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月2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南安市康洪大道雪峰段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月2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南安市康洪大道雪峰段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略) 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 (略) 康洪大道雪峰段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8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 (略) 康洪大道雪峰段
二、建设地点: (略) 洪濑镇
三、建设单位: (略) 雪峰经济开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泉州众创 (略)
五、项目概况:
本工程,东西走向,西起现状雪梅大道,与雪梅大道呈T型交叉口;东至远期规划康洪大道,道 (略) 主干路,红线宽36m,设计速度40km/h,为双向6车道,道路设计全长815.819m,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道路用地面积34514m2。具体建设内容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水环境
(1)施工期
施工人员就近租用当地居民房作为施工营地,不新建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可直接纳入当地的污水处理系统,不单独外排,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项目施工期会对沿线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施工期主要可通过加强管理来减缓道路建设对沟渠影响,尤其是施工场地和筑路材料运输的管理。在采取合理有效的各项措施后,项目施工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
项目在投入运营中,降雨在道路路面形成的地表径流,是道路主要排水形式。本工程路面径流产生的雨水经线路两侧设置的排水设施收集后,引至沿线渠道,由于路面径流雨水携带的污染物成分相对简单,且含量较低,与路面以外雨水混合得到一定的稀释后,对沿线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从沿线水系的使用功能来看,道路营运期路面径流对周围水域新增贡献量小,不会改变现有水质类别及使用功能,新增的绿化措施有利于水质改善。
6.2大气环境
(1)施工期
运输扬尘对运输路线两侧一定区域的环境空气TSP将造成一定的污染,可能造成局部环境空气TSP超过二级标准,从而对道路沿线两侧的居民区敏感点等产生影响。因此,限速车辆行驶速度及保持路面清洁是减少汽车扬尘的有效办法;在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路面实施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可使空气中的粉尘量减少70%左右,扬尘造成的TSP污染距离可缩小到20~50m范围,降尘效果显著。
施工阶段扬尘的另一个主要来源是露天堆场和裸露场地的风力扬尘,通过减少露天堆放和保证一定的含水量及减少裸露地面是减少风力起尘的有效手段。在采取各项环保措施后,施工扬尘影响可大大减轻。
施工期间运输车辆在物料运输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汽车尾气、各类以燃油为动力的工程机械在管基开挖等施工作业时产生一定的废气,该部分废气排放量少,影响范围较小。
项目周边敏感目标主要为西林村居民。敏感点主要受土方开挖、道路施工等过程产生的扬尘影响,项目在施工期间应做好防护措施,在靠近敏感点一侧采取增设防尘布、围挡、施工场地边界采取洒水防尘措施等;车辆运输物料时,物料上采取遮挡措施,运输车辆经过居住区时应减速慢行并且定期对道路面进行洒水喷淋,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围敏感点大气环境的影响可以降低到较小程度。且项目施工时间短,随着施工活动结束,该影响也将消除。
(2)运营期
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为路面行驶的车辆排放的尾气及车辆轮胎接触路面使路面积尘扬起产生的二次扬尘污染。本工程所处区域地势相对平缓开阔,扩散能力较好,结合地形地貌、气候条件等因素,运营期汽车尾气对沿线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不会造成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超标。另外,道路两侧绿化工程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降低道路汽车尾气对道路两侧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道路沿线环境空气质量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
6.3声环境
(1)施工期
噪声将对沿线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推算150m外基本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标准限值中2类,夜间施工影响将超过200m,可见施工噪声影响范围较大。项目道路建设工程,施工路段较短,产生的声环境污染持续时间小,但是项目建设过程严禁夜间施工,昼间施工过程中应相应采取降噪减振措施。由于整体施工工期较短,则敏感目标受影响时间短;另外,预测受影响人口是只考虑距离衰减,未对期间的绿化、墙壁遮挡进行考虑,因此实际施工噪声的影响程度应比推算值低。
(2)运营期
项目一般路基路段沿线无分布村庄,经过路段为林杂地,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因此道路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对于规划新建敏感点,考虑退让道路红线,同时可对临路建筑合理确定功能分区及布局,对噪声要求相对低的厂房及公建设施等功能区布于面向道路一侧,同时根据《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相关要求做好噪声防治。
6.4固体废物
(1)施工期
本工程产生的土石方, (略) 雪峰开发区 (略) 政道路工程、 (略) 雪峰开发区 (略) 政道路工程进行场地回填利用 (略) 雪峰开发区26-Y-24地块场地平整工程作为绿化覆土,工程建设中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可将水土流失量降到最小。
本工程不另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可就近租用当地居民房作为施工营地,不新建施工营地,因而这部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可依托当地现有的环卫系统处理。道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建筑材料临时堆置产生的废料、施工生产垃圾等,及时送指定的地点处理。
(2)运营期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道路沿线过往行人产生的垃圾以及道路养护、维修产生的土头或其它废旧材料,属于一般性固体废物,加强道路环保的宣传力度,增强司乘人员的环保意识,培养群众环境保护的主人翁责任感,对保护道路及其周边自然环境具有重要意义。项目沿线过往行人产生的垃圾应进行分类收集,可以回收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统一收集后清运到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道路养护、维修产生的土头或其它废旧材料应及时运往指定地点收集处理,则营运期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及水质的影响可以接受。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地址: (略) 美林街道江北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1区02号窗口(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略) 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 (略) 康洪大道雪峰段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8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 (略) 康洪大道雪峰段
