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共青城市南湖新城生活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改扩建项目建议书批复
关于共青城市南湖新城生活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改扩建项目建议书批复
关于共青城市南湖新城生活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改扩建项目建议书批复
(略) 南湖新城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的《 (略) 南湖新城生活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改扩建项目建议书的函》(共南管涵〔2023〕59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根据《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文件和202 (略) 第(80)批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表,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满足南湖新城发展的需求,原则同意 (略) 南湖新城生活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改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312-*-04-01-*)。
二、项目单位: (略) 南湖新城管理委员会。
三、建设地点:共青城南湖新城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改造污水管网41km及开挖后的恢复工程,新建污水管网10km及开挖后的恢复工程,改造提升污水提升站3座,污水处理厂用地面积约24亩;建设内容为:更换污水处理MBR膜组件、升级改造信息化平台、新增1万吨/日污水处理设备、生化池、应急调节池等,以及厂网一体化智慧平台。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5亿元,资金来源为本级财政资金和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六、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1年,需要延期的需在届满前30日申请,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1年。如需对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等重要事项进行调整,请按程序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意见。
请你单位尽快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材料报我局审批,并抓紧落实环评、节能、施工许可等建设条件手续,待我局批复后再开展下一步工作。
特此批复。
2023年12月29日
关于共青城市南湖新城生活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改扩建项目建议书批复
(略) 南湖新城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的《 (略) 南湖新城生活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改扩建项目建议书的函》(共南管涵〔2023〕59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根据《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文件和202 (略) 第(80)批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表,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满足南湖新城发展的需求,原则同意 (略) 南湖新城生活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改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312-*-04-01-*)。
二、项目单位: (略) 南湖新城管理委员会。
三、建设地点:共青城南湖新城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改造污水管网41km及开挖后的恢复工程,新建污水管网10km及开挖后的恢复工程,改造提升污水提升站3座,污水处理厂用地面积约24亩;建设内容为:更换污水处理MBR膜组件、升级改造信息化平台、新增1万吨/日污水处理设备、生化池、应急调节池等,以及厂网一体化智慧平台。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5亿元,资金来源为本级财政资金和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六、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1年,需要延期的需在届满前30日申请,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1年。如需对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等重要事项进行调整,请按程序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意见。
请你单位尽快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材料报我局审批,并抓紧落实环评、节能、施工许可等建设条件手续,待我局批复后再开展下一步工作。
特此批复。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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