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月2日拟对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4年1月2日拟对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2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8日。
电话:028-*
地址: (略) 科园南路88号 (略) 生态环境厅辐射源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郫 (略) 新增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和医用射线装置使用项目 | (略) 郫都区德源北路二段666号 | (略) 郫 (略) | 南京 (略) | (略) 郫 (略) (略) 郫都区德源北路二段 (略) 核医学科楼(拟建、地上4层、地下2层)负二层新建肿瘤科,在一层新建核医学科,在二层新建介入科。 1.肿瘤科 肿瘤科拟建设2个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机房(1#、2#机房)、1个后装机机房和1个模拟定位机机房,并配套建设相关辅助用房。1#、2#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机房内拟各新增使用1台相同参数的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含CBCT功能)用于肿瘤治疗,其最大X射线能量为15MV,1m处最大剂量率为6Gy/min,最大电子线能量为22MeV,1m处最大剂量率为10Gy/min,单台设备X射线年最大出束时间约550h,属于Ⅱ类射线装置。后装机机房内拟新增使用1台后装机用于肿瘤治疗,内含一枚192Ir放射源,初始装源活度为3.7×1011Bq,年出源时间约275h,属于III类放射源。模拟定位机机房内拟新增使用1台模拟定位机,属于III类射线装置。 2.核医学科 核医学科拟建设核医学科影像中心和核医学科核素治疗中心及其辅助用房,其中,核医学科影像中心位于一层内东南部,工作场所包括更衣室、去污淋浴间、分装室、储源室、放射性废物暂存间、注射间、抢救室(运动负荷室)、校准源室、注射后候诊室、PET/CT机房、SPECT/CT机房和留观室及相关辅助用房;核医学科核素治疗中心位于一层内西北部,工作场所包括更衣室、淋浴间、分装服药室、*吸室、放射性废物暂存间、储源室、核素病房1~3、送餐/取餐间、污染被服间和缓冲间及相关辅助用房。 核医学科影像中心内拟使用18F用于显像诊断(年最大操作量6.94×1012Bq、日最大操作量2.78×1010Bq、日等效最大操作量7.77×106Bq),使用68Ge(年最大操作量1.85×109Bq、日最大操作量1.85×109Bq、日等效最大操作量1.85×106Bq)用于生产68Ga,使用68Ga用于显像诊断(年最大操作量4.63×1011Bq、日最大操作量1.85×109Bq、日等效最大操作量1.85×107Bq),使用99mTc用于显像诊断(年最大操作量5.55×1012Bq、日最大操作量2.22×1010Bq、日等效最大操作量2.22×107Bq)。核医学科影像中心总日等效最大操作量5.03×107Bq,属于*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核医学科核素治疗中心拟使用131I用于*吸测定(年最大操作量9.25×107Bq、日最大操作量1.85×106Bq、日等效最大操作量1.85×105Bq)、核素治疗(年最大操作量1.39×1012Bq、日最大操作量2.78×1010Bq、日等效最大操作量2.78×109Bq),使用89Sr(年最大操作量1.48×1010Bq、日最大操作量2.96×108Bq、日等效最大操作量2.96×107Bq)和153Sm(年最大操作量1.48×1011Bq、日最大操作量2.96×109Bq、日等效最大操作量2.96×108Bq)用于骨转移治疗。核医学科核素治疗中心总日等效最大操作量3.10×109Bq,属于*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3.介入科 介入科包括2个DSA机房及相关辅助用房,机房内拟各新增使用1台DSA用于开展介入治疗,额定管电压均为125kV,额定管电流均为1250mA,单台设备年最大曝光时间约92h,属于Ⅱ类射线装置。 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2.5%。 | 一、主要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及环保措施 根据项目特点,建设单位拟采用以下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及环保措施: 1.肿瘤科1#和2