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石山县交通运输局关于《积石山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修订版的公示
积石山县交通运输局关于《积石山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修订版的公示
积石山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积石山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
(修订)版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关于建设“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完善工作机制,靠实工作责任,推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略) 农村公路条例》等法律 (略) 交通运输厅《 (略) 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县纳入列养计划的公路共871.202公里,其中县道11条218.712公里、乡道13条155.391公里、村道132条497.099公里。
附件:1.积石山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2.积石山县农村公路县、乡、村路长“路长”名单
积石山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修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关于建设“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完善工作机制,靠实工作责任,推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略) 农村公路条例》等法律 (略) 交通运输厅《 (略) 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甘交公路〔2021〕1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建立和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建立覆盖全县县道、乡道、村道的路长制组织管理体系。通过落实路长制,进一步靠实农村公路县、乡(镇)、村主体责任,形成权责清晰、齐抓共管、高效运转的农村公路管养机制和财政资金主导、社会力量支持的资金保障机制,切实提高农村公路管养能力、路况水平、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保护全面协调发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
二、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一)组织形式
按照“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的三级管养原则,全面建立县乡(镇)村三级路长制。设立县、乡(镇)总路长,建立县、乡(镇)主要负责人担任总路长的组织管理体系。按照“一路一长”要求,由县、乡(镇)总路长确定每一条县道、乡道、村道路长,并结合实际设立农村公路专管员。县、乡(镇)两级设立总路长办公室,县级总路长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乡(镇)级总路长办公室设在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实行乡(镇)级总路长向县级总路长负责,下级路长对上级路长负责和部门分工负责的路长责任分工制度。
(二)路长设置
1.县级总路长:为本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运营和信息化建设的总负责人,由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
2.县道路长:本辖区内每条县道分别设立一名路长,由县政府领导担任。
3.乡(镇)级总路长:为本辖区内乡道、村道建设、养护、管理、运营和路域环境整治的总负责人,由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
4.乡道路长:各乡(镇)辖区内每条乡道分别设立一名路长,由乡(镇)级总路长确定一名科级领导担任。一条乡道途经多个乡(镇)的,由各乡(镇)按照所辖路段分别设立路长。
5.村道路长:每条村道按照所辖路段分别设立一名路长,由乡(镇)级总路长确定村民委员会主任或其他村干部担任。
6.县、乡(镇)、村农村公路专管员:根据辖区内农村公路等级、数量和任务等实际情况,县道专管员由县地方道路养护站工作人员担任;乡道专管员由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工作人员担任;村道专管员由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公益性岗位人员担任。
(三)工作职责
1.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主要负责在全县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各项工作的协调、指导、督查和考核工作。
2.县总路长及其办公室
县总路长是本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对本县推行路长制的组织、调度、协调和监督工作,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和管养以及路域环境整治资金,协调处理“四好农村路”建设、路域环境整治、路产路权保护等重大问题;督导下级路长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审定乡镇总路长考评结果;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下级路长进行问责处理。
县总路长办公室负责制定本县路长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负责督促落实县路长的工作部署和问题处置,以及督导、考核具体工作,建立考评机制,强化激励、问责。
3.乡镇总路长及其办公室
乡(镇)总路长主要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和养护管理工作,并协助县总路长和指导村路长,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协助交通执法部门做好路产路权保护工作。
乡(镇)总路长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乡(镇)总路长工作部署和问题处置,督导、考核村级路长。
4.村级路长
主要负责建立村道管护群众组织,并做好村道的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协助县、乡(镇)总路长做好本村过境县道、乡道的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工作。
5.省、县、乡、村道路长及农村公路专管员
按照“一路一档”要求,牵头对各自的责任道路现状进行调查摸底,找准该路治理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重点难点,建立健全每条道路的管理档案。按照“一路一策”要求,根据管理档案,研究制定各自责任道路的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治理方案,确定治理目标和具体措施,并协调组织责任单位和相关部门有计划分步骤进行整治。农村公路专管员负责农村公路日常巡查、隐患排查及灾损信息核查、上报,负责信息化数据采集、上传等工作,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和调处涉路纠纷。
6、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按照职责分工,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解决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决策事项,推进路长制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指导协调道路管理突发事件媒体报道、舆情监测、信息发布和应对。
