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金刚产业园—碳晶陶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华夏金刚产业园—碳晶陶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本工程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福建华夏 (略) (略) (略) 德化县鹏祥工业区,拟投资16830万元,建设华夏金刚产业园—碳晶陶瓷建设项目。设计年产碳晶陶瓷制品1400万件,分两期实施,一期年产碳晶陶瓷制品700万件,新建标准厂房3座,新增建筑面积36170.8m2,其中一期先行建设标准厂房1座,建筑面积15555.11m2。新增员工50人,均不住宿。年生产300天,实行一天2班,一班8小时生产制。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项目建设后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非正常工况下,各环境敏感点污染物贡献浓度明显增加,企业应加强环保设备维护和管理,尽量避免非正常工况的产生。结合全厂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预测,各污染物厂界外均达标,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 (略) 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表4三级标准和德化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管至德化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排入浐溪。
项目外排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由于本项目主要产噪设备均位于生产车间内,且生产车间到厂界有一定的距离,在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并考虑户外声传播衰减情况,本工程设备的运行噪声在各厂界处的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的标准限值,不会对厂界外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基本上能够遵循分类管理、妥善储存、合理处置的原则,进行固废处置。符合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一般固废大多作为二次资源进行了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三、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华夏 (略)
通讯地址: (略) 德化县鹏祥工业区
联 系 人:苏总
联系电话:*
四、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福建 (略)
联系地址: (略) 新罗区东肖镇东华社区龙腾南路16号A幢101D
联 系 人:黄工
联系电话:*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在此公示,征求公众以下方面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本项目的信息来源、建设看法和态度;
(2)公众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的认识;
(3)公众就项目对个人利益的环境影响认识;
(4)公众对最关心的环境问题认为所需的环保对策;
(5)公众对该项目的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六、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方式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采取的公众参与方式:通过网站、公告并结合书面问卷调查的方式向公众征求意见。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本工程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福建华夏 (略) (略) (略) 德化县鹏祥工业区,拟投资16830万元,建设华夏金刚产业园—碳晶陶瓷建设项目。设计年产碳晶陶瓷制品1400万件,分两期实施,一期年产碳晶陶瓷制品700万件,新建标准厂房3座,新增建筑面积36170.8m2,其中一期先行建设标准厂房1座,建筑面积15555.11m2。新增员工50人,均不住宿。年生产300天,实行一天2班,一班8小时生产制。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项目建设后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非正常工况下,各环境敏感点污染物贡献浓度明显增加,企业应加强环保设备维护和管理,尽量避免非正常工况的产生。结合全厂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预测,各污染物厂界外均达标,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 (略) 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表4三级标准和德化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管至德化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排入浐溪。
项目外排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由于本项目主要产噪设备均位于生产车间内,且生产车间到厂界有一定的距离,在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并考虑户外声传播衰减情况,本工程设备的运行噪声在各厂界处的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的标准限值,不会对厂界外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基本上能够遵循分类管理、妥善储存、合理处置的原则,进行固废处置。符合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一般固废大多作为二次资源进行了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三、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华夏 (略)
通讯地址: (略) 德化县鹏祥工业区
联 系 人:苏总
联系电话:*
四、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福建 (略)
联系地址: (略) 新罗区东肖镇东华社区龙腾南路16号A幢101D
联 系 人:黄工
联系电话:*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在此公示,征求公众以下方面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本项目的信息来源、建设看法和态度;
(2)公众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的认识;
(3)公众就项目对个人利益的环境影响认识;
(4)公众对最关心的环境问题认为所需的环保对策;
(5)公众对该项目的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六、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方式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采取的公众参与方式:通过网站、公告并结合书面问卷调查的方式向公众征求意见。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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