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发改审批59号抚州市发改委关于抚州市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抚发改审批59号抚州市发改委关于抚州市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抚发改审批〔2023〕59号
(略) 发改 (略) (略) 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略) 大数据中心:
报来《关于 (略) (略) 建设项目进行立项的函》(2023年11月27日)收悉。现就该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部署要求,不 (略) 信息化集约化支撑能力,经研究,原 (略) (略) 建设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11-*-04-04-*)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含各县区)
四、项目单位: (略) 大数据中心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内容为“城市大脑”(含运行指挥中心物理场所、特色应用场景)、市县一体化智慧城管、12345热线升级等。项目使用云资源,CPU不低于2454核、内存不低于7504GB、存储空间不低于881TB,共计173套操作系统、10套中间件、10套数据库,新增算力和存储资源折合标准机架约12个。
六、项目性质:改建、扩建、新建
七、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14000.83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及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
八、接文后,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推进项目前期工作,落实建设条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本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一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2023年12月4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4日印发 |
抚发改审批〔2023〕59号
(略) 发改 (略) (略) 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略) 大数据中心:
报来《关于 (略) (略) 建设项目进行立项的函》(2023年11月27日)收悉。现就该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部署要求,不 (略) 信息化集约化支撑能力,经研究,原 (略) (略) 建设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11-*-04-04-*)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含各县区)
四、项目单位: (略) 大数据中心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内容为“城市大脑”(含运行指挥中心物理场所、特色应用场景)、市县一体化智慧城管、12345热线升级等。项目使用云资源,CPU不低于2454核、内存不低于7504GB、存储空间不低于881TB,共计173套操作系统、10套中间件、10套数据库,新增算力和存储资源折合标准机架约12个。
六、项目性质:改建、扩建、新建
七、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14000.83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及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
八、接文后,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推进项目前期工作,落实建设条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本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一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2023年12月4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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