县司法局(县政府法制办):负责推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修订;协调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将路长制工作纳入县政府目标督查和考核内容,加强督查考核,并注重考核结果运用。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打击涉嫌侵害公路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农村公路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加大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协调配合整治公路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
县发改局:负责做好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维修等重点项目的立项审批等前期工作,推进农村公路项目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资金筹措及路长制办公室工作经费,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县交通运输局:承担县级总路长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规划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做好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维修、水毁修复以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依法查处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加强非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治理;监督、检查各类工程建设运输车辆造成公路污染扬尘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城乡结合部等重点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进行集中整治;组织开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农村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建设用地的管控,加大对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严格控制公路两侧建设和村民建房的用地审批,对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擅自挖砂取石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农村公路路网林带的建设,指导各绿化主体责任单位对公路沿线绿化美化;严格农村公路两侧行道树的管理,对乱砍滥伐行道树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配合处置影响公路通行安全的树木。
县水务局: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维修工程划定采砂区域,加强河道采砂企业管理,禁止非法采砂行为。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积石山分局:负责指导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开展对公路沿线排污单位环境执法监管;配合开展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处置公路污染突发事件。
县住建局:负责加强途经城乡规划区段农村公路两侧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配合做好公路用地范围内违法建筑的拆除和建筑垃圾侵占公路行为的查处;督促建设单位对上路行使的运料车辆抛、洒、滴、漏等行为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加强农村公路沿线耕地废旧地膜等农业废弃物的清理整治;配合查处侵占公路进行农业生产的违法行为。
县市场监管局: (略) 场监管,重点查处取缔公路沿线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
县审计局:负责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养护管理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工作。
电信、移动、联通、电力、广电网络等有关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略) 公路路政管理条例》规定,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杆)线、电缆等设施,需事先报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部门审批。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实现“有路必管”。大力推进“县统一执法,乡(镇)、村协助执法”的工作方式,建立“县有路政员、乡(镇)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100%。大力整治路域环境,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同时,加大农村公路日常综合执法力度,及时检查、制止和处理各种侵占、破坏公路的行为,依法保护路产路权。
(二)创新日常养护模式,实现“有路必养”。按照“一路一策”要求,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可采取个人、农户分段承包、“ (略) +农户”、建设区域性交通综合服务中心等方式进行养护,并签订合同,落实养护责任和质量目标。同时,根据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管理相关要求,合理设置道路养护员公益性岗位,吸纳农村贫困户、零就业、低保户等贫困家庭成员参与,帮助贫困群众提高收入。
(三)深化管养体制改革,努力实现“四化目标”。强力推进规范化,加快建立规范化农村公路养护组织体系、路政管理体系和养护生产组织体系。积极推进专业化,努力打造专业化的养护管理人才队*,不断提升农村公路养护专业化水平。扎实推进机械化,推广应用成熟的养护工程施工工艺和施工设备,通过机械化提升养护效率和质量。同时,鼓励推行冷再生、废弃混凝土再生利用技术,节约原材料,循环利用废料,保护环境,降低成本。 (略) 场化,积极推进农村公路社会化养护,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探索政企共养等养护模式。
(四)推进农村公路大数据建设,实现管养信息化。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现农村公路信息化全覆盖。通过信息化管理手段,完成路况巡查、应急处置、信息上报等工作。各级总路长可随时掌握农村公路路基、路面、桥隧涵构造物、交通安全设施、防排水设施、应急设备物资储备等基础数据,检查指导公路病害、水毁的预防和抢险、抢修、保畅工作。信息化按照初报、续报、终报流程,由各级路长、专管员及社会公众通过手机微信、公众号、App等向农村公路管理信息平台上报公路病害、灾毁等情况,各级总路长可通过信息化平台直接指导公路灾害处治。
(五)健全农村公路防灾抗灾体系,逐步推广农村公路灾毁保险。我县地处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地带,近年来水毁等地质灾害造成农村公路损毁严重,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筹措困难。为逐步建立健全农村公路防灾抗灾保障体系,县、乡(镇)、村要积极探索对辖区内易发、频发自然灾害的农村公路购买保险,并争取将农村公路灾毁保险费用列入地方财政预算,通过保险赔付方式筹措灾毁抢修重建资金,利用社会资源拓宽农村公路修复资金渠道。
