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五通桥区石麟镇人民政府关于选聘地质灾害隐患点专职监测员的公告
乐山市五通桥区石麟镇人民政府关于选聘地质灾害隐患点专职监测员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石麟镇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工作,根据《 (略) 国土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职监测队*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3〕55号)的规定和区防汛办相关要求,石麟镇拟在大桥村、马儿石村、张坳口村、碗厂村、沙坝河村5个村共12个地质灾害隐患点选聘一批地质灾害隐患点专职监测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自愿、公开、公正、持续和服从统一管理。 二、选聘条件 (一)在本地生活或工作,对本地地质环境情况比较熟悉; (二)年龄一般在18岁以上,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热心公益、心理素质好,有一定的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 (三)具有一定文化知识,能够适应地质灾害监测、巡查等工作要求; (四)本人为受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的村(居)民或企事业单位人员,从事过地质灾害防治的优先考虑。 三、选聘名额 大桥村学堂湾、白云寺、白果坪、五桐湾、安子嘴共5人,马儿石村老虎嘴、蒋金沟、五通沟共3人,张坳口村斑竹林湾、烧房湾共2人,沙坝河村湾老坡1人,碗厂村寨子岩1人,共计12人。 四、选聘程序 监测员选拔由本人提出申请,村委会推荐,经镇政府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确认,签订聘用合同。 五、岗位职责 (一)学习掌握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的基本知识,熟知所负责监测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位置、类型、规模、危险区范围、威胁对象、发展趋势、监测内容、监测方法、预警方式、安全撤离路线、临时避难场所等基本情况; (二)按要求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日常监测和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遇有极端天气和汛期应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遇有强降雨时,应加密观测次数,做到雨前检查、雨中巡查、雨后排查,及时掌握隐患点的变化发展情况。当强降雨来临前或出现险情时,及时发出报警信号,并协助镇政府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避险; (三)遵守汛期和地质灾害高风险期值班值守制度,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按时如实完整填写监测记录,定期向镇人民政府、镇自然资源所报告监测情况; (四)妥善保管好配发的器具物品,协助维护好地质灾害隐患点警示牌、标识牌和监测设施设备等; (五)协助发放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主动积极宣传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常识,及时劝阻和上报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不当人为活动,协助开展防灾应急演练工作; (六)参加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举办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做好其他相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六、责任追究 监测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镇政府通报批评,扣减补助经费,情节严重的取消监测员资格,并视情节追究责任。 (一)发现地质灾害隐患或隐患点出现加剧征兆后,不上报、无故拖延或故意隐瞒的; (二)监测工作中责任心不强或疏忽大意,未能及时发现地质灾害变形变化迹象和险情,发生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 (三)未按照要求开展汛期地质灾害巡查和隐患点监测,切实履行巡查、监测职责的; (四)连续三次(或主汛期连续两次)日常考核不合格且无正当理由的,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应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监测资格。 七、劳务补贴标准 (略) 自然资源厅、财政厅下达的标准和区自然资源局标准执行。目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4100元,如标准发生变动,按新标准执行。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1月2日—11日,地点:分别在石麟镇大桥村、马儿石村、张坳口村、碗厂村、沙坝河村村委会。 特此公告。 (略) 五通桥区石麟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为切实做好石麟镇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工作,根据《 (略) 国土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职监测队*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3〕55号)的规定和区防汛办相关要求,石麟镇拟在大桥村、马儿石村、张坳口村、碗厂村、沙坝河村5个村共12个地质灾害隐患点选聘一批地质灾害隐患点专职监测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自愿、公开、公正、持续和服从统一管理。 二、选聘条件 (一)在本地生活或工作,对本地地质环境情况比较熟悉; (二)年龄一般在18岁以上,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热心公益、心理素质好,有一定的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 (三)具有一定文化知识,能够适应地质灾害监测、巡查等工作要求; (四)本人为受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的村(居)民或企事业单位人员,从事过地质灾害防治的优先考虑。 三、选聘名额 大桥村学堂湾、白云寺、白果坪、五桐湾、安子嘴共5人,马儿石村老虎嘴、蒋金沟、五通沟共3人,张坳口村斑竹林湾、烧房湾共2人,沙坝河村湾老坡1人,碗厂村寨子岩1人,共计12人。 四、选聘程序 监测员选拔由本人提出申请,村委会推荐,经镇政府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确认,签订聘用合同。 五、岗位职责 (一)学习掌握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的基本知识,熟知所负责监测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位置、类型、规模、危险区范围、威胁对象、发展趋势、监测内容、监测方法、预警方式、安全撤离路线、临时避难场所等基本情况; (二)按要求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日常监测和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遇有极端天气和汛期应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遇有强降雨时,应加密观测次数,做到雨前检查、雨中巡查、雨后排查,及时掌握隐患点的变化发展情况。当强降雨来临前或出现险情时,及时发出报警信号,并协助镇政府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避险; (三)遵守汛期和地质灾害高风险期值班值守制度,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按时如实完整填写监测记录,定期向镇人民政府、镇自然资源所报告监测情况; (四)妥善保管好配发的器具物品,协助维护好地质灾害隐患点警示牌、标识牌和监测设施设备等; (五)协助发放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主动积极宣传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常识,及时劝阻和上报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不当人为活动,协助开展防灾应急演练工作; (六)参加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举办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做好其他相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六、责任追究 监测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镇政府通报批评,扣减补助经费,情节严重的取消监测员资格,并视情节追究责任。 (一)发现地质灾害隐患或隐患点出现加剧征兆后,不上报、无故拖延或故意隐瞒的; (二)监测工作中责任心不强或疏忽大意,未能及时发现地质灾害变形变化迹象和险情,发生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 (三)未按照要求开展汛期地质灾害巡查和隐患点监测,切实履行巡查、监测职责的; (四)连续三次(或主汛期连续两次)日常考核不合格且无正当理由的,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应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监测资格。 七、劳务补贴标准 (略) 自然资源厅、财政厅下达的标准和区自然资源局标准执行。目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4100元,如标准发生变动,按新标准执行。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1月2日—11日,地点:分别在石麟镇大桥村、马儿石村、张坳口村、碗厂村、沙坝河村村委会。 特此公告。 (略) 五通桥区石麟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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