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2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2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特种植物油脂化学品及其衍生物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4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26-*
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特种植物油脂化学品及其衍生物生产项目 | (略) 广安经开区新桥工业园区 | (略) | 四川中环康源 (略) | 项目占地面积约92亩,建构筑物占地面积面积约23489.93平方米,主要建设有生产车间(4栋)、储罐区、原料及成品仓库、废气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事故水池等。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5000吨生物基合成酯、1075吨药用辅料、12000吨特种植物油脂肪酸及5000吨特种脂肪酸衍生物。项目总投资4510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7万元。 | 一、施工期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措施 (一)噪声。严格遵守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有关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避免高噪音声设备同时施工。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各高噪音施工机械应尽量远离外部敏感点,其距离应大于按最大声源计算的衰减距离,如因施工工艺要求,不能满足该距离要求,则应采用局部隔声降噪措施,或在施工现场设置隔声屏障。施工机械选型时,应选用低噪音设备;重点设备均应采用减振防振措施,施工现场应严格监督管理,提高设备安装质量,从声源上控制施工噪音水平,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避免设备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音器的损坏而增加其工作时声压级;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如搅拌机、电锯和加工场,建议在其外加盖简易棚;应最大限度地降低人为噪音,不要采取噪音较大的钢模板作业方式,在操作中尽量避免敲打砼导管,搬卸物品应轻放,施工工具不要乱扔,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对运输车辆应做好妥善安排,行驶路线尽量避开居民点、学校等噪音敏感点,并对行驶时间、速度进行限制,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大气环境。为减少施工扬尘的影响,施工工地应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实施文明施工制度,采用以下防治对策,使得施工中排放的环境空气污染物满足国家有关的排放标准,最大限度控制受影响的范围。严格施工现场规章制度:应采取封闭式施工方式,施工期在现场设置围挡;施工裸露道路应当硬化处理,并定期洒水防止浮尘产生;施工现场宜利用空余地进行简易绿化。控制容易产生扬尘的搬运过程:对土石方开挖作业面应适当洒水;运输车辆、施工场地运输通道应及时清扫、冲洗,道路保持一定湿度;车辆出工地前应设置车轮冲洗设备,尽可能清除表面拈附的泥土;运输车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减少产尘量;运输砂石料、水泥、渣土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上应覆盖篷布;散装水泥罐应进行封闭防护;运输垃圾渣土的施工车辆驶出施工现场时,装载高度不得超过槽帮上沿,并应当将车槽帮和车轮冲洗干净。材料的使用和储存中减少扬尘:混凝土搅拌站应设在工棚内;土方、砂料应存放于临时仓库内,临时堆放的材料表面应采取篷布覆盖或定期洒水等措施;渣土应尽早清运。施工扬尘量主要随管理手段的提高而降低,如措施得当、监管到位,扬尘量将降低50~70%,大大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采取扬尘防治措施,加强施工场地管理和组织秩序,确保施工期间做到文明施工、不扰民、少污染。 (三)固废。建设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弃土、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的少量生活垃圾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施工弃土应及时清运,运出废物应使用苫布遮盖,不得沿街洒落泥土,特别是不能倒入附近的排洪冲沟及河道内,造成水土流失, (略) 政部门批准的指定点(如垃圾填埋场)或作铺路基等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量较少,不得随意丢弃,应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四)水环境。施工前应做好施工区域内临时排水系统的总体规划。施工时应采取建工地临时排水沟供雨水外排,还可筑土堤阻止场外水流入整平场地。施工合同中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治理措施,满足环保有关规定,本着节约用水、减少外排的原则,尽可能回收冲洗水和混凝土养护水;存放油料的施工现场应硬化处理,并做好排水系统设置,车辆、机械冲洗及维修等产生含油废水的施工点,应设置小型隔油、集油设施;灌注桩泥浆水经沉淀处理,去除悬浮物和泥沙后回用为抑尘用水。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含有大量的细菌和病原体,若不妥善处理会对工地周围水环境及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产生影响。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施工期间,施工单位要大力提倡节约用水,并与建设单位协商施工排水和生活污水的处理方式和排放去向,尽量做到集中排放。设备、车辆清洗要在固定地点进行,施工废水排入现有工程其它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 (五)生态环境。本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地基开挖、管道埋设、土方回填、厂区道路修筑以及土石方运输等各项施工、运输活动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现象,影响生态环境。施工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降低施工期生态影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制定严格的环保规章制度,限制作业时间、作业范围,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尽量缩短工期;施工人员、施工车辆以及各种设备应按规定的路线行驶、操作,不得随意破坏道路和农田水利设施等农田基础设施;合理堆放和处置开挖土石,以减少占地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用篷布对临时土方进行遮盖,防止雨水冲刷;施工期挖沟应尽可能选择在旱季,尽量避开雨季,既可能减小施工难度,又加快施工的进度;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都要进行清理整治,拆除临时建筑,打扫地面,重新疏松被碾压后变得密实的土壤,洼地要覆土填平,并及时进行绿化,把水土流失降低至最低水平。 