(六)落实县级财政资金,保障管理养护到位。县财政按照政策规定保障总路长办公室工作经费和养护资金到位,实行专款专用。乡(镇)总路长办公室(农村公路管理所)工作经费按标准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不足部分由各乡(镇)自筹解决。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总路长办公室办公用品购置、业务工作差费、专管员培训等。专项养护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公路路基路面预防性养护、路基路面病害修复、桥隧病害治理、指路标识系统完善、公路安全防护等基础设施的改善、修复;“四好农村路”示范建设方面投入以及农村公路养护评比激励等支出。
(七)建立考核监督机制,增强履职担当意识。将路长制管理工作列入县政府对各乡(镇)及成员单位年度综合业绩考评范围;县级总路长办公室采取明查暗访、定期考核等方式对乡(镇)总路长、各级路长和农村公路专管员的责任落实情况、管理效果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价,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重点督办、验收反馈。建立乡(镇)总路长、各级路长的考核评价体系,切实增强路长履职意识。对于履职不作为或无故未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对在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中绩效突出的优秀路长予以奖励,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依据。
四、管理流程及标准
(一)管理流程
“路长制”实施巡查→处置→督查→通报管理流程。
巡查。各级路长要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巡查,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要加大巡查频率,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或进行交办。
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相关部门和乡(镇)、村要各负其责,根据职能职责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并做好记录。需要协调解决的,上报县级总路长制办公室统一收集、转办相关责任单位。
督查。问题交办到责任单位后,县级总路长办公室对各问题办理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通报。县级总路长办公室对问题处置和督查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并作为考核依据。
(二)管理标准
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除应达到各项公路养护技术规范要求标准之外,应达到以下标准。
1.养护及时。要按照固定周期进行及时日常养护和预防性养护,保持路况质量良好。对出现的病害及时进行处治,防止因养护不及时造成病害扩大。
2.干净整洁。组织专职养护人员和受益群众,及时清理路面障碍物和抛洒物;清除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堆积物。加强管辖路段沿线住户、门店、企业和建设工地的管理,禁止占用公路及公路用地堆物放料,禁止向路面排水、排污;制止占路打粮晒粮;制止在护栏、绿化等设施上晾晒;制止擅自设置广告牌、指路牌等非公路标牌,清除遮挡公路标牌视线的障碍物;发现公路水毁、路面破损、设施缺失要按照“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的职责及时处置。
3.安全有序。管控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含桥下)建筑物及地面构造物,制止不符合间距要求的建房(距离公路边沟外沿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村道不少于3米);开展源头治超,发现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及时举报;发现损坏、污染公路等违法行为及时通知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制止在路面、桥面随意停车;制止擅自新增平交路口,防止增加安全隐患点;管辖路段两旁的建设工地一律围挡作业,严禁施工车辆出现粘带泥土和抛洒滴漏、污染公路现象;禁止公路边摆摊设点,规劝经营户离开公路边沟进行经营;对季节性水果、农副产品的销售,引导经营户在不影响公路安全、畅通和美观的地点集中销售,统一管理。
4.美化绿化。加强公路两旁绿化,适时对行道树等植被浇水、除虫,每年至少修剪1次以上,确保生长良好。对沿线路段适宜地段结合地形地貌适当造景,进行美化。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批示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推进全县农村公路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措施,加快推进路长制各项工作,确保按工作目标时限要求完成路长制组织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开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新局面。
(二)明确工作要求。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推行路长制工作的具体措施。各乡(镇)要建立健全本乡(镇)路长制工作方案和机构,研究细化工作职责,并按照工作方案落实人员、靠实工作责任。要进一步细化管理流程,把监督管理责任覆盖到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的全过程。
(三)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路长制联席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督导检查制度、问题督办制度、公示公告制度、考核验收制度。健全部门联动机制,细化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职责,促使路长制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各司其职,协同推进,自觉服从总路长的协调和管理,确保路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人员投入和资金投入相结合的工作保障机制,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要在路段与路段之间、路段与产权单位之间建立路长工作联系机制,相互沟通、相互配合,消除盲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路长监管体系。
(四)严格考核问责。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绩效考核评价体系,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等方式,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水平,督查考核结果适时予以通报。
(五)积极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新媒体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的护路爱路良好氛围。要及时报道管理成效,介绍推广经验,提高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参与度。要在道路明显位置竖立路长公示牌,标明道路名称、路长职责、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加大新闻媒体的曝光力度,及时曝光有损路容路貌的行为,督促责任单位整改,为路长制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附件:积石山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关于成立积石山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全面推行路长制,是创新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大举措。为推进“路长制”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积石山县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
