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渭新城项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滨渭新城项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滨渭新城项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滨渭新城项目地块(地块编码地块编码:*)位于眉县首善街道西关村四组,总占地面积37835m2(约56.75亩),调查范围中心地理坐标为E 107°44′7.050″,N 34°17′18.033″。地块东至宝鸡 (略) 地块,南至西关村,西至无名路紧邻 (略) (略) 子,北至眉坞大道。

滨渭新城项目地块原为首善街道西关村集体用地,主要用于小麦、玉米、猕猴桃等农作物种植。2010年~2011年,分别以《关于眉县2010年度第四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陕政土批〔2011〕177号)、《关于眉县2011年度第三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保障性住房)的批复》(陕政土批〔2012〕232号)文件通过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将集体用地依法征收为国有,2020年 (略) 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眉政土批〔2020〕50号)。地块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地块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属于居住用地07—城镇住宅用地0701)。目前调查阶段正处于规划用地许可证办理阶段。

二、调查内容

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调查方法,对调查地块及其相邻地块使用历史和现状进行了调查,并对地块及其周边地区潜在污染源和可能的污染途径等进行了分析。本次调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不涉及大规模畜禽养殖活动;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活动;地块内未建设过各类槽罐,未发生过槽罐内物质泄漏的事件;未堆存及处理过各类危险废物;未建设过工业管线、沟渠等设施,未发生过管线、沟渠泄漏的事件,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周边500m范围内现状及历史上存在过企业,经前文分析得知:相关活动对项目地块污染影响较小,环境状况可接受。

三、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地块规划用途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51号)中的城镇住宅用地070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略) 建设用地中的居住用地(R),属于敏感用地类型,土壤监测结果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可知,调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可以满足相关规划开发利用要求,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认为本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可以作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开发利用。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贾总 联系电话:*

五、报告编写单位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陕西信创鼎诺 (略)

联系人:唐总 联系电话:*

,陕西,宝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滨渭新城项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滨渭新城项目地块(地块编码地块编码:*)位于眉县首善街道西关村四组,总占地面积37835m2(约56.75亩),调查范围中心地理坐标为E 107°44′7.050″,N 34°17′18.033″。地块东至宝鸡 (略) 地块,南至西关村,西至无名路紧邻 (略) (略) 子,北至眉坞大道。

滨渭新城项目地块原为首善街道西关村集体用地,主要用于小麦、玉米、猕猴桃等农作物种植。2010年~2011年,分别以《关于眉县2010年度第四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陕政土批〔2011〕177号)、《关于眉县2011年度第三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保障性住房)的批复》(陕政土批〔2012〕232号)文件通过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将集体用地依法征收为国有,2020年 (略) 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眉政土批〔2020〕50号)。地块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地块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属于居住用地07—城镇住宅用地0701)。目前调查阶段正处于规划用地许可证办理阶段。

二、调查内容

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调查方法,对调查地块及其相邻地块使用历史和现状进行了调查,并对地块及其周边地区潜在污染源和可能的污染途径等进行了分析。本次调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不涉及大规模畜禽养殖活动;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活动;地块内未建设过各类槽罐,未发生过槽罐内物质泄漏的事件;未堆存及处理过各类危险废物;未建设过工业管线、沟渠等设施,未发生过管线、沟渠泄漏的事件,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周边500m范围内现状及历史上存在过企业,经前文分析得知:相关活动对项目地块污染影响较小,环境状况可接受。

三、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地块规划用途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51号)中的城镇住宅用地070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略) 建设用地中的居住用地(R),属于敏感用地类型,土壤监测结果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可知,调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可以满足相关规划开发利用要求,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认为本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可以作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开发利用。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贾总 联系电话:*

五、报告编写单位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陕西信创鼎诺 (略)

联系人:唐总 联系电话:*

,陕西,宝鸡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