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浦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三元正极材料水洗工艺水资源综合利用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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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浦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三元正极材料水洗工艺水资源综合利用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浙江浦 (略)

三元正极材料水洗工艺水资源综合利用提升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 364号)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开展期间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浦 (略) 三元正极材料水洗工艺水资源综合利用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桐乡经济开发区高新西三路1060号

项目投资:总投资1500万元人民币

项目性质:改建

建设内容:利用公司现有土地厂房,建设一套洗水系统,洗水系统即全套装置采用“废水收集池+MF系统+pH调节+超滤膜+RO1+RO2+RO3+EDI+MVR蒸发浓缩结晶”技术进行废水零排放处理,同时预计回收3067t/a硫酸锂盐。另外本项目增加2个80立方和2个50立方的液氧储罐及相应汽化器作为主项目三元正极材料生产的配套设施,;同时增加一套废匣钵打磨线、增加一条滤网制作线、增加产品研发检测实验室,远期增加建设一座空分站。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详见表1。


表1 建设项目周围主要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要素

序号

保护目标名称

相对规划区位置

保护要求

名称

UTM坐标

保护内容(人)

保护对象

方位

最近距离/m

X/m

Y/m

环境空气/环境风险

1

李家弄安置区

*.12

*.66

~3500

居民

W

~150

二类区

2

灵安社区

*.24

*.54

~2000

居民

NW

~490

3

灵安村

*.14

*.20

~3000

居民

N

~1300

4

红旗村

*.15

*.50

~4100

居民

W

~1650

5

新农村

*.38

*.74

~2900

居民

SW

~2030

6

三村村

*.93

*.02

~2600

居民

S

~2270

7

永安村

*.80

*.01

~2820

居民

S

~1850

8

长新村

*.18

*.43

~3300

居民

SE

~780

9

史桥村

*.80

*.25

~3300

居民

SE

~2070

10

桑园桥村

*.56

*.02

~2700

居民

E

~2200

环境风险

11

店街塘村

*.16

*.33

~3400

居民

SW

~3810

12

毛水浜村

*.81

*.71

~2300

居民

SE

~3470

13

西牛桥村

*.31

*.37

~2100

居民

NW

~3800

14

路家园村

*.62

*.17

~2850

居民

NW

~2750

15

联庄村

*.43

*.95

~1200

居民

W

~4010

16

高桥社区

*.14

*.64

~2300

居民

SE

~2840

17

新丰村

*.24

*.84

~2590

居民

SE

~4450

18

迎丰村

*.14

*.85

~4150

居民

SE

~3620

19

百福村

*.69

*.88

~2450

居民

E

~4470

20

庆丰村

*.94

*.81

~3700

居民

NE

~3250

21

安乐村

*.98

*.46

~2000

居民

NE

~4210

22

环南村

*.54

*.06

~3200

居民

N

~2760

23

众善村

*.49

*.88

~2550

居民

N

~4275

24

复兴社区

*.43

*.78

~1000

居民

NE

~3798

25

同庆社区

*.55

*.44

~1300

居民

NE

~3925

地表水

1

南日港

E

~130

水环境Ⅲ类标准

2

长山河

S

~410

地下水

1

区域潜水含水层

/

/

地下水环境Ⅲ类标准

声环境

1

李家弄安置区

*.12

*.66

~3500

居民

W

~150

2类区功能区达标,不产生噪声扰民

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质量

*域生态

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与稳定性


三、环境质量现状情况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1)根据《 (略) 环境状况公报(2022年)》,20 (略) 环境空气质量能达到二类区标准,属达标区。

(2)2022年7~9月监测期间,本项目建设场地周边环境空气各监测点项目所在区域的特征污染因子硫酸、HCl小时值和日均值、锰及其化合物日均值优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的浓度参考限值,非*烷总烃浓度满足原国家环保总局相关规范说明取值,镍及其化合物小时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计算值,TSP日均值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GB3095-2012)。

2、水环境质量现状

(1)根据《 (略) 环境状况公报(2022年)》中的相关内容,项目西侧约1.6km的常规监测断面长山河蒋之庙桥2022年地表水监测断面,评价结果,结果为Ⅲ类。

(2)2023年8~9月监测期间,监测期间,本项目周边内河水体各测点位各监测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标准,符合相应水功能区的水质目标要求,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3、声环境质量现状