二、运营期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措施 (一)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生产装置区工艺废气、储罐区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以及管道、阀门及机泵密封点泄漏挥发性有机物等环节。工艺废气、储罐区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经过各自收集系统收集后,经碱洗+生物滤池+两级活性炭处理后,经27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上述废气进入厂区废气处理装置统一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排气筒出口污染物满足《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表3污染物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本项目设置2台导热油锅炉(均为1800KW)和2台蒸汽锅炉(0.7T/h高压蒸汽锅炉,6T/h低压蒸汽锅炉),其中1#导热油锅炉和2台蒸汽锅炉共用一根排气筒,2#导热油锅炉为一根独立的排气筒,四台锅炉均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年运行7200h。本项目燃烧烟气均采用低氮燃烧器处理,最后燃烧烟气分别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重点区域中相关要求。 (二)废水。项目废水根据“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治、重复利用、循环使用”的原则,采用“厂区预处理+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方案。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排放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等级标准后,采用管道输送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尾水通过园区排放管道排入渠江。 (三)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各机械设备如各类离心机、风机、各类泵、空压机等运行噪声,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后,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一般固废收集后送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单位处置,或交砖厂制砖使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危废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处置要求,厂区配备危险废物暂存间,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进行分区、分类存放,采取防雨、防渗和防流失等处置措施,保证危险废物厂内临时堆存处置的安全性。 (五)地下水及土壤环境。为防止项目对区域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项目将对厂区内各主要生产管道、设备采取防腐措施,同时采取地面硬化措施和分区防渗措施,将厂区各主要生产单元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简单防渗区,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等级应满足等效粘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0×10-7cm/s;一般污染防治区防渗等级应满足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0×10-7cm/s。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正常状况条件下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为避免非正常状况下污染物渗漏情况发生,环评要求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管理、定期巡视,并于厂区下游布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定期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如发现水质异常,立刻采取有效措施阻止污染物的扩散迁移,将地下水污染控制在局部范围,避免对厂区下游地下水造成污染。项目从源头防控、过程控制、分区防渗等方面采取了土壤污染防护措施,可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及防止渗漏发生,可从源头上控制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的污染源强,确保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的影响处于可接受水平。并且,项目设置了土壤跟踪监测点,定期对土壤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如发现异常或发生事故,加密监测频次,并分析污染原因,确定泄漏污染源,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六)环境风险。本项目为专用化学品制造,生产和使用的物料具有一定的燃爆性、毒害性或腐蚀性。本项目涉及多种危险化学品;其环境风险类型主要是生产区及贮存区的泄漏、火灾和爆炸,以及环保设施出现故障而导致的事故性排放;事故发生后如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将造成环境污染。项目影响范围最广的最大可信事故是液氯储罐泄漏事故。本评价结合项目建设内容、安评、设计和国家相应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提出了相应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最大化地降低项目建设和运行带来的环境风险隐患。同时评价提出了企业制定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内容,并明确企业在运行前应另行编制单独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报主管部门备案。 三、其他部门意见 项目经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备案同意(备案号:川投资备【2211-*-04-01-*】FGQB-0243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特种植物油脂化学品及其衍生物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4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26-*