组 长:杨春香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 组 长:杨兴德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汪 源 副县长
成 员:齐怀举 县政府信息中心主任
滕汉霞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 鹏 县交通运输局长
马玉虎 县发改局长
马 磊 县财政局长
马成海 县审计局长
张进祥 县人社局长
马旭光 县自然资源局长
崔延楠 县住建局长
何永明 县农业农村局长
马 彪 县水务局长
马中奎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积石山分局局长
马雪俊 县工信局长
马如山 县司法局长
张亨熙 县公安局副局长
马有才 县交警大队长
马小兵 吹麻滩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安济林 大河家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马文渊 居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马作良 癿藏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马学智 石塬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齐学花 安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世友 银川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马 竞 刘集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周永芳 柳沟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马生菊 关家川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张宗元 胡林家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赵生辉 寨子沟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王宗忠 徐扈家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马志军 郭干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鲁存龙 中咀岭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韩文秀 铺川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谭英海 小关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积石山县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张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并指导协调乡镇全面推进落实路长制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同志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积石山县农村公路县道“路长”养护任务 | ||||||
序号 | 路线行政等级 | 道路名称 | 路线编码 | 路线长度 (km) | 途径乡(镇) | 县级路长 |
1 | 县道 | 旅游大通道 | X* | 57.237 | 小 关 | 杨春香 |
中咀岭 | ||||||
居 集 | ||||||
寨子沟 | ||||||
吹麻滩 | ||||||
柳 沟 | ||||||
刘 集 | ||||||
大河家 | ||||||
2 | 县道 | 井沟-银川 | X* | 10.779 | 银 川 | 杨春香 |
3 | 县道 | 王台-安集 | X* | 14.014 | 安 集 | 杨春香 |
4 | 县道 | 柳沟-大河家 | X* | 31.556 | 柳 沟 | 杨春香 |
石 塬 | ||||||
大河家 | ||||||
5 | 县道 | 寨子沟-居集 | X* | 23.497 | 寨子沟 | 汪 源 |
徐扈家 | ||||||
郭 干 | ||||||
居 集 | ||||||
6 | 县道 | 刘集-大河家 | X* | 12.141 | 刘 集 | 汪 源 |
大河家 | ||||||
7 | 县道 | 民俗村-刘坊桥 | X* | 14.822 | 吹麻滩 | 汪 源 |
石 塬 | ||||||
刘 集 | ||||||
8 | 县道 | 大河家-关门 | X* | 5.390 | 大河家 | 汪 源 |
9 | 县道 | 关牙口-黄草坪 | X* | 17.188 | 胡林家 | 汪 源 |
关家川 | ||||||
柳 沟 | ||||||
10 | 县道 | 居集-卧龙沟 | X* | 18.167 | 居 集 | 汪 源 |
中咀岭 | ||||||
小 关 | ||||||
11 | 县道 | 银川-桥头 | X* | 16.578 | 银 川 | 汪 源 |
铺 川 | ||||||
癿 藏 |
积石山县农村公路乡道“路长”养护任务 | |||||||
序号 | 路线行政等级 | 道路名称 | 路线编码 | 路线长度 (km) | 途径乡(镇) | 途径行政村 | 乡路长 |
1 | 乡道 | 郭干-新庄 | Y* | 11.948 | 郭 干 | 郭干 | 马志军 |
王家 | |||||||
银 川 | 刘王 | 张世友 | |||||
新庄 | |||||||
2 | 乡道 | 全家湾-三坪 | Y* | 13.4 | 安 集 | 辉光 | 齐学华 |
前进 | |||||||
苟家山 | |||||||
三坪 | |||||||
3 | 乡道 | 红豁子-唐中 | Y* | 9.838 | 关家川 | 白家沟 | 马生菊 |
赵家湾 | |||||||
芦家庄 | |||||||
4 | 乡道 | 关家川-上坪 | Y* | 13.286 | 关家川 | 何家 | |
李家山 | |||||||
柳 沟 | 上坪 | 周永芳 | |||||
5 | 乡道 | 麻坝-小关 | Y* | 6.768 | 癿 藏 | 麻坝 | 马作良 |
红星 | |||||||
小 关 | 吴家堡 | 谭英海 | |||||
唐藏 | |||||||
小关 | |||||||
6 | 乡道 | 肖红坪-三二家 | Y* | 14.837 | 石 塬 | 肖红坪 | 马学智 |
刘安 | |||||||
苟家 | |||||||
三二家 | |||||||
7 | 乡道 | 关家川-辉光 | Y* | 11.099 | 关家川 | 何家 | 马生菊 |
关集 | |||||||
安 集 | 辉光 | 齐学华 | |||||
8 | 乡道 | 李鲁家-中咀岭 | Y* | 3.097 | 居 集 | 深沟 | 马文渊 |
中咀岭 | 中咀岭 | 鲁存龙 | |||||
9 | 乡道 | 肖红坪-韩陕家 | Y* | 16.317 | 石 塬 | 肖红坪 | 马学智 |
沈家坪 | |||||||
石塬 | |||||||
大河家 | 韩陕家 | 安济林 | |||||
10 | 乡道 | 宁家-红豁子 | Y* | 5.136 | 关家川 | 杓家 | 马生菊 |
11 | 乡道 | 瓦窑沟-关家川 | Y* | 14.702 | 寨子沟 | 瓦窑沟 | 赵生辉 |
胡林家 | 胡林家 | 张宗元 | |||||
高关 | |||||||
关家川 | 何家 | 马生菊 | |||||
12 | 乡道 | 银川-尕马家 | Y* | 21.67 | 银 川 | 银川 | 张世友 |
张家 | |||||||
郭 干 | 满陈家 | 马志军 | |||||
徐扈家 | 长家寺 | 王宗忠 | |||||
寨子沟 | 善家 | 赵生辉 | |||||
尕马家 | |||||||
13 | 乡道 | 吊坪-银川 | Y* | 13.293 | 胡林家 | 吊坪 | 张宗元 |