二、建设地点: (略) 洪濑镇
三、建设单位: (略) 雪峰经济开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泉州众创 (略)
五、项目概况:
本工程,东西走向,西起现状雪梅大道,与雪梅大道呈T型交叉口;东至远期规划康洪大道,道 (略) 主干路,红线宽36m,设计速度40km/h,为双向6车道,道路设计全长815.819m,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道路用地面积34514m2。具体建设内容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水环境
(1)施工期
施工人员就近租用当地居民房作为施工营地,不新建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可直接纳入当地的污水处理系统,不单独外排,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项目施工期会对沿线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施工期主要可通过加强管理来减缓道路建设对沟渠影响,尤其是施工场地和筑路材料运输的管理。在采取合理有效的各项措施后,项目施工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
项目在投入运营中,降雨在道路路面形成的地表径流,是道路主要排水形式。本工程路面径流产生的雨水经线路两侧设置的排水设施收集后,引至沿线渠道,由于路面径流雨水携带的污染物成分相对简单,且含量较低,与路面以外雨水混合得到一定的稀释后,对沿线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从沿线水系的使用功能来看,道路营运期路面径流对周围水域新增贡献量小,不会改变现有水质类别及使用功能,新增的绿化措施有利于水质改善。
6.2大气环境
(1)施工期
运输扬尘对运输路线两侧一定区域的环境空气TSP将造成一定的污染,可能造成局部环境空气TSP超过二级标准,从而对道路沿线两侧的居民区敏感点等产生影响。因此,限速车辆行驶速度及保持路面清洁是减少汽车扬尘的有效办法;在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路面实施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可使空气中的粉尘量减少70%左右,扬尘造成的TSP污染距离可缩小到20~50m范围,降尘效果显著。
施工阶段扬尘的另一个主要来源是露天堆场和裸露场地的风力扬尘,通过减少露天堆放和保证一定的含水量及减少裸露地面是减少风力起尘的有效手段。在采取各项环保措施后,施工扬尘影响可大大减轻。
施工期间运输车辆在物料运输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汽车尾气、各类以燃油为动力的工程机械在管基开挖等施工作业时产生一定的废气,该部分废气排放量少,影响范围较小。
项目周边敏感目标主要为西林村居民。敏感点主要受土方开挖、道路施工等过程产生的扬尘影响,项目在施工期间应做好防护措施,在靠近敏感点一侧采取增设防尘布、围挡、施工场地边界采取洒水防尘措施等;车辆运输物料时,物料上采取遮挡措施,运输车辆经过居住区时应减速慢行并且定期对道路面进行洒水喷淋,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围敏感点大气环境的影响可以降低到较小程度。且项目施工时间短,随着施工活动结束,该影响也将消除。
(2)运营期
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为路面行驶的车辆排放的尾气及车辆轮胎接触路面使路面积尘扬起产生的二次扬尘污染。本工程所处区域地势相对平缓开阔,扩散能力较好,结合地形地貌、气候条件等因素,运营期汽车尾气对沿线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不会造成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超标。另外,道路两侧绿化工程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降低道路汽车尾气对道路两侧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道路沿线环境空气质量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
6.3声环境
(1)施工期
噪声将对沿线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推算150m外基本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标准限值中2类,夜间施工影响将超过200m,可见施工噪声影响范围较大。项目道路建设工程,施工路段较短,产生的声环境污染持续时间小,但是项目建设过程严禁夜间施工,昼间施工过程中应相应采取降噪减振措施。由于整体施工工期较短,则敏感目标受影响时间短;另外,预测受影响人口是只考虑距离衰减,未对期间的绿化、墙壁遮挡进行考虑,因此实际施工噪声的影响程度应比推算值低。
(2)运营期
项目一般路基路段沿线无分布村庄,经过路段为林杂地,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因此道路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对于规划新建敏感点,考虑退让道路红线,同时可对临路建筑合理确定功能分区及布局,对噪声要求相对低的厂房及公建设施等功能区布于面向道路一侧,同时根据《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相关要求做好噪声防治。
6.4固体废物
(1)施工期
本工程产生的土石方, (略) 雪峰开发区 (略) 政道路工程、 (略) 雪峰开发区 (略) 政道路工程进行场地回填利用 (略) 雪峰开发区26-Y-24地块场地平整工程作为绿化覆土,工程建设中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可将水土流失量降到最小。
本工程不另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可就近租用当地居民房作为施工营地,不新建施工营地,因而这部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可依托当地现有的环卫系统处理。道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建筑材料临时堆置产生的废料、施工生产垃圾等,及时送指定的地点处理。
(2)运营期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道路沿线过往行人产生的垃圾以及道路养护、维修产生的土头或其它废旧材料,属于一般性固体废物,加强道路环保的宣传力度,增强司乘人员的环保意识,培养群众环境保护的主人翁责任感,对保护道路及其周边自然环境具有重要意义。项目沿线过往行人产生的垃圾应进行分类收集,可以回收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统一收集后清运到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道路养护、维修产生的土头或其它废旧材料应及时运往指定地点收集处理,则营运期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及水质的影响可以接受。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地址: (略) 美林街道江北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1区02号窗口(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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