锌槽/锌铝槽导轮组EVO清洗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锌槽/锌铝槽导轮组EVO清洗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 锌槽/锌铝槽导轮组(EVO)清洗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西海岸新区黄岛街道茂山路1022号 | |
建设单位: | 贝卡尔特(青岛)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佳华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年01月04日 至 2024年01月10日 | |
项目概况: | 一、项目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街道茂山路1022号,利用现有预处理车间内闲置区域进行扩建,不新增占地面积。主要建设导轮组清洗线1条,主要生产设备包括酸洗槽1台、水洗槽1台、防爆电动葫芦1台、碱液喷淋塔1套等,主要原辅材料为盐酸2.1吨/年(依托现有项目产生的废盐酸)、片碱0.003吨/年、缓蚀剂0.003吨/年等。项目建成后每年集中清洗一次导轮组(3-4组/年)。 项目总投资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根据《报告表》 (略) 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出具的技术评估意见,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喷淋废水经现有2#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50t/d、处理工艺“Ca(OH)2中和+混凝反应”)处理后,通过现有DW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廉湾河水质净化厂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运行过程加强管理,做好分区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对工程设计、施工相关档案资料存档。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工序均位于封闭车间内。项目酸洗废气经新建的碱液喷淋塔处理后并入预处理车间现有的水喷淋塔进一步处理,尾气依托现有1支20m高排气筒DA009排放。 氯化氢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氯化氢厂界监控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严格落实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规范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减少无组织排放,确保厂区内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限值要求。 项目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和实际情况定期添加碱液等耗材,留存详细的购买、添加、处置台账,台账至少保存3年。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其他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酸、水洗废液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现有的130m2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无新增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按规范建立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我局备案。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西海岸新区双珠路166号2号楼3楼 | |
邮政编码: | * |
项目名称: | 锌槽/锌铝槽导轮组(EVO)清洗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西海岸新区黄岛街道茂山路1022号 | |
建设单位: | 贝卡尔特(青岛)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佳华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年01月04日 至 2024年01月10日 | |
项目概况: | 一、项目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街道茂山路1022号,利用现有预处理车间内闲置区域进行扩建,不新增占地面积。主要建设导轮组清洗线1条,主要生产设备包括酸洗槽1台、水洗槽1台、防爆电动葫芦1台、碱液喷淋塔1套等,主要原辅材料为盐酸2.1吨/年(依托现有项目产生的废盐酸)、片碱0.003吨/年、缓蚀剂0.003吨/年等。项目建成后每年集中清洗一次导轮组(3-4组/年)。 项目总投资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根据《报告表》 (略) 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出具的技术评估意见,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喷淋废水经现有2#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50t/d、处理工艺“Ca(OH)2中和+混凝反应”)处理后,通过现有DW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廉湾河水质净化厂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运行过程加强管理,做好分区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对工程设计、施工相关档案资料存档。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工序均位于封闭车间内。项目酸洗废气经新建的碱液喷淋塔处理后并入预处理车间现有的水喷淋塔进一步处理,尾气依托现有1支20m高排气筒DA009排放。 氯化氢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氯化氢厂界监控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严格落实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规范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减少无组织排放,确保厂区内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限值要求。 项目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和实际情况定期添加碱液等耗材,留存详细的购买、添加、处置台账,台账至少保存3年。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其他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酸、水洗废液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现有的130m2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无新增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按规范建立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我局备案。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西海岸新区双珠路166号2号楼3楼 | |
邮政编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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