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土壤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公示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土壤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公示
一、企业概况
(略) 成立于1996年, (略) (略) ,发 (略) 名称变更,依次分别为 (略) 、 (略) ,2015年12月变更为现名( (略) )。企业位于临海经济开发区临海大道558号,(项目位于东经121°13′4.30″,北纬28°53′57.59″)经营范围为家具、金属制日用品及训练健身器材制造,钢压延加工,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等。是一家主要 (略) 。
二、重点监测单元识别与分类
序号 | 单元内需要监测的重点场所/设施/设备名称 | 功能(即该重点场所/设施/设备涉及的生产活动) | 涉及有毒有害清单 | 关注污染物 | 设施坐标(中心点坐标) | 是否为隐蔽性设施 | 单元类别(一类/二类) |
单元A | 废水处理车间 | 废水处理设施 | 锌、石油烃 | 铁、锌、石油烃 | 28.*°N 121.*°E | 否 | 一类单元 |
事故应急池 |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启用 | / | 是 | ||||
单元B | 酸洗车间 | 酸洗生产线 | 石油烃 | 铁、锌、石油烃 | 28.*°N 121.*°E | 否 | 一类单元 |
酸洗废水收集池 | / | 是 | |||||
单元C | 危废仓库 | 暂存危险废物 | 含锌废物、石油烃 | 锌、石油烃 | 28.*°N 121.*°E | 否 | 二类单元 |
三、重点单元及相应监测点/监测井的布设位置
单元类别 | 编号 | 类别 | 布点位置 | 经/纬度坐标 |
单元A | AT1 | 表层、深层土壤 | 废水处理中心与事故应急池中间 | 121.*°E 28.*°N |
AS1 | 地下水 | 废水处理中心与事故应急池中间 | ||
单元B | BT1 | 表层、深层土壤 | 酸洗线南面 | 121.*°E 28.*°N |
BS1 | 地下水 | 酸洗线南面 | ||
单元C | CT1 | 表层土壤 | 危废房西面 | 121.*°E 28.*°N |
CS1 | 地下水 | 危废房西面 | ||
/ | S0 (对照点) | 地下水 | 厂区东南角 | 121.*°E 28.*°N |
四、监测结果
企业土壤主要污染物为pH值、锌、砷、镉、铜、铅、汞、镍、铁,砷、镉、铜、铅、汞、镍检测结果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标准;其余石油烃(C10-C40)、VOCs、SVOCs检测指标在所有土壤样品中均未检出,浓度均低于实验室报告检出限,检测结果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标准。
企业地下水主要污染物包括pH值、色度、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硫酸盐、总磷、石油类、耗氧量、氟化物、硝酸盐氮、氨氮、碘化物及重金属(铁、锰、总钠、铍、钡、铊),在全部或部分地下水样品中均有检出,其中点AS1、BS1浊度超过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水质标准值(≤10NTU),其余项目(除总磷、石油类外)检出浓度均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范围之内;其他检测指标在所有地下水样品中均未检出,浓度均低于实验室报告检出限。鉴于浊度非地下水毒理学指标,且本地块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和饮用水源补给使用,在此背景下,其人体健康风险可基本忽略。
五、自行公开
公开内容: (略) 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5日。
公示期内如对该项目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事宜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1月5日前可通过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方式: (略)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临海大道东558号
联系方式: (略) (略)
联系电话:0576-* 地址: (略) 大洋街道张洋路219号
(略) 土壤地下水自行检测报告.pdf |
一、企业概况
(略) 成立于1996年, (略) (略) ,发 (略) 名称变更,依次分别为 (略) 、 (略) ,2015年12月变更为现名( (略) )。企业位于临海经济开发区临海大道558号,(项目位于东经121°13′4.30″,北纬28°53′57.59″)经营范围为家具、金属制日用品及训练健身器材制造,钢压延加工,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等。是一家主要 (略) 。
二、重点监测单元识别与分类
序号 | 单元内需要监测的重点场所/设施/设备名称 | 功能(即该重点场所/设施/设备涉及的生产活动) | 涉及有毒有害清单 | 关注污染物 | 设施坐标(中心点坐标) | 是否为隐蔽性设施 | 单元类别(一类/二类) |
单元A | 废水处理车间 | 废水处理设施 | 锌、石油烃 | 铁、锌、石油烃 | 28.*°N 121.*°E | 否 | 一类单元 |
事故应急池 |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启用 | / | 是 | ||||
单元B | 酸洗车间 | 酸洗生产线 | 石油烃 | 铁、锌、石油烃 | 28.*°N 121.*°E | 否 | 一类单元 |
酸洗废水收集池 | / | 是 | |||||
单元C | 危废仓库 | 暂存危险废物 | 含锌废物、石油烃 | 锌、石油烃 | 28.*°N 121.*°E | 否 | 二类单元 |
三、重点单元及相应监测点/监测井的布设位置
单元类别 | 编号 | 类别 | 布点位置 | 经/纬度坐标 |
单元A | AT1 | 表层、深层土壤 | 废水处理中心与事故应急池中间 | 121.*°E 28.*°N |
AS1 | 地下水 | 废水处理中心与事故应急池中间 | ||
单元B | BT1 | 表层、深层土壤 | 酸洗线南面 | 121.*°E 28.*°N |
BS1 | 地下水 | 酸洗线南面 | ||
单元C | CT1 | 表层土壤 | 危废房西面 | 121.*°E 28.*°N |
CS1 | 地下水 | 危废房西面 | ||
/ | S0 (对照点) | 地下水 | 厂区东南角 | 121.*°E 28.*°N |
四、监测结果
企业土壤主要污染物为pH值、锌、砷、镉、铜、铅、汞、镍、铁,砷、镉、铜、铅、汞、镍检测结果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标准;其余石油烃(C10-C40)、VOCs、SVOCs检测指标在所有土壤样品中均未检出,浓度均低于实验室报告检出限,检测结果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标准。
企业地下水主要污染物包括pH值、色度、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硫酸盐、总磷、石油类、耗氧量、氟化物、硝酸盐氮、氨氮、碘化物及重金属(铁、锰、总钠、铍、钡、铊),在全部或部分地下水样品中均有检出,其中点AS1、BS1浊度超过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水质标准值(≤10NTU),其余项目(除总磷、石油类外)检出浓度均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范围之内;其他检测指标在所有地下水样品中均未检出,浓度均低于实验室报告检出限。鉴于浊度非地下水毒理学指标,且本地块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和饮用水源补给使用,在此背景下,其人体健康风险可基本忽略。
五、自行公开
公开内容: (略) 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5日。
公示期内如对该项目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事宜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1月5日前可通过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方式: (略)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临海大道东558号
联系方式: (略) (略)
联系电话:0576-* 地址: (略) 大洋街道张洋路219号
(略) 土壤地下水自行检测报告.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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