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棣县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关于做好2023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发展补助项目实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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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棣县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关于做好2023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发展补助项目实施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股室):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发展补助项 目实施的通知》(鲁农计财字〔2023〕35号)及《 (略) 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关于做好2023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发展补助项目实施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的实施工作,经商县财政局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渔业发展支持政策 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农〔2021〕41号),以稳定实施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效益为主线,强化渔业资源养护,增强渔业基础设施、安全生产、创新示范、公共服务能力。落实各级“十四五”渔业发展规划,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实施重点项目,推动产业集群和乡村振兴深度融合,提升产业发展的质量效益、 (略) 场竞争力,不断增加渔民收入,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内容

(一)强化渔业资源养护

1.近海渔业资源养护补贴。 (略) 局审核完成的 2022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额度,做好资金清算,资金不足的可以从本次下达的渔业高质量发展预算列支, (略) 级清算时给予补齐。

2.近海捕捞渔民减船转产。按照每千瓦5000元的补助标准,持续推进纳入全国海洋渔船动态管理系统数据库的近海老、旧捕捞渔船减船转产;渔船报废拆解费用由船舶所有人承担,残值归船舶所有人所有。支持推动老旧不适航的渔船减船转产,采取“先减后补”的方式拨付资金。

3.增殖放流。 (略) 局统筹下达的放流物种、规格和数量,同时结合全县渔业增殖站分布和水域资源承载能力编制县级实施方案,合理确定放流区域、资金规模、放流物种、放流规格,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增殖放流要突出公益性,已明确承包经营主体的水库塘坝不得开展公益性增殖放流。

(二)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

推动设施渔业发展。鼓励新建或升级改造工厂化养殖、淡水*基圆桶养殖园区,重点支持配套或改造的尾水净化与循环利用、机械化智能化信息化、气源热泵等设备,单个企业补助上限原则上不超过配套设备投资额的50%,且不超过500万元。

(三)夯实防灾减灾基础

支持开展对虾疫病防控必须的监测、进排水消杀设施改 造。 (略) 级以上水产原良种场按照无规定疫病水产苗种场要求进行升级改造。

(四)其他

以上项目资金额度确定后,结余资金可支持种业振兴、种 质资源保护区管护、疫病防控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渔政执法船艇码头等装备配备及运维、渔业信息化、渔业品牌建设、推广示范培训、渔业统计、渔业保险、水产加工流通、近海渔船及船上设施更新改造、渔民培训、新品种引进和新模式构建等方面。

三 、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属 (略) 局做好沟通交流,上下协调、有统有分,认真研究落实渔业发展支持政策的措施,将实施重点项目作为推动产业发展的抓手,系统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要将重点项目管理工作分解到岗、落实到人,齐心协力完成项目任务。

(二)科学制定方案。局属各单位要在年初重点项目储备的基础上,筛选、补充优质项目,抓紧组织编制实施方案。局属各单位要于2024年1月13日前将项目初步方案报送县局,县局将组织专家择优评选拟扶持项目,并于1月20日前将项目的实施方案(达到初步设计深度)报市局评审, (略) 海洋发展和渔业局批复后实施。2016年以来,承担燃油补贴改革中央专项及一般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批复满3年尚未完工验收的承担单位不得申报任何项目。

(三)加强资金管理。局属各单位要配合财政部门,严格资金使用方向,突出补助资金的公益性和引导性;要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采取建补结合、以奖代补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促进主体投资积极性,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项目资金监管工作,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严格项目监管。局属各单位要严格过程监管、招投标和公示等关键环节管理,要会同财政部门开展项目绩效考核及督导检查工作,并将考核检查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项目资金安排的重要因素。加强工作督导,严防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补助资金及违规发放补助资金的行为,确保专项资金发挥效益。


附件:2023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无棣县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2023年12月30日

关于做好2023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发展补助项目实施的通知.pdf

附件: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xlsx


局属各单位(股室):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发展补助项 目实施的通知》(鲁农计财字〔2023〕35号)及《 (略) 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关于做好2023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发展补助项目实施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的实施工作,经商县财政局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渔业发展支持政策 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农〔2021〕41号),以稳定实施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效益为主线,强化渔业资源养护,增强渔业基础设施、安全生产、创新示范、公共服务能力。落实各级“十四五”渔业发展规划,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实施重点项目,推动产业集群和乡村振兴深度融合,提升产业发展的质量效益、 (略) 场竞争力,不断增加渔民收入,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内容

(一)强化渔业资源养护

1.近海渔业资源养护补贴。 (略) 局审核完成的 2022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额度,做好资金清算,资金不足的可以从本次下达的渔业高质量发展预算列支, (略) 级清算时给予补齐。

2.近海捕捞渔民减船转产。按照每千瓦5000元的补助标准,持续推进纳入全国海洋渔船动态管理系统数据库的近海老、旧捕捞渔船减船转产;渔船报废拆解费用由船舶所有人承担,残值归船舶所有人所有。支持推动老旧不适航的渔船减船转产,采取“先减后补”的方式拨付资金。

3.增殖放流。 (略) 局统筹下达的放流物种、规格和数量,同时结合全县渔业增殖站分布和水域资源承载能力编制县级实施方案,合理确定放流区域、资金规模、放流物种、放流规格,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增殖放流要突出公益性,已明确承包经营主体的水库塘坝不得开展公益性增殖放流。

(二)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

推动设施渔业发展。鼓励新建或升级改造工厂化养殖、淡水*基圆桶养殖园区,重点支持配套或改造的尾水净化与循环利用、机械化智能化信息化、气源热泵等设备,单个企业补助上限原则上不超过配套设备投资额的50%,且不超过500万元。

(三)夯实防灾减灾基础

支持开展对虾疫病防控必须的监测、进排水消杀设施改 造。 (略) 级以上水产原良种场按照无规定疫病水产苗种场要求进行升级改造。

(四)其他

以上项目资金额度确定后,结余资金可支持种业振兴、种 质资源保护区管护、疫病防控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渔政执法船艇码头等装备配备及运维、渔业信息化、渔业品牌建设、推广示范培训、渔业统计、渔业保险、水产加工流通、近海渔船及船上设施更新改造、渔民培训、新品种引进和新模式构建等方面。

三 、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属 (略) 局做好沟通交流,上下协调、有统有分,认真研究落实渔业发展支持政策的措施,将实施重点项目作为推动产业发展的抓手,系统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要将重点项目管理工作分解到岗、落实到人,齐心协力完成项目任务。

(二)科学制定方案。局属各单位要在年初重点项目储备的基础上,筛选、补充优质项目,抓紧组织编制实施方案。局属各单位要于2024年1月13日前将项目初步方案报送县局,县局将组织专家择优评选拟扶持项目,并于1月20日前将项目的实施方案(达到初步设计深度)报市局评审, (略) 海洋发展和渔业局批复后实施。2016年以来,承担燃油补贴改革中央专项及一般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批复满3年尚未完工验收的承担单位不得申报任何项目。

(三)加强资金管理。局属各单位要配合财政部门,严格资金使用方向,突出补助资金的公益性和引导性;要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采取建补结合、以奖代补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促进主体投资积极性,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项目资金监管工作,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严格项目监管。局属各单位要严格过程监管、招投标和公示等关键环节管理,要会同财政部门开展项目绩效考核及督导检查工作,并将考核检查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项目资金安排的重要因素。加强工作督导,严防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补助资金及违规发放补助资金的行为,确保专项资金发挥效益。


附件:2023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无棣县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2023年12月30日

关于做好2023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发展补助项目实施的通知.pdf

附件: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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