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贺兰县常信乡丁义村8社冷棚2024年以工代赈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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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贺兰县常信乡丁义村8社冷棚2024年以工代赈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贺兰县常信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贺兰县常信乡*义村8社冷棚2024年以工代赈项目立项的函》(常政函〔2023〕199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2311-*-20-01-*

二、建设地点

贺兰县常信乡*义村

三、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新建11栋大拱棚,长70米×宽20米,配套建设温棚相关附属设施;温棚砂砾道路1000㎡,土方平整6000m3,拆除旧渠道300米。

四、项目建设期限

建设期限为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

五、项目总投资

概算总投资5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400万元(其中劳务报酬发放130万元,比例达到32.5%),村级自筹资金100万元。

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以工代赈项目可以施行简易审批有关要求,该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项目建设请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扩大建设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增加资金投入。

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基本建设“四制”要求组织实施。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的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

六、要求

你单位要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发改委令2022年第57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宁发改规发〔2023〕7号)要求实施该项目。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试行简易审批有关要求,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但要建立完善村民参与决策监督和建设主体责任追究机制,确保项目实施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防止暗箱操作、利益输送等情况发生。二要严格落实劳务报酬发放标准。发放劳务报酬总额占中央资金比例不得低于30%,同时要参照本地农民工平均收入水平,合理确定劳务报酬指导标准,督促项目监理单位完善监理日志,如实记录每天参与人数,建立工资发放领取台账。三要严格落实群众务工管理工作。项目所在村委会要会同施工单位做好群众务工管理工作,督促施工单位与务工群众签订用工协议,项目所在村委会应在乡镇、本村村务公示栏对每批次劳务报酬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文件和相关影像资料应作为项目资料归档留存。四要严格把握资金适用范围。中央以工代赈资金只用于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和发放劳务报酬,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不得购买大中型机械设备、交通工具、路灯、垃圾桶、花草、树木、种苗、仔畜、饲料、化肥等物资。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等支出由其他资金予以支持。五要切实加强以工代赈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等工作,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动员当地群众务工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切实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特别是原深度贫困地区脱贫群众和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人口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六要严格执行《2021年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工作指南(试行)》提出的其他相关要求。


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常信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贺兰县常信乡*义村8社冷棚2024年以工代赈项目立项的函》(常政函〔2023〕199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2311-*-20-01-*

二、建设地点

贺兰县常信乡*义村

三、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新建11栋大拱棚,长70米×宽20米,配套建设温棚相关附属设施;温棚砂砾道路1000㎡,土方平整6000m3,拆除旧渠道300米。

四、项目建设期限

建设期限为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

五、项目总投资

概算总投资5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400万元(其中劳务报酬发放130万元,比例达到32.5%),村级自筹资金100万元。

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以工代赈项目可以施行简易审批有关要求,该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项目建设请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扩大建设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增加资金投入。

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基本建设“四制”要求组织实施。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的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

六、要求

你单位要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发改委令2022年第57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宁发改规发〔2023〕7号)要求实施该项目。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试行简易审批有关要求,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但要建立完善村民参与决策监督和建设主体责任追究机制,确保项目实施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防止暗箱操作、利益输送等情况发生。二要严格落实劳务报酬发放标准。发放劳务报酬总额占中央资金比例不得低于30%,同时要参照本地农民工平均收入水平,合理确定劳务报酬指导标准,督促项目监理单位完善监理日志,如实记录每天参与人数,建立工资发放领取台账。三要严格落实群众务工管理工作。项目所在村委会要会同施工单位做好群众务工管理工作,督促施工单位与务工群众签订用工协议,项目所在村委会应在乡镇、本村村务公示栏对每批次劳务报酬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文件和相关影像资料应作为项目资料归档留存。四要严格把握资金适用范围。中央以工代赈资金只用于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和发放劳务报酬,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不得购买大中型机械设备、交通工具、路灯、垃圾桶、花草、树木、种苗、仔畜、饲料、化肥等物资。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等支出由其他资金予以支持。五要切实加强以工代赈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等工作,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动员当地群众务工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切实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特别是原深度贫困地区脱贫群众和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人口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六要严格执行《2021年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工作指南(试行)》提出的其他相关要求。


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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