娄子湾 | |||||||
银 川 | 阳坡 | 张世友 | |||||
胡李 |
积石山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积石山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
(修订)版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关于建设“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完善工作机制,靠实工作责任,推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略) 农村公路条例》等法律 (略) 交通运输厅《 (略) 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县纳入列养计划的公路共871.202公里,其中县道11条218.712公里、乡道13条155.391公里、村道132条497.099公里。
附件:1.积石山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2.积石山县农村公路县、乡、村路长“路长”名单
积石山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修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关于建设“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完善工作机制,靠实工作责任,推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略) 农村公路条例》等法律 (略) 交通运输厅《 (略) 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甘交公路〔2021〕1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建立和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建立覆盖全县县道、乡道、村道的路长制组织管理体系。通过落实路长制,进一步靠实农村公路县、乡(镇)、村主体责任,形成权责清晰、齐抓共管、高效运转的农村公路管养机制和财政资金主导、社会力量支持的资金保障机制,切实提高农村公路管养能力、路况水平、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保护全面协调发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
二、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一)组织形式
按照“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的三级管养原则,全面建立县乡(镇)村三级路长制。设立县、乡(镇)总路长,建立县、乡(镇)主要负责人担任总路长的组织管理体系。按照“一路一长”要求,由县、乡(镇)总路长确定每一条县道、乡道、村道路长,并结合实际设立农村公路专管员。县、乡(镇)两级设立总路长办公室,县级总路长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乡(镇)级总路长办公室设在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实行乡(镇)级总路长向县级总路长负责,下级路长对上级路长负责和部门分工负责的路长责任分工制度。
(二)路长设置
1.县级总路长:为本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运营和信息化建设的总负责人,由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
2.县道路长:本辖区内每条县道分别设立一名路长,由县政府领导担任。
3.乡(镇)级总路长:为本辖区内乡道、村道建设、养护、管理、运营和路域环境整治的总负责人,由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
4.乡道路长:各乡(镇)辖区内每条乡道分别设立一名路长,由乡(镇)级总路长确定一名科级领导担任。一条乡道途经多个乡(镇)的,由各乡(镇)按照所辖路段分别设立路长。
5.村道路长:每条村道按照所辖路段分别设立一名路长,由乡(镇)级总路长确定村民委员会主任或其他村干部担任。
6.县、乡(镇)、村农村公路专管员:根据辖区内农村公路等级、数量和任务等实际情况,县道专管员由县地方道路养护站工作人员担任;乡道专管员由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工作人员担任;村道专管员由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公益性岗位人员担任。
(三)工作职责
1.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主要负责在全县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各项工作的协调、指导、督查和考核工作。
2.县总路长及其办公室
县总路长是本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对本县推行路长制的组织、调度、协调和监督工作,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和管养以及路域环境整治资金,协调处理“四好农村路”建设、路域环境整治、路产路权保护等重大问题;督导下级路长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审定乡镇总路长考评结果;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下级路长进行问责处理。
县总路长办公室负责制定本县路长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负责督促落实县路长的工作部署和问题处置,以及督导、考核具体工作,建立考评机制,强化激励、问责。
3.乡镇总路长及其办公室
乡(镇)总路长主要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和养护管理工作,并协助县总路长和指导村路长,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协助交通执法部门做好路产路权保护工作。
乡(镇)总路长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乡(镇)总路长工作部署和问题处置,督导、考核村级路长。
4.村级路长
主要负责建立村道管护群众组织,并做好村道的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协助县、乡(镇)总路长做好本村过境县道、乡道的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工作。
5.省、县、乡、村道路长及农村公路专管员
按照“一路一档”要求,牵头对各自的责任道路现状进行调查摸底,找准该路治理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重点难点,建立健全每条道路的管理档案。按照“一路一策”要求,根据管理档案,研究制定各自责任道路的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治理方案,确定治理目标和具体措施,并协调组织责任单位和相关部门有计划分步骤进行整治。农村公路专管员负责农村公路日常巡查、隐患排查及灾损信息核查、上报,负责信息化数据采集、上传等工作,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和调处涉路纠纷。
6、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按照职责分工,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解决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决策事项,推进路长制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指导协调道路管理突发事件媒体报道、舆情监测、信息发布和应对。
