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潮安分局拟对潮州市潮安区凤塘镇金源石膏加工厂个体工商户石膏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潮安分局拟对潮州市潮安区凤塘镇金源石膏加工厂个体工商户石膏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略) 潮安区凤塘镇金源石膏加工厂(个体工商户)石膏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1月03日至2024年01月0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潮安区政府综合楼六楼609

  联系电话:076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潮安区凤塘镇金源石膏加工厂(个体工商户)石膏粉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潮州潮安区

建设单位

(略) 潮安区凤塘镇金源石膏加工厂(个体工商户)

项目概况

全厂占地面积1320平方米,建筑面积132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石膏粉5000吨。

环评机构

(略)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租赁现有厂房,无需新建配套建筑,不存在施工期环境影响。
运营期生活污水近期经“三级化粪池+生活污水一体化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略) 政管网排入相关规划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投料粉尘经人工洒水同时降低投料高度及速度后,通过门窗或通风装置排出厂外;卸料扬尘经人工洒水后在厂内无组织排放;运输扬尘经人工洒水及降低车速后无组织排放;破碎、混合粉尘及粉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厂内无组织排放;烘干炉燃天然气废气通过配套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通过合理布局车间,选用低噪设备,对设备进行减震和隔声,以及墙体及其它控制措施等对声源削减作用,确保噪声达标排放。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收集的石膏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污泥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委托有回收利用能力的单位运走;废包装材料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给回收站。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略) 潮安区凤塘镇金源石膏加工厂(个体工商户)石膏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1月03日至2024年01月0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潮安区政府综合楼六楼609

  联系电话:076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潮安区凤塘镇金源石膏加工厂(个体工商户)石膏粉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潮州潮安区

建设单位

(略) 潮安区凤塘镇金源石膏加工厂(个体工商户)

项目概况

全厂占地面积1320平方米,建筑面积132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石膏粉5000吨。

环评机构

(略)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租赁现有厂房,无需新建配套建筑,不存在施工期环境影响。
运营期生活污水近期经“三级化粪池+生活污水一体化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略) 政管网排入相关规划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投料粉尘经人工洒水同时降低投料高度及速度后,通过门窗或通风装置排出厂外;卸料扬尘经人工洒水后在厂内无组织排放;运输扬尘经人工洒水及降低车速后无组织排放;破碎、混合粉尘及粉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厂内无组织排放;烘干炉燃天然气废气通过配套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通过合理布局车间,选用低噪设备,对设备进行减震和隔声,以及墙体及其它控制措施等对声源削减作用,确保噪声达标排放。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收集的石膏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污泥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委托有回收利用能力的单位运走;废包装材料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给回收站。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