (略)

建设地点

新沂经济开发区大桥西路118号现有厂区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方正环保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环评等级

报告表

项目概况

在现有项目基础上对3#浸出车间进行技改,主要是对浸出生产线浸出器、蒸发系统、蒸脱系统等设备进行智能化、自动化升级改造,新增卧式冷却器,花生饼干由水冷变更为风冷,改造完成后,可以达到节能降耗提高产品质量的效果。项目已取得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 (略) 投资项目备案证(新经开备〔2022〕59号),项目代码为:2206-*-89-0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须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水处理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完善厂区排污管网。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蒸汽冷凝水、旋流塔系统废水、碱液喷淋系统废水。旋流塔系统废水、碱液喷淋系统废水经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蒸汽冷凝水接管至新沂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接管废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3、严格落实《报告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施工期应实行封闭施工,落实临时堆放、运输、装卸、施工等过程的扬尘防治措施,确保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营运期饼干降温粉尘依托现有废气处理措施,经3套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一并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DA008)排放;浸出冷凝废气和储罐大小呼吸废气采用“冷凝回收+碱液喷淋塔+除雾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冷粕机干燥冷却颗粒物废气,采用“沙克龙除尘器+袋式除尘器+旋流塔水喷淋”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粕打包产生的粉尘依托现有废气处理措施,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9)。排放本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颗粒物、非*烷总烃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排放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 (略) 地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要求;单位边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非*烷总烃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监控浓度限值”。

现有防护距离为浸出车间外50米,本次技改未超过现有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 (略) 、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4、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震、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关 (略) 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等要求。碱液喷淋塔底渣危险废物应妥善收集、及时处置,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实施转移。

6、严格执行《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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