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东佳钛白粉新材料基地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一次公示
博山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东佳钛白粉新材料基地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一次公示
博山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东佳钛白粉新材料基地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博山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东佳钛白粉新材料基地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博山区山头街道办事处委托 (略) 承担本次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现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相关规定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欢迎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次跟踪评价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环境影响评价对象概况
博山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东佳钛白粉新材料基 (略) 博山经济开发区山头街道办事处东部,东接耐火材料产业园,西到执信路,南至冯八峪村土地,北到万福路,规划面积4平方公里。博山区人民政府于2015年12月31日印发《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博山经济开发区设立新材料产业园东佳钛白粉新材料基地的批复》(博政字〔2015)163号〕。2019年1月5日, (略) 环保局博山分局出具《博山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东佳钛白粉新材料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产业定位以钛白粉化工、功能新材料为集聚的钛化工生产基地,并与高档窑炉耐火材料、日用玻璃共同构成新材料产业园三大主导产业。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博山区人民政府山头街道办事处
联系地址:博山区山头街道新博南路
联系人:王大钊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26.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环保问题感兴趣或有意见、建议的公众,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下载并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将您的意见或建议按上述联系方式反映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将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供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附件:博山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东佳钛白粉新材料基地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意见表
博山区人民政府山头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2日
博山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东佳钛白粉新材料基地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博山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东佳钛白粉新材料基地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博山区山头街道办事处委托 (略) 承担本次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现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相关规定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欢迎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次跟踪评价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环境影响评价对象概况
博山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东佳钛白粉新材料基 (略) 博山经济开发区山头街道办事处东部,东接耐火材料产业园,西到执信路,南至冯八峪村土地,北到万福路,规划面积4平方公里。博山区人民政府于2015年12月31日印发《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博山经济开发区设立新材料产业园东佳钛白粉新材料基地的批复》(博政字〔2015)163号〕。2019年1月5日, (略) 环保局博山分局出具《博山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东佳钛白粉新材料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产业定位以钛白粉化工、功能新材料为集聚的钛化工生产基地,并与高档窑炉耐火材料、日用玻璃共同构成新材料产业园三大主导产业。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博山区人民政府山头街道办事处
联系地址:博山区山头街道新博南路
联系人:王大钊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26.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环保问题感兴趣或有意见、建议的公众,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下载并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将您的意见或建议按上述联系方式反映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将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供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附件:博山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东佳钛白粉新材料基地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意见表
博山区人民政府山头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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