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12号审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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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12号审计结果公告

关于金台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政策执行及专项资金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2023年12月2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 (略) 审计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政策执行及专项资金审计调查工作方案》要求,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金台区2020-2022年度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政策执行及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等方面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现将专项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食品安全法规及监督管理政策落实和执行情况。区委、区政府出台了《 (略) 金台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略) 金台区党政领导干部和区级部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等。成立金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建立金台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协作体系,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府重点工作。

(二)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及其他专项整治活动执行情况。截至2022年底,全区共有学校、幼儿园食堂82家,明厨亮灶率100%、“互联网+明厨亮灶”率100%。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 (略) 场、农村假冒食品等专项整治百余次,受理投诉举报1435起,办结率98.5%,挽回经济损失30.24万元。立案查处各类食品安全案件234起,处理处罚93.30万元。

(三) (略) 场及网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政策情况。截至2022年底, (略) 场9家,市场内食品经营户682户、食用农产品商户435户全部建立监管档案,集中检查入场销售者1018户次。全区小作坊237户,小餐饮853户,食品经营户3274户,食品生产企业24户。完成食品生产企业检查42户次,市场监管所联合检查小作坊371户次,检查覆盖率100%。食品摊贩已备案295户。

(四)食品监督抽检及检验检测政策执行情况。2020-2022年度食品抽检工作均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2020年完成抽检任务1108批次,合格率98.92%。2021年完成抽检任务1158批次,合格率98.53%。2022年完成抽检任务1050批次,合格率98.57%。

(五)食品安全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2020年,区财政投入食品安全资金200.60万元,其中支出抽检经费99.53万元,食品安全协管员补助15.60万元。2021年,投入食品安全资金199.98万元,其中支出抽检经费50.05万元,食品安全协管员补助24.87万元。2022年,投入食品安全资金238.98万元,其中支出抽检经费102.33万元,食品安全协管员补助10万元,食品安全救助保险11.28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食品安全法规及监督管理政策落实和执行情况

1.食品原材料采购、存放不规范。

2.公共厕所选址不当。

(二) (略) 场及网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政策情况

(略) 场快检不合格产品处理不规范。

(三)食品监督抽检及检验检测政策执行情况

1.第三方承检机构资格审核不严。

2.检测中心实验室闲置。

3.确定2021年第三方承检机构不规范。

(四)食品安全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1.食品药品监管示范所以奖代补资金使用不规范。

2.未对2020-2021年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

3.年初预算编制不完整、不准确。

三、审计建议

1.建立完善各项制度。一是建立科学合理的第三方承检机构监督管理评价制度,着力规范抽检工作,加强对第三方承检机构抽检质量的把控。二是建立完善监督机制。完善落实部门联动机制,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之间加强信息数据共享,提高监管效率。

2.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一是加大基层食药所建设力度,提高基层食品安全协管员待遇保障水平、强化协管员业务培训,优化基层所资源配置。二是提高辖区内食品从业人员水平。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对线上学台建设使用,强化大数据支撑。 (略) 上要求,加快对“陕生鲜”“陕冷链”小程序的推广宣传。

3.提高食品安全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完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评价办法,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将绩效纳入预算管理全过程,进一步强化对项目支出预算的绩效评估,切实提升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研究审计整改工作,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资金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目前,除检测中心实验室闲置问题正在整改,其余问题均已整改。


关于金台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政策执行及专项资金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2023年12月2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 (略) 审计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政策执行及专项资金审计调查工作方案》要求,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金台区2020-2022年度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政策执行及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等方面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现将专项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食品安全法规及监督管理政策落实和执行情况。区委、区政府出台了《 (略) 金台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略) 金台区党政领导干部和区级部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等。成立金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建立金台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协作体系,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府重点工作。

(二)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及其他专项整治活动执行情况。截至2022年底,全区共有学校、幼儿园食堂82家,明厨亮灶率100%、“互联网+明厨亮灶”率100%。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 (略) 场、农村假冒食品等专项整治百余次,受理投诉举报1435起,办结率98.5%,挽回经济损失30.24万元。立案查处各类食品安全案件234起,处理处罚93.30万元。

(三) (略) 场及网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政策情况。截至2022年底, (略) 场9家,市场内食品经营户682户、食用农产品商户435户全部建立监管档案,集中检查入场销售者1018户次。全区小作坊237户,小餐饮853户,食品经营户3274户,食品生产企业24户。完成食品生产企业检查42户次,市场监管所联合检查小作坊371户次,检查覆盖率100%。食品摊贩已备案295户。

(四)食品监督抽检及检验检测政策执行情况。2020-2022年度食品抽检工作均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2020年完成抽检任务1108批次,合格率98.92%。2021年完成抽检任务1158批次,合格率98.53%。2022年完成抽检任务1050批次,合格率98.57%。

(五)食品安全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2020年,区财政投入食品安全资金200.60万元,其中支出抽检经费99.53万元,食品安全协管员补助15.60万元。2021年,投入食品安全资金199.98万元,其中支出抽检经费50.05万元,食品安全协管员补助24.87万元。2022年,投入食品安全资金238.98万元,其中支出抽检经费102.33万元,食品安全协管员补助10万元,食品安全救助保险11.28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食品安全法规及监督管理政策落实和执行情况

1.食品原材料采购、存放不规范。

2.公共厕所选址不当。

(二) (略) 场及网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政策情况

(略) 场快检不合格产品处理不规范。

(三)食品监督抽检及检验检测政策执行情况

1.第三方承检机构资格审核不严。

2.检测中心实验室闲置。

3.确定2021年第三方承检机构不规范。

(四)食品安全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1.食品药品监管示范所以奖代补资金使用不规范。

2.未对2020-2021年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

3.年初预算编制不完整、不准确。

三、审计建议

1.建立完善各项制度。一是建立科学合理的第三方承检机构监督管理评价制度,着力规范抽检工作,加强对第三方承检机构抽检质量的把控。二是建立完善监督机制。完善落实部门联动机制,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之间加强信息数据共享,提高监管效率。

2.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一是加大基层食药所建设力度,提高基层食品安全协管员待遇保障水平、强化协管员业务培训,优化基层所资源配置。二是提高辖区内食品从业人员水平。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对线上学台建设使用,强化大数据支撑。 (略) 上要求,加快对“陕生鲜”“陕冷链”小程序的推广宣传。

3.提高食品安全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完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评价办法,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将绩效纳入预算管理全过程,进一步强化对项目支出预算的绩效评估,切实提升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研究审计整改工作,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资金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目前,除检测中心实验室闲置问题正在整改,其余问题均已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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