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生态环境局凉州分局关于武威松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节能环保制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武威市生态环境局凉州分局关于武威松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节能环保制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武威 (略) :
你公司报来由甘肃 (略) 编制的《武威 (略) 节能环保制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略) 生态环境工程技术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该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审,出具了技术评估报告(武环评估〔2023〕135号),认为《报告表》提出的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措施可行,评价结论可信。经局审批领导小组会议审查,现对该《报告表》(报批版)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凉州工业园区北区,场地东侧为武威 (略) ,南侧为 (略) ,西、北侧均为园区道路,选址合理。项目主要建设年产1万m3环保节能装配式建筑材料生产线1条,年产1万m3仿木、仿古景观等装饰混凝土制品生产线1条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生产车间4000m2)、储运工程(原辅料堆场300m2(车间内),原材料库房200m2(车间内),产品堆场2000m2,养护场所500m2)、辅助工程(办公区域100m2,洗车平台)、公用工程(供水、供电设施)、环保工程(废气、噪声、废水、固废处理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8739.7m2,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万元,占总投资1.7%。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我局同意批复该《报告表》。《报告表》可以作为工程环境保护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保证环保治理资金及时、足额投入,发挥环保投资效益,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将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建设期现场管理各项要求。建设期间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防尘措施,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地面硬化、避免大风天气作业、施工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运输车辆封闭、出入车辆冲洗、施工场地定期洒水等抑尘措施,有效防止扬尘污染。建设期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泼洒抑尘。建设期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建筑施工设备应选用低噪设施,施工场界设隔音围挡,确保建设期施工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建设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场所集中处置。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你公司须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项目两台搅拌机及喷砂机自带内滤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切割、打磨、打孔、破碎等工段均采用湿法作业,卸料过程雾炮喷淋降尘,确保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洗车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管网。
(四)做好噪声防治工作。你公司须按《报告表》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加强固废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回收和处理处置工作,落实各项综合利用措施。加强对固体废物暂存、转运等各个环节的环保管理工作。建设项目筒仓滤芯除尘器及内滤式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车辆冲洗的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沉淀后经沙水分离器分离后的残渣、切割边角料、打磨废渣、打孔废渣、拉毛废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合格产品破碎后回用,废钢筋收集后外售,焊渣、烟尘净化器收尘灰收集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后 (略) 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废脱模剂包装桶,在危废暂存间内用专用容器分类分区贮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做好运营期的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规范操作程序,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同时,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做好企业自测工作。
五、严格按照国家排污许可管理相关规定,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办理排污许可,按照排污许可的规定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不得排放污染物。
六、在正式投运前,建设单位应自行组织本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七、在项目建设及运营期,你公司应主动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接受环境执法部门的监管。
(略) 生态环境局凉州分局
2023年12月26日
武威 (略) :
你公司报来由甘肃 (略) 编制的《武威 (略) 节能环保制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略) 生态环境工程技术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该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审,出具了技术评估报告(武环评估〔2023〕135号),认为《报告表》提出的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措施可行,评价结论可信。经局审批领导小组会议审查,现对该《报告表》(报批版)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凉州工业园区北区,场地东侧为武威 (略) ,南侧为 (略) ,西、北侧均为园区道路,选址合理。项目主要建设年产1万m3环保节能装配式建筑材料生产线1条,年产1万m3仿木、仿古景观等装饰混凝土制品生产线1条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生产车间4000m2)、储运工程(原辅料堆场300m2(车间内),原材料库房200m2(车间内),产品堆场2000m2,养护场所500m2)、辅助工程(办公区域100m2,洗车平台)、公用工程(供水、供电设施)、环保工程(废气、噪声、废水、固废处理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8739.7m2,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万元,占总投资1.7%。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我局同意批复该《报告表》。《报告表》可以作为工程环境保护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保证环保治理资金及时、足额投入,发挥环保投资效益,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将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建设期现场管理各项要求。建设期间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防尘措施,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地面硬化、避免大风天气作业、施工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运输车辆封闭、出入车辆冲洗、施工场地定期洒水等抑尘措施,有效防止扬尘污染。建设期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泼洒抑尘。建设期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建筑施工设备应选用低噪设施,施工场界设隔音围挡,确保建设期施工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建设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场所集中处置。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你公司须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项目两台搅拌机及喷砂机自带内滤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切割、打磨、打孔、破碎等工段均采用湿法作业,卸料过程雾炮喷淋降尘,确保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洗车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管网。
(四)做好噪声防治工作。你公司须按《报告表》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加强固废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回收和处理处置工作,落实各项综合利用措施。加强对固体废物暂存、转运等各个环节的环保管理工作。建设项目筒仓滤芯除尘器及内滤式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车辆冲洗的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沉淀后经沙水分离器分离后的残渣、切割边角料、打磨废渣、打孔废渣、拉毛废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合格产品破碎后回用,废钢筋收集后外售,焊渣、烟尘净化器收尘灰收集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后 (略) 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废脱模剂包装桶,在危废暂存间内用专用容器分类分区贮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做好运营期的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规范操作程序,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同时,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做好企业自测工作。
五、严格按照国家排污许可管理相关规定,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办理排污许可,按照排污许可的规定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不得排放污染物。
六、在正式投运前,建设单位应自行组织本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七、在项目建设及运营期,你公司应主动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接受环境执法部门的监管。
(略) 生态环境局凉州分局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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