监测期间,建设项目所在地厂界噪声均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相关标准限值。

4、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监测期间,本项目各土壤环境采样点基本项目和其他项目重金属和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指标均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四、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分析,在正常工况下本项目各类废气污染物排放均可达到相应环境标准,本项目污染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根据计算结果,本项目不需要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产与生活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纳入 (略) 进一步处理,尾 (略) 排江工程排至钱塘江,不会对区域水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生产区初期雨水均纳入污水系统,不向周围地表水体排放,因此基本不会影响周边地表水质量,且随着“五水共治”、“剿灭劣V 类”等行动的持续开展,区域地表水水质还将进一步改善。同时本项目严防事故性排放,确保不加重内河污染。要求园区管委会和环保部门加强督察,严格监督园区内企业的清污分流和污水预处理工作。

3、噪声影响分析

本项目实施后,南厂区、北厂区厂界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敏感点噪声贡献值叠加背景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地下水及土壤影响分析

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好建设项目的废水集中收集预处理工作,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包括生产装置区、固废堆场的地面防渗工作,特别是污水处理设施构筑物的防沉降措施,在此基础上项目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只要严格执行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固废暂存和处置措施,本项目固废均能得到安全有效的贮存和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是生产车间及储罐区等,有一定的泄漏和火灾、爆炸风险和有毒有害危险,风险事故可能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及周围人群健康产生不同程度的不利影响。

建设单位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园区上级应急预案相衔接,在发生超出事故企业自身解决能力突发环境事件时能有效的进行应急联动。以上措施为控制本工程可能发生的各类、各级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并最终消除其环境影响,提供了有效的技术保障和应急保障,可以使风险事故对环境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范围内。因此本次评价认为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控的。

五、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2 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类别

防治措施

废水

(1)本项目在北厂区北侧建设1套洗水系统,三元正极材料水洗水、实验室检测废水、车间清洗废水经洗水系统,经过“废水收集池+MF系统+pH调节+超滤膜+RO1+RO2+RO3+EDI+MVR蒸发浓缩结晶”处理,经处理后的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于生产,实现零排放。生活废水、初期雨水、循环冷却水排入厂区废水处理站处理后纳管排放。厂区废水处理站工艺为 “混凝沉淀”,集中处理后一并纳管排入 (略) 处理。

(2)厂区设有标准的废水排放口并设置了检查井;雨排口设置回收泵回收初期雨水、设置了标准的雨排口。厂区总计建设约1600m3的事故应急池,兼做初期雨水收集池。

废气

本项目废气均进行收集处理:

●在正极车间2建设配套布袋除尘粉尘废气处理设施,烧结工序装料粉尘、其他工序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DA002、DA003、DA004;

●匣钵打磨工序粉尘收集后经滤筒除尘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DA005;

●筛网制作线有机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DA006;

●实验室酸性废气经碱液吸收后经通风橱集中收集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7;

●实验室的分样少量粉尘经滤筒除尘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8;

●水洗系统浓硫酸使用的石墨硫酸稀释器进行稀释,石墨硫酸稀释器自带循环冷却水冷却装置,可有效控制稀释过程温度,降低酸雾产生量。少量挥发气体随稀硫酸排入稀硫酸罐体一部分随着换热重新液化,另一部分通过稀硫酸罐呼吸阀排放。

噪声

采用低噪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固废

本项目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执行分类收集和暂存。

地下水及土壤

(1)雨污分流,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后纳入污水处理站处理;

(2)车间及仓库地面设置防渗层、防漏、防流失措施;危险废物仓库设置收集和导流系统。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和开发区规划环评的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从预测结果来看项目实施后周围环境质量符合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 (略) 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项目建设符合《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682号令)和《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修正)中要求,故项目满足环保审批原则。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询方式和期限

(1)征求意见的对象: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2)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3)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环评文件及本项目环评的补充信息。

(4)公示时间: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16日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浙江浦 (略)

地址:桐乡经济开发区高新西三路1060号

联系人:张超 联系电话:0573-*

(2)环评单位:浙江碧扬 (略)

地址: (略) 万塘路317号华星世纪大楼503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71-*

(3)当地及审批环保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地址: (略) 康民东路 (略) 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二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3-*

八、环评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审批前,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全本)将在浙江浦 (略) 提供公开查阅。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2023).docx