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特种植物油脂化学品及其衍生物生产项目 | (略) 广安经开区新桥工业园区 | (略) | 四川中环康源 (略) | 项目占地面积约92亩,建构筑物占地面积面积约23489.93平方米,主要建设有生产车间(4栋)、储罐区、原料及成品仓库、废气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事故水池等。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5000吨生物基合成酯、1075吨药用辅料、12000吨特种植物油脂肪酸及5000吨特种脂肪酸衍生物。项目总投资4510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7万元。 | 一、施工期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措施 (一)噪声。严格遵守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有关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避免高噪音声设备同时施工。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各高噪音施工机械应尽量远离外部敏感点,其距离应大于按最大声源计算的衰减距离,如因施工工艺要求,不能满足该距离要求,则应采用局部隔声降噪措施,或在施工现场设置隔声屏障。施工机械选型时,应选用低噪音设备;重点设备均应采用减振防振措施,施工现场应严格监督管理,提高设备安装质量,从声源上控制施工噪音水平,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避免设备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音器的损坏而增加其工作时声压级;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如搅拌机、电锯和加工场,建议在其外加盖简易棚;应最大限度地降低人为噪音,不要采取噪音较大的钢模板作业方式,在操作中尽量避免敲打砼导管,搬卸物品应轻放,施工工具不要乱扔,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对运输车辆应做好妥善安排,行驶路线尽量避开居民点、学校等噪音敏感点,并对行驶时间、速度进行限制,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大气环境。为减少施工扬尘的影响,施工工地应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实施文明施工制度,采用以下防治对策,使得施工中排放的环境空气污染物满足国家有关的排放标准,最大限度控制受影响的范围。严格施工现场规章制度:应采取封闭式施工方式,施工期在现场设置围挡;施工裸露道路应当硬化处理,并定期洒水防止浮尘产生;施工现场宜利用空余地进行简易绿化。控制容易产生扬尘的搬运过程:对土石方开挖作业面应适当洒水;运输车辆、施工场地运输通道应及时清扫、冲洗,道路保持一定湿度;车辆出工地前应设置车轮冲洗设备,尽可能清除表面拈附的泥土;运输车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减少产尘量;运输砂石料、水泥、渣土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上应覆盖篷布;散装水泥罐应进行封闭防护;运输垃圾渣土的施工车辆驶出施工现场时,装载高度不得超过槽帮上沿,并应当将车槽帮和车轮冲洗干净。材料的使用和储存中减少扬尘:混凝土搅拌站应设在工棚内;土方、砂料应存放于临时仓库内,临时堆放的材料表面应采取篷布覆盖或定期洒水等措施;渣土应尽早清运。施工扬尘量主要随管理手段的提高而降低,如措施得当、监管到位,扬尘量将降低50~70%,大大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采取扬尘防治措施,加强施工场地管理和组织秩序,确保施工期间做到文明施工、不扰民、少污染。 (三)固废。建设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弃土、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的少量生活垃圾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施工弃土应及时清运,运出废物应使用苫布遮盖,不得沿街洒落泥土,特别是不能倒入附近的排洪冲沟及河道内,造成水土流失, (略) 政部门批准的指定点(如垃圾填埋场)或作铺路基等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量较少,不得随意丢弃,应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四)水环境。施工前应做好施工区域内临时排水系统的总体规划。施工时应采取建工地临时排水沟供雨水外排,还可筑土堤阻止场外水流入整平场地。施工合同中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治理措施,满足环保有关规定,本着节约用水、减少外排的原则,尽可能回收冲洗水和混凝土养护水;存放油料的施工现场应硬化处理,并做好排水系统设置,车辆、机械冲洗及维修等产生含油废水的施工点,应设置小型隔油、集油设施;灌注桩泥浆水经沉淀处理,去除悬浮物和泥沙后回用为抑尘用水。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含有大量的细菌和病原体,若不妥善处理会对工地周围水环境及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产生影响。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施工期间,施工单位要大力提倡节约用水,并与建设单位协商施工排水和生活污水的处理方式和排放去向,尽量做到集中排放。设备、车辆清洗要在固定地点进行,施工废水排入现有工程其它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 (五)生态环境。本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地基开挖、管道埋设、土方回填、厂区道路修筑以及土石方运输等各项施工、运输活动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现象,影响生态环境。施工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降低施工期生态影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制定严格的环保规章制度,限制作业时间、作业范围,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尽量缩短工期;施工人员、施工车辆以及各种设备应按规定的路线行驶、操作,不得随意破坏道路和农田水利设施等农田基础设施;合理堆放和处置开挖土石,以减少占地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用篷布对临时土方进行遮盖,防止雨水冲刷;施工期挖沟应尽可能选择在旱季,尽量避开雨季,既可能减小施工难度,又加快施工的进度;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都要进行清理整治,拆除临时建筑,打扫地面,重新疏松被碾压后变得密实的土壤,洼地要覆土填平,并及时进行绿化,把水土流失降低至最低水平。 