县司法局(县政府法制办):负责推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修订;协调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将路长制工作纳入县政府目标督查和考核内容,加强督查考核,并注重考核结果运用。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打击涉嫌侵害公路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农村公路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加大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协调配合整治公路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
县发改局:负责做好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维修等重点项目的立项审批等前期工作,推进农村公路项目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资金筹措及路长制办公室工作经费,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县交通运输局:承担县级总路长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规划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做好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维修、水毁修复以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依法查处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加强非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治理;监督、检查各类工程建设运输车辆造成公路污染扬尘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城乡结合部等重点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进行集中整治;组织开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农村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建设用地的管控,加大对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严格控制公路两侧建设和村民建房的用地审批,对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擅自挖砂取石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农村公路路网林带的建设,指导各绿化主体责任单位对公路沿线绿化美化;严格农村公路两侧行道树的管理,对乱砍滥伐行道树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配合处置影响公路通行安全的树木。
县水务局: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维修工程划定采砂区域,加强河道采砂企业管理,禁止非法采砂行为。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积石山分局:负责指导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开展对公路沿线排污单位环境执法监管;配合开展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处置公路污染突发事件。
县住建局:负责加强途经城乡规划区段农村公路两侧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配合做好公路用地范围内违法建筑的拆除和建筑垃圾侵占公路行为的查处;督促建设单位对上路行使的运料车辆抛、洒、滴、漏等行为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加强农村公路沿线耕地废旧地膜等农业废弃物的清理整治;配合查处侵占公路进行农业生产的违法行为。
县市场监管局: (略) 场监管,重点查处取缔公路沿线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
县审计局:负责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养护管理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工作。
电信、移动、联通、电力、广电网络等有关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略) 公路路政管理条例》规定,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杆)线、电缆等设施,需事先报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部门审批。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实现“有路必管”。大力推进“县统一执法,乡(镇)、村协助执法”的工作方式,建立“县有路政员、乡(镇)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100%。大力整治路域环境,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同时,加大农村公路日常综合执法力度,及时检查、制止和处理各种侵占、破坏公路的行为,依法保护路产路权。
(二)创新日常养护模式,实现“有路必养”。按照“一路一策”要求,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可采取个人、农户分段承包、“ (略) +农户”、建设区域性交通综合服务中心等方式进行养护,并签订合同,落实养护责任和质量目标。同时,根据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管理相关要求,合理设置道路养护员公益性岗位,吸纳农村贫困户、零就业、低保户等贫困家庭成员参与,帮助贫困群众提高收入。
(三)深化管养体制改革,努力实现“四化目标”。强力推进规范化,加快建立规范化农村公路养护组织体系、路政管理体系和养护生产组织体系。积极推进专业化,努力打造专业化的养护管理人才队*,不断提升农村公路养护专业化水平。扎实推进机械化,推广应用成熟的养护工程施工工艺和施工设备,通过机械化提升养护效率和质量。同时,鼓励推行冷再生、废弃混凝土再生利用技术,节约原材料,循环利用废料,保护环境,降低成本。 (略) 场化,积极推进农村公路社会化养护,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探索政企共养等养护模式。
(四)推进农村公路大数据建设,实现管养信息化。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现农村公路信息化全覆盖。通过信息化管理手段,完成路况巡查、应急处置、信息上报等工作。各级总路长可随时掌握农村公路路基、路面、桥隧涵构造物、交通安全设施、防排水设施、应急设备物资储备等基础数据,检查指导公路病害、水毁的预防和抢险、抢修、保畅工作。信息化按照初报、续报、终报流程,由各级路长、专管员及社会公众通过手机微信、公众号、App等向农村公路管理信息平台上报公路病害、灾毁等情况,各级总路长可通过信息化平台直接指导公路灾害处治。
(五)健全农村公路防灾抗灾体系,逐步推广农村公路灾毁保险。我县地处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地带,近年来水毁等地质灾害造成农村公路损毁严重,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筹措困难。为逐步建立健全农村公路防灾抗灾保障体系,县、乡(镇)、村要积极探索对辖区内易发、频发自然灾害的农村公路购买保险,并争取将农村公路灾毁保险费用列入地方财政预算,通过保险赔付方式筹措灾毁抢修重建资金,利用社会资源拓宽农村公路修复资金渠道。
