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洲区前山河流域综合整治项目二期污水处理与控制工程子项可行性研究...
关于香洲区前山河流域综合整治项目二期污水处理与控制工程子项可行性研究...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报来《关于报送<香洲区前山河流域综合整治项目(二期)污水处理与控制工程子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阅研究,同意香洲区前山河流域综合整治项目(二期)污水处理与控制工程子项的建设,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及规模
前山河项目(二期)污水处理与控制工 (略) 香洲区凤山西北片区,服务范围主要为金凤排洪渠-南坦路以西, (略) 界,北至观音山,主要收集G105国道沿线三溪科创小镇范围污水。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一)上冲水质净化厂:包括污水处理厂主体、辅助生产用房、管理用房、生活设施用房、地下车库,其中污水处理厂主体包括基坑支护工程、基础工程、箱体及工艺土建、工艺设备等,建设规模土建设备按5万m3/d,建筑面积为29568㎡,辅助生产用房面积为1100㎡,生活设施用房588㎡,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 500㎡。
(二)三溪泵站:包括泵站土建工程、厂区内管道工程、泵站工艺设备、电气工程、自控工程等。建设规模土建按10万m3/d一次实施,设备工程按5万m3/d实施。
(三)净水厂及泵站配套管网工程:管网长度约 9.03km,包括尾水管、污水压力管、污水重力管等。
(四)边坡整治工程:整治范围为水质净化厂东侧及南侧山体,包括削坡、锚杆(索)工程、钢筋混凝土格构、绿化等。
二、工程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一)工程费用投资估算
本工程为前山河项目(二期)污水处理与控制工程子项,按建设 (略) 事前绩效评估意见批复工程费用为58417.37万元内,其中:
1.上冲水质净化厂(含附属设施用房及地下车库)47921.37万元,其中水质净化厂43329.26万元,附属设施用房(含管理用房、辅助生产用房、生活设施用房)809.56万元,地下车库3782.55万元;
2.三溪泵站2199.46万元;
3.净水厂泵站配套管网工程7043.02万元;
4.边坡整治:1253.52万元。
(二)工程资金来源
58,417.37万元由财政统筹安排。
三、工程批复依据文件
(一)《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712号)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
(三)《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
(四)《 (略) 污水系统专项规划(2020-2035)》
(五)《 (略) 城乡生活污水处理“十四五”规划》
(六)《 (略) 人口发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七)《 (略) 香洲区A106c、A106d、A106f编制单位(三溪科创小镇片区)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2022年修改)(公示)》
(八)《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
(九)《 (略) 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2021版)》
(十)《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98-2022)
(十一)《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
(十二)《给排水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十三)《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2〕115号)》
(十四)《 (略) 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纪要(第5号)》
(十五)《 (略) 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纪要(第4号)》
(十六)《关于香洲区前山河流域综合整治项目(二期)污水处理与控制工程的事前绩效评估意见》(2022年11月1日)
(十七)《 (略) 水务局关于再次报送前山河流域综合项目(二期)污水控制与处理子项工程可研报告的复函》(2022 年 7月 14 日)
(十八)《前山河流域综合整治( (略) 城区污水治理综合整治提升工程)项目(二期)(上冲水质净化厂、三溪污水泵站)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
(十九)《区政府党组会议决定事项通知(〔2021〕22号)》
(二十)《研究推进前山河流域综合整治二期项目工作会议纪要(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3〕1号)》
(二十一) (略) 人民政府关于划拨香洲区前山河流域综合整治( (略) 城区污水治理综合整治提升工程)项目(二期)上冲水质净化厂、三溪污水泵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二十二)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规划、政策、规范等文件。
四、要求和建议
(一)请按照《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等项目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各项工作,按规定委托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初步设计,并办理概算审批、预算审批等。务必控制投资额,不得擅自突破。报审概算不得超过可研批复金额,如需分批报审概算,请在首次报审概算时报送分批报送计划。
(二)本工程建设用地紧邻山体,涉及边坡整治、深大基坑开挖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请项目单位及建设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着力增强安全意识,全面夯实安全责任,切实强化安全措施,做好安全预警和防范;相关工程、技术方案报送行业主管部门审查,确保施工安全可靠;加强工程质量监管,时刻紧绷安全生产弦,不得以赶进度为由牺牲安全或者放松安全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助推我区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
(三)请严格按照《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98-2022)》等建设标准,优化和完善设计和方案,确保泵站、管理用房等建构筑物用地规模和建筑面积不超过控制标准。
(四)本次水质净化厂采用地下设计,建议结合实际需求,合理设计,充分利用水质净化厂上部土地,以提升土地利用价值。
(五)《 (略) 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指出,污水治理工作应从源头治理、管网改造、末端处理等多个环节制定系统的整治方案。建议结合源头清污分流、管网缺陷排查改造等工作,合理安排本项目施工时序,确保污水治理工作效果整体提升。此外,应清晰划分本工程配套管网工程与前山河项目(二期)污水管道建设及其他项目污水管道建设界面,避免重复审批和建设。
(六)请项目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做好事中事后跟踪管理,确保绩效目标落到实处。
(七)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八)其他事项详见绩效评估意见。