浙江浦 (略)

2024年1月2日


浙江浦 (略)

三元正极材料水洗工艺水资源综合利用提升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 364号)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开展期间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浦 (略) 三元正极材料水洗工艺水资源综合利用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桐乡经济开发区高新西三路1060号

项目投资:总投资1500万元人民币

项目性质:改建

建设内容:利用公司现有土地厂房,建设一套洗水系统,洗水系统即全套装置采用“废水收集池+MF系统+pH调节+超滤膜+RO1+RO2+RO3+EDI+MVR蒸发浓缩结晶”技术进行废水零排放处理,同时预计回收3067t/a硫酸锂盐。另外本项目增加2个80立方和2个50立方的液氧储罐及相应汽化器作为主项目三元正极材料生产的配套设施,;同时增加一套废匣钵打磨线、增加一条滤网制作线、增加产品研发检测实验室,远期增加建设一座空分站。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详见表1。


表1 建设项目周围主要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要素

序号

保护目标名称

相对规划区位置

保护要求

名称

UTM坐标

保护内容(人)

保护对象

方位

最近距离/m

X/m

Y/m

环境空气/环境风险

1

李家弄安置区

*.12

*.66

~3500

居民

W

~150

二类区

2

灵安社区

*.24

*.54

~2000

居民

NW

~490

3

灵安村

*.14

*.20

~3000

居民

N

~1300

4

红旗村

*.15

*.50

~4100

居民

W

~1650

5

新农村

*.38

*.74

~2900

居民

SW

~2030

6

三村村

*.93

*.02

~2600

居民

S

~2270

7

永安村

*.80

*.01

~2820

居民

S

~1850

8

长新村

*.18

*.43

~3300

居民

SE

~780

9

史桥村

*.80

*.25

~3300

居民

SE

~2070

10

桑园桥村

*.56

*.02

~2700

居民

E

~2200

环境风险

11

店街塘村

*.16

*.33

~3400

居民

SW

~3810

12

毛水浜村

*.81

*.71

~2300

居民

SE

~3470

13

西牛桥村

*.31

*.37

~2100

居民

NW

~3800

14

路家园村

*.62

*.17

~2850

居民

NW

~2750

15

联庄村

*.43

*.95

~1200

居民

W

~4010

16

高桥社区

*.14

*.64

~2300

居民

SE

~2840

17

新丰村

*.24

*.84

~2590

居民

SE

~4450

18

迎丰村

*.14

*.85

~4150

居民

SE

~3620

19

百福村

*.69

*.88

~2450

居民

E

~4470

20

庆丰村

*.94

*.81

~3700

居民

NE

~3250

21

安乐村

*.98

*.46

~2000

居民

NE

~4210

22

环南村

*.54

*.06

~3200

居民

N

~2760

23

众善村

*.49

*.88

~2550

居民

N

~4275

24

复兴社区

*.43

*.78

~1000

居民

NE

~3798

25

同庆社区

*.55

*.44

~1300

居民

NE

~3925

地表水

1

南日港

E

~130

水环境Ⅲ类标准

2

长山河

S

~410

地下水

1

区域潜水含水层

/

/

地下水环境Ⅲ类标准

声环境

1

李家弄安置区

*.12

*.66

~3500

居民

W

~150

2类区功能区达标,不产生噪声扰民

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质量

*域生态

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与稳定性


三、环境质量现状情况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1)根据《 (略) 环境状况公报(2022年)》,20 (略) 环境空气质量能达到二类区标准,属达标区。

(2)2022年7~9月监测期间,本项目建设场地周边环境空气各监测点项目所在区域的特征污染因子硫酸、HCl小时值和日均值、锰及其化合物日均值优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的浓度参考限值,非*烷总烃浓度满足原国家环保总局相关规范说明取值,镍及其化合物小时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计算值,TSP日均值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GB3095-2012)。

2、水环境质量现状

(1)根据《 (略) 环境状况公报(2022年)》中的相关内容,项目西侧约1.6km的常规监测断面长山河蒋之庙桥2022年地表水监测断面,评价结果,结果为Ⅲ类。

(2)2023年8~9月监测期间,监测期间,本项目周边内河水体各测点位各监测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标准,符合相应水功能区的水质目标要求,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3、声环境质量现状

