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新 (略) 锅炉改造项目

(略) 剡湖街道罗东路28号

浙江新 (略)

为满足供热范围内热用户企业日益增长的供热需要,企业利用RDF燃料棒和生物质燃料替代热负荷增加所需的燃料煤,对现有部分锅炉(2#、3#、4#、5#、7#)的燃料供应系统、燃烧系统等进行改造,在不增加煤炭指标的情况下,实现上述锅炉掺烧RDF燃料棒和生物质燃料的目的。项目实施后,锅炉容量、装机规模均不变,年运行时间增加。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书面材料,按此材料,环评期间在相关网站、周边相关单位信息公告栏等处开展了公示;许可受理前,在相关网站进行了环评全本公开。

企业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相关环保措施

废水:做好厂区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措施。化水站废水经中和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冷却水排水部分回用,部分纳管排放;输煤栈桥等处冲洗废水经沉淀后部分回用,部分纳管排放。锅炉排污水回用于循环冷却系统补充水;净水站废水、湿电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脱硫系统。

废气:锅炉废烟气均采用新型循环流化床低氮燃烧技术+炉内喷石灰石粉+SNCR-SCR+烟气循环流化床法+布袋除尘器+湿电除尘器的烟气处理工艺。石灰石粉仓、灰库、渣库和筛破间库体顶部配置了布袋除尘器。

固废:项目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脱硫飞灰、废滤袋等为待鉴定固废,在未完成鉴定前需按照危废进行管理。炉渣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贮存,及时出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集中处置。

噪声:采取措施后达标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575-*、* 传真:0575-*

通讯地址: (略) 越城区凤林西路178 (略) 政务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新 (略) 锅炉改造项目

(略) 剡湖街道罗东路28号

浙江新 (略)

为满足供热范围内热用户企业日益增长的供热需要,企业利用RDF燃料棒和生物质燃料替代热负荷增加所需的燃料煤,对现有部分锅炉(2#、3#、4#、5#、7#)的燃料供应系统、燃烧系统等进行改造,在不增加煤炭指标的情况下,实现上述锅炉掺烧RDF燃料棒和生物质燃料的目的。项目实施后,锅炉容量、装机规模均不变,年运行时间增加。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书面材料,按此材料,环评期间在相关网站、周边相关单位信息公告栏等处开展了公示;许可受理前,在相关网站进行了环评全本公开。

企业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相关环保措施

废水:做好厂区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措施。化水站废水经中和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冷却水排水部分回用,部分纳管排放;输煤栈桥等处冲洗废水经沉淀后部分回用,部分纳管排放。锅炉排污水回用于循环冷却系统补充水;净水站废水、湿电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脱硫系统。

废气:锅炉废烟气均采用新型循环流化床低氮燃烧技术+炉内喷石灰石粉+SNCR-SCR+烟气循环流化床法+布袋除尘器+湿电除尘器的烟气处理工艺。石灰石粉仓、灰库、渣库和筛破间库体顶部配置了布袋除尘器。

固废:项目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脱硫飞灰、废滤袋等为待鉴定固废,在未完成鉴定前需按照危废进行管理。炉渣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贮存,及时出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集中处置。

噪声:采取措施后达标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575-*、* 传真:0575-*

通讯地址: (略) 越城区凤林西路178 (略) 政务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