(六)落实县级财政资金,保障管理养护到位。县财政按照政策规定保障总路长办公室工作经费和养护资金到位,实行专款专用。乡(镇)总路长办公室(农村公路管理所)工作经费按标准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不足部分由各乡(镇)自筹解决。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总路长办公室办公用品购置、业务工作差费、专管员培训等。专项养护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公路路基路面预防性养护、路基路面病害修复、桥隧病害治理、指路标识系统完善、公路安全防护等基础设施的改善、修复;“四好农村路”示范建设方面投入以及农村公路养护评比激励等支出。
(七)建立考核监督机制,增强履职担当意识。将路长制管理工作列入县政府对各乡(镇)及成员单位年度综合业绩考评范围;县级总路长办公室采取明查暗访、定期考核等方式对乡(镇)总路长、各级路长和农村公路专管员的责任落实情况、管理效果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价,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重点督办、验收反馈。建立乡(镇)总路长、各级路长的考核评价体系,切实增强路长履职意识。对于履职不作为或无故未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对在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中绩效突出的优秀路长予以奖励,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依据。
四、管理流程及标准
(一)管理流程
“路长制”实施巡查→处置→督查→通报管理流程。
巡查。各级路长要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巡查,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要加大巡查频率,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或进行交办。
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相关部门和乡(镇)、村要各负其责,根据职能职责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并做好记录。需要协调解决的,上报县级总路长制办公室统一收集、转办相关责任单位。
督查。问题交办到责任单位后,县级总路长办公室对各问题办理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通报。县级总路长办公室对问题处置和督查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并作为考核依据。
(二)管理标准
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除应达到各项公路养护技术规范要求标准之外,应达到以下标准。
1.养护及时。要按照固定周期进行及时日常养护和预防性养护,保持路况质量良好。对出现的病害及时进行处治,防止因养护不及时造成病害扩大。
2.干净整洁。组织专职养护人员和受益群众,及时清理路面障碍物和抛洒物;清除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堆积物。加强管辖路段沿线住户、门店、企业和建设工地的管理,禁止占用公路及公路用地堆物放料,禁止向路面排水、排污;制止占路打粮晒粮;制止在护栏、绿化等设施上晾晒;制止擅自设置广告牌、指路牌等非公路标牌,清除遮挡公路标牌视线的障碍物;发现公路水毁、路面破损、设施缺失要按照“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的职责及时处置。
3.安全有序。管控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含桥下)建筑物及地面构造物,制止不符合间距要求的建房(距离公路边沟外沿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村道不少于3米);开展源头治超,发现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及时举报;发现损坏、污染公路等违法行为及时通知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制止在路面、桥面随意停车;制止擅自新增平交路口,防止增加安全隐患点;管辖路段两旁的建设工地一律围挡作业,严禁施工车辆出现粘带泥土和抛洒滴漏、污染公路现象;禁止公路边摆摊设点,规劝经营户离开公路边沟进行经营;对季节性水果、农副产品的销售,引导经营户在不影响公路安全、畅通和美观的地点集中销售,统一管理。
4.美化绿化。加强公路两旁绿化,适时对行道树等植被浇水、除虫,每年至少修剪1次以上,确保生长良好。对沿线路段适宜地段结合地形地貌适当造景,进行美化。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批示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推进全县农村公路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措施,加快推进路长制各项工作,确保按工作目标时限要求完成路长制组织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开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新局面。
(二)明确工作要求。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推行路长制工作的具体措施。各乡(镇)要建立健全本乡(镇)路长制工作方案和机构,研究细化工作职责,并按照工作方案落实人员、靠实工作责任。要进一步细化管理流程,把监督管理责任覆盖到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的全过程。
(三)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路长制联席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督导检查制度、问题督办制度、公示公告制度、考核验收制度。健全部门联动机制,细化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职责,促使路长制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各司其职,协同推进,自觉服从总路长的协调和管理,确保路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人员投入和资金投入相结合的工作保障机制,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要在路段与路段之间、路段与产权单位之间建立路长工作联系机制,相互沟通、相互配合,消除盲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路长监管体系。
(四)严格考核问责。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绩效考核评价体系,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等方式,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水平,督查考核结果适时予以通报。
(五)积极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新媒体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的护路爱路良好氛围。要及时报道管理成效,介绍推广经验,提高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参与度。要在道路明显位置竖立路长公示牌,标明道路名称、路长职责、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加大新闻媒体的曝光力度,及时曝光有损路容路貌的行为,督促责任单位整改,为路长制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附件:积石山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关于成立积石山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全面推行路长制,是创新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大举措。为推进“路长制”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积石山县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