监测期间,建设项目所在地厂界噪声均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相关标准限值。

4、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监测期间,本项目各土壤环境采样点基本项目和其他项目重金属和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指标均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四、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分析,在正常工况下本项目各类废气污染物排放均可达到相应环境标准,本项目污染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根据计算结果,本项目不需要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产与生活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纳入 (略) 进一步处理,尾 (略) 排江工程排至钱塘江,不会对区域水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生产区初期雨水均纳入污水系统,不向周围地表水体排放,因此基本不会影响周边地表水质量,且随着“五水共治”、“剿灭劣V 类”等行动的持续开展,区域地表水水质还将进一步改善。同时本项目严防事故性排放,确保不加重内河污染。要求园区管委会和环保部门加强督察,严格监督园区内企业的清污分流和污水预处理工作。

3、噪声影响分析

本项目实施后,南厂区、北厂区厂界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敏感点噪声贡献值叠加背景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地下水及土壤影响分析

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好建设项目的废水集中收集预处理工作,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包括生产装置区、固废堆场的地面防渗工作,特别是污水处理设施构筑物的防沉降措施,在此基础上项目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只要严格执行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固废暂存和处置措施,本项目固废均能得到安全有效的贮存和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是生产车间及储罐区等,有一定的泄漏和火灾、爆炸风险和有毒有害危险,风险事故可能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及周围人群健康产生不同程度的不利影响。

建设单位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园区上级应急预案相衔接,在发生超出事故企业自身解决能力突发环境事件时能有效的进行应急联动。以上措施为控制本工程可能发生的各类、各级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并最终消除其环境影响,提供了有效的技术保障和应急保障,可以使风险事故对环境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范围内。因此本次评价认为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控的。

五、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2 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类别

防治措施

废水

(1)本项目在北厂区北侧建设1套洗水系统,三元正极材料水洗水、实验室检测废水、车间清洗废水经洗水系统,经过“废水收集池+MF系统+pH调节+超滤膜+RO1+RO2+RO3+EDI+MVR蒸发浓缩结晶”处理,经处理后的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于生产,实现零排放。生活废水、初期雨水、循环冷却水排入厂区废水处理站处理后纳管排放。厂区废水处理站工艺为 “混凝沉淀”,集中处理后一并纳管排入 (略) 处理。

(2)厂区设有标准的废水排放口并设置了检查井;雨排口设置回收泵回收初期雨水、设置了标准的雨排口。厂区总计建设约1600m3的事故应急池,兼做初期雨水收集池。

废气

本项目废气均进行收集处理:

●在正极车间2建设配套布袋除尘粉尘废气处理设施,烧结工序装料粉尘、其他工序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DA002、DA003、DA004;

●匣钵打磨工序粉尘收集后经滤筒除尘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DA005;

●筛网制作线有机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DA006;

●实验室酸性废气经碱液吸收后经通风橱集中收集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7;

●实验室的分样少量粉尘经滤筒除尘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8;

●水洗系统浓硫酸使用的石墨硫酸稀释器进行稀释,石墨硫酸稀释器自带循环冷却水冷却装置,可有效控制稀释过程温度,降低酸雾产生量。少量挥发气体随稀硫酸排入稀硫酸罐体一部分随着换热重新液化,另一部分通过稀硫酸罐呼吸阀排放。

噪声

采用低噪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固废

本项目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执行分类收集和暂存。

地下水及土壤

(1)雨污分流,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后纳入污水处理站处理;

(2)车间及仓库地面设置防渗层、防漏、防流失措施;危险废物仓库设置收集和导流系统。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和开发区规划环评的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从预测结果来看项目实施后周围环境质量符合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 (略) 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项目建设符合《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682号令)和《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修正)中要求,故项目满足环保审批原则。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询方式和期限

(1)征求意见的对象: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2)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3)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环评文件及本项目环评的补充信息。

(4)公示时间: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16日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浙江浦 (略)

地址:桐乡经济开发区高新西三路1060号

联系人:张超 联系电话:0573-*

(2)环评单位:浙江碧扬 (略)

地址: (略) 万塘路317号华星世纪大楼503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71-*

(3)当地及审批环保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地址: (略) 康民东路 (略) 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二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3-*

八、环评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审批前,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全本)将在浙江浦 (略) 提供公开查阅。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2023).docx

浙江浦 (略)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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