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降级至橙色预警并执行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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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降级至橙色预警并执行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减阳肺趣虧总指裤胁公室文件
减渭重污染应急办发〔2024)1号
(略) 渭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重污染天气红色预繁降级至橙色预警
并执行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略) 空气质量预测 (略) 气象台会商,预计关中地
区空气质量将有所好转,但污染过程仍将持续,经市重污染天气
应急指挥部批准,我区定于2024年1月1日8时起发布重污染
天气红色预警降级至橙色预警信息,并于1月1日10时执行Ⅱ
级应急响应措施。请各有关部门组织落实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1.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区信息中心负责通过媒体发
布以下健康防护信息: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
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
户外活动。
2.区教育局通知并督导幼儿园、小学、中学及同等学历学校
停止所有户外课程和活动。
3.区卫健局通知并督导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
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每日向 (略) 定点收治及专门
(略) 名单及接诊情况, (略) 民有序就医, (略) 医疗
接诊效率。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
1.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区信息中心负责通过媒体发
布以下建议信息: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实行错峰上下
班: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
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
的原材料及产品的生产和使用。
2.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城建中心、区
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区教育局、兴渭公司负责通知生产过程
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工
期,可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
污染物排放生产工艺的运行时间,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工业减排措施
1.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督导涉气工业
-2
企业严格按照重污染应急减排清单中的Ⅱ级减排措施和比例要
求执行。
(二)移动源减排措施:
2.区交警大队负责督导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含
燃气)、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上路行驶(特殊车辆除
外)。加强重点区域交通疏导。
3.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执法局、区工信局、区城
建中心、区卫健局、区教育局负责辖区内全天禁止渣土运输和工
地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纳入保障类名单和“保交楼”工程、应
急抢险施工除外)。
4.区工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督导涉及大宗物料运输
(日载货车辆进出10辆次以上)的单位禁止使用国IV及以下重型
和中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殊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
督导全区停止使用国Ⅲ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特殊车辆除外)。
(三)物尘源减排措施:
5.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城建中心、区卫健局、区教
育局、兴渭公司负责督导除纳入保障类名单和保交楼的施工工地
(含企业内堆场)停止室外作业。
6.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局负责督导纳入保障类名单和“保
交楼”工程、应急抢险施工等根据需要可继续作业,但应严格执
行“六个百分百”措施,做到绿色施工,作业使用的运输车辆和
非道路移动机械要达到最高限制标准(即国六标准货车、国三标
-3
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或使用新能源车辆,保障类和保交楼工程必
须使用新能源渣土车和商混车。
四、几点要求
1.各街办、各有关部门立即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各项应急措
施。应急响应期间,每日15时前上报当日应急响应情况(邮箱:
wcqtwzm0163.com).
2.我办将对各责任单位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
因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等导致未有效落实应急措施的,追究有
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气污染防
(略) 渭城区重污染
应急指粹事办公室(代)
-4详情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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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阳肺趣虧总指裤胁公室文件
减渭重污染应急办发〔2024)1号
(略) 渭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重污染天气红色预繁降级至橙色预警
并执行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略) 空气质量预测 (略) 气象台会商,预计关中地
区空气质量将有所好转,但污染过程仍将持续,经市重污染天气
应急指挥部批准,我区定于2024年1月1日8时起发布重污染
天气红色预警降级至橙色预警信息,并于1月1日10时执行Ⅱ
级应急响应措施。请各有关部门组织落实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1.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区信息中心负责通过媒体发
布以下健康防护信息: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
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
户外活动。
2.区教育局通知并督导幼儿园、小学、中学及同等学历学校
停止所有户外课程和活动。
3.区卫健局通知并督导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
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每日向 (略) 定点收治及专门
(略) 名单及接诊情况, (略) 民有序就医, (略) 医疗
接诊效率。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
1.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区信息中心负责通过媒体发
布以下建议信息: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实行错峰上下
班: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
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
的原材料及产品的生产和使用。
2.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城建中心、区
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区教育局、兴渭公司负责通知生产过程
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工
期,可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
污染物排放生产工艺的运行时间,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工业减排措施
1.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督导涉气工业
-2
企业严格按照重污染应急减排清单中的Ⅱ级减排措施和比例要
求执行。
(二)移动源减排措施:
2.区交警大队负责督导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含
燃气)、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上路行驶(特殊车辆除
外)。加强重点区域交通疏导。
3.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执法局、区工信局、区城
建中心、区卫健局、区教育局负责辖区内全天禁止渣土运输和工
地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纳入保障类名单和“保交楼”工程、应
急抢险施工除外)。
4.区工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督导涉及大宗物料运输
(日载货车辆进出10辆次以上)的单位禁止使用国IV及以下重型
和中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殊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
督导全区停止使用国Ⅲ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特殊车辆除外)。
(三)物尘源减排措施:
5.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城建中心、区卫健局、区教
育局、兴渭公司负责督导除纳入保障类名单和保交楼的施工工地
(含企业内堆场)停止室外作业。
6.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局负责督导纳入保障类名单和“保
交楼”工程、应急抢险施工等根据需要可继续作业,但应严格执
行“六个百分百”措施,做到绿色施工,作业使用的运输车辆和
非道路移动机械要达到最高限制标准(即国六标准货车、国三标
-3
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或使用新能源车辆,保障类和保交楼工程必
须使用新能源渣土车和商混车。
四、几点要求
1.各街办、各有关部门立即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各项应急措
施。应急响应期间,每日15时前上报当日应急响应情况(邮箱:
wcqtwzm0163.com).
2.我办将对各责任单位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
因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等导致未有效落实应急措施的,追究有
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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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渭城区重污染
应急指粹事办公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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