二、运营期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措施 (一)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生产装置区工艺废气、储罐区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以及管道、阀门及机泵密封点泄漏挥发性有机物等环节。工艺废气、储罐区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经过各自收集系统收集后,经碱洗+生物滤池+两级活性炭处理后,经27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上述废气进入厂区废气处理装置统一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排气筒出口污染物满足《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表3污染物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本项目设置2台导热油锅炉(均为1800KW)和2台蒸汽锅炉(0.7T/h高压蒸汽锅炉,6T/h低压蒸汽锅炉),其中1#导热油锅炉和2台蒸汽锅炉共用一根排气筒,2#导热油锅炉为一根独立的排气筒,四台锅炉均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年运行7200h。本项目燃烧烟气均采用低氮燃烧器处理,最后燃烧烟气分别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重点区域中相关要求。 (二)废水。项目废水根据“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治、重复利用、循环使用”的原则,采用“厂区预处理+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方案。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排放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等级标准后,采用管道输送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尾水通过园区排放管道排入渠江。 (三)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各机械设备如各类离心机、风机、各类泵、空压机等运行噪声,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后,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一般固废收集后送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单位处置,或交砖厂制砖使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危废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处置要求,厂区配备危险废物暂存间,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进行分区、分类存放,采取防雨、防渗和防流失等处置措施,保证危险废物厂内临时堆存处置的安全性。 (五)地下水及土壤环境。为防止项目对区域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项目将对厂区内各主要生产管道、设备采取防腐措施,同时采取地面硬化措施和分区防渗措施,将厂区各主要生产单元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简单防渗区,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等级应满足等效粘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0×10-7cm/s;一般污染防治区防渗等级应满足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0×10-7cm/s。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正常状况条件下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为避免非正常状况下污染物渗漏情况发生,环评要求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管理、定期巡视,并于厂区下游布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定期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如发现水质异常,立刻采取有效措施阻止污染物的扩散迁移,将地下水污染控制在局部范围,避免对厂区下游地下水造成污染。项目从源头防控、过程控制、分区防渗等方面采取了土壤污染防护措施,可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及防止渗漏发生,可从源头上控制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的污染源强,确保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的影响处于可接受水平。并且,项目设置了土壤跟踪监测点,定期对土壤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如发现异常或发生事故,加密监测频次,并分析污染原因,确定泄漏污染源,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六)环境风险。本项目为专用化学品制造,生产和使用的物料具有一定的燃爆性、毒害性或腐蚀性。本项目涉及多种危险化学品;其环境风险类型主要是生产区及贮存区的泄漏、火灾和爆炸,以及环保设施出现故障而导致的事故性排放;事故发生后如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将造成环境污染。项目影响范围最广的最大可信事故是液氯储罐泄漏事故。本评价结合项目建设内容、安评、设计和国家相应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提出了相应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最大化地降低项目建设和运行带来的环境风险隐患。同时评价提出了企业制定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内容,并明确企业在运行前应另行编制单独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报主管部门备案。 三、其他部门意见 项目经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备案同意(备案号:川投资备【2211-*-04-01-*】FGQB-024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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