(略) 香洲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29日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报来《关于报送<香洲区前山河流域综合整治项目(二期)污水处理与控制工程子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阅研究,同意香洲区前山河流域综合整治项目(二期)污水处理与控制工程子项的建设,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及规模
前山河项目(二期)污水处理与控制工 (略) 香洲区凤山西北片区,服务范围主要为金凤排洪渠-南坦路以西, (略) 界,北至观音山,主要收集G105国道沿线三溪科创小镇范围污水。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一)上冲水质净化厂:包括污水处理厂主体、辅助生产用房、管理用房、生活设施用房、地下车库,其中污水处理厂主体包括基坑支护工程、基础工程、箱体及工艺土建、工艺设备等,建设规模土建设备按5万m3/d,建筑面积为29568㎡,辅助生产用房面积为1100㎡,生活设施用房588㎡,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 500㎡。
(二)三溪泵站:包括泵站土建工程、厂区内管道工程、泵站工艺设备、电气工程、自控工程等。建设规模土建按10万m3/d一次实施,设备工程按5万m3/d实施。
(三)净水厂及泵站配套管网工程:管网长度约 9.03km,包括尾水管、污水压力管、污水重力管等。
(四)边坡整治工程:整治范围为水质净化厂东侧及南侧山体,包括削坡、锚杆(索)工程、钢筋混凝土格构、绿化等。
二、工程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一)工程费用投资估算
本工程为前山河项目(二期)污水处理与控制工程子项,按建设 (略) 事前绩效评估意见批复工程费用为58417.37万元内,其中:
1.上冲水质净化厂(含附属设施用房及地下车库)47921.37万元,其中水质净化厂43329.26万元,附属设施用房(含管理用房、辅助生产用房、生活设施用房)809.56万元,地下车库3782.55万元;
2.三溪泵站2199.46万元;
3.净水厂泵站配套管网工程7043.02万元;
4.边坡整治:1253.52万元。
(二)工程资金来源
58,417.37万元由财政统筹安排。
三、工程批复依据文件
(一)《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712号)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
(三)《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
(四)《 (略) 污水系统专项规划(2020-2035)》
(五)《 (略) 城乡生活污水处理“十四五”规划》
(六)《 (略) 人口发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七)《 (略) 香洲区A106c、A106d、A106f编制单位(三溪科创小镇片区)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2022年修改)(公示)》
(八)《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
(九)《 (略) 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2021版)》
(十)《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98-2022)
(十一)《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
(十二)《给排水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十三)《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2〕115号)》
(十四)《 (略) 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纪要(第5号)》
(十五)《 (略) 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纪要(第4号)》
(十六)《关于香洲区前山河流域综合整治项目(二期)污水处理与控制工程的事前绩效评估意见》(2022年11月1日)
(十七)《 (略) 水务局关于再次报送前山河流域综合项目(二期)污水控制与处理子项工程可研报告的复函》(2022 年 7月 14 日)
(十八)《前山河流域综合整治( (略) 城区污水治理综合整治提升工程)项目(二期)(上冲水质净化厂、三溪污水泵站)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
(十九)《区政府党组会议决定事项通知(〔2021〕22号)》
(二十)《研究推进前山河流域综合整治二期项目工作会议纪要(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3〕1号)》
(二十一) (略) 人民政府关于划拨香洲区前山河流域综合整治( (略) 城区污水治理综合整治提升工程)项目(二期)上冲水质净化厂、三溪污水泵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二十二)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规划、政策、规范等文件。
四、要求和建议
(一)请按照《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等项目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各项工作,按规定委托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初步设计,并办理概算审批、预算审批等。务必控制投资额,不得擅自突破。报审概算不得超过可研批复金额,如需分批报审概算,请在首次报审概算时报送分批报送计划。
(二)本工程建设用地紧邻山体,涉及边坡整治、深大基坑开挖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请项目单位及建设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着力增强安全意识,全面夯实安全责任,切实强化安全措施,做好安全预警和防范;相关工程、技术方案报送行业主管部门审查,确保施工安全可靠;加强工程质量监管,时刻紧绷安全生产弦,不得以赶进度为由牺牲安全或者放松安全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助推我区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
(三)请严格按照《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98-2022)》等建设标准,优化和完善设计和方案,确保泵站、管理用房等建构筑物用地规模和建筑面积不超过控制标准。
(四)本次水质净化厂采用地下设计,建议结合实际需求,合理设计,充分利用水质净化厂上部土地,以提升土地利用价值。
(五)《 (略) 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指出,污水治理工作应从源头治理、管网改造、末端处理等多个环节制定系统的整治方案。建议结合源头清污分流、管网缺陷排查改造等工作,合理安排本项目施工时序,确保污水治理工作效果整体提升。此外,应清晰划分本工程配套管网工程与前山河项目(二期)污水管道建设及其他项目污水管道建设界面,避免重复审批和建设。
(六)请项目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做好事中事后跟踪管理,确保绩效目标落到实处。
(七)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八)其他事项详见绩效评估意见。
(略) 香洲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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