组 长:杨春香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 组 长:杨兴德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汪 源 副县长
成 员:齐怀举 县政府信息中心主任
滕汉霞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 鹏 县交通运输局长
马玉虎 县发改局长
马 磊 县财政局长
马成海 县审计局长
张进祥 县人社局长
马旭光 县自然资源局长
崔延楠 县住建局长
何永明 县农业农村局长
马 彪 县水务局长
马中奎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积石山分局局长
马雪俊 县工信局长
马如山 县司法局长
张亨熙 县公安局副局长
马有才 县交警大队长
马小兵 吹麻滩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安济林 大河家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马文渊 居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马作良 癿藏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马学智 石塬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齐学花 安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世友 银川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马 竞 刘集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周永芳 柳沟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马生菊 关家川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张宗元 胡林家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赵生辉 寨子沟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王宗忠 徐扈家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马志军 郭干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鲁存龙 中咀岭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韩文秀 铺川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谭英海 小关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积石山县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张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并指导协调乡镇全面推进落实路长制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同志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积石山县农村公路县道“路长”养护任务 | ||||||
序号 | 路线行政等级 | 道路名称 | 路线编码 | 路线长度 (km) | 途径乡(镇) | 县级路长 |
1 | 县道 | 旅游大通道 | X* | 57.237 | 小 关 | 杨春香 |
中咀岭 | ||||||
居 集 | ||||||
寨子沟 | ||||||
吹麻滩 | ||||||
柳 沟 | ||||||
刘 集 | ||||||
大河家 | ||||||
2 | 县道 | 井沟-银川 | X* | 10.779 | 银 川 | 杨春香 |
3 | 县道 | 王台-安集 | X* | 14.014 | 安 集 | 杨春香 |
4 | 县道 | 柳沟-大河家 | X* | 31.556 | 柳 沟 | 杨春香 |
石 塬 | ||||||
大河家 | ||||||
5 | 县道 | 寨子沟-居集 | X* | 23.497 | 寨子沟 | 汪 源 |
徐扈家 | ||||||
郭 干 | ||||||
居 集 | ||||||
6 | 县道 | 刘集-大河家 | X* | 12.141 | 刘 集 | 汪 源 |
大河家 | ||||||
7 | 县道 | 民俗村-刘坊桥 | X* | 14.822 | 吹麻滩 | 汪 源 |
石 塬 | ||||||
刘 集 | ||||||
8 | 县道 | 大河家-关门 | X* | 5.390 | 大河家 | 汪 源 |
9 | 县道 | 关牙口-黄草坪 | X* | 17.188 | 胡林家 | 汪 源 |
关家川 | ||||||
柳 沟 | ||||||
10 | 县道 | 居集-卧龙沟 | X* | 18.167 | 居 集 | 汪 源 |
中咀岭 | ||||||
小 关 | ||||||
11 | 县道 | 银川-桥头 | X* | 16.578 | 银 川 | 汪 源 |
铺 川 | ||||||
癿 藏 |
积石山县农村公路乡道“路长”养护任务 | |||||||
序号 | 路线行政等级 | 道路名称 | 路线编码 | 路线长度 (km) | 途径乡(镇) | 途径行政村 | 乡路长 |
1 | 乡道 | 郭干-新庄 | Y* | 11.948 | 郭 干 | 郭干 | 马志军 |
王家 | |||||||
银 川 | 刘王 | 张世友 | |||||
新庄 | |||||||
2 | 乡道 | 全家湾-三坪 | Y* | 13.4 | 安 集 | 辉光 | 齐学华 |
前进 | |||||||
苟家山 | |||||||
三坪 | |||||||
3 | 乡道 | 红豁子-唐中 | Y* | 9.838 | 关家川 | 白家沟 | 马生菊 |
赵家湾 | |||||||
芦家庄 | |||||||
4 | 乡道 | 关家川-上坪 | Y* | 13.286 | 关家川 | 何家 | |
李家山 | |||||||
柳 沟 | 上坪 | 周永芳 | |||||
5 | 乡道 | 麻坝-小关 | Y* | 6.768 | 癿 藏 | 麻坝 | 马作良 |
红星 | |||||||
小 关 | 吴家堡 | 谭英海 | |||||
唐藏 | |||||||
小关 | |||||||
6 | 乡道 | 肖红坪-三二家 | Y* | 14.837 | 石 塬 | 肖红坪 | 马学智 |
刘安 | |||||||
苟家 | |||||||
三二家 | |||||||
7 | 乡道 | 关家川-辉光 | Y* | 11.099 | 关家川 | 何家 | 马生菊 |
关集 | |||||||
安 集 | 辉光 | 齐学华 | |||||
8 | 乡道 | 李鲁家-中咀岭 | Y* | 3.097 | 居 集 | 深沟 | 马文渊 |
中咀岭 | 中咀岭 | 鲁存龙 | |||||
9 | 乡道 | 肖红坪-韩陕家 | Y* | 16.317 | 石 塬 | 肖红坪 | 马学智 |
沈家坪 | |||||||
石塬 | |||||||
大河家 | 韩陕家 | 安济林 | |||||
10 | 乡道 | 宁家-红豁子 | Y* | 5.136 | 关家川 | 杓家 | 马生菊 |
11 | 乡道 | 瓦窑沟-关家川 | Y* | 14.702 | 寨子沟 | 瓦窑沟 | 赵生辉 |
胡林家 | 胡林家 | 张宗元 | |||||
高关 | |||||||
关家川 | 何家 | 马生菊 | |||||
12 | 乡道 | 银川-尕马家 | Y* | 21.67 | 银 川 | 银川 | 张世友 |
张家 | |||||||
郭 干 | 满陈家 | 马志军 | |||||
徐扈家 | 长家寺 | 王宗忠 | |||||
寨子沟 | 善家 | 赵生辉 | |||||
尕马家 | |||||||
13 | 乡道 | 吊坪-银川 | Y* | 13.293 | 胡林家 | 吊坪 | 张宗元 |
娄子湾 | |||||||
银 川 | 阳坡 | 张世友 | |||||
胡李 |
甘肃
甘肃
甘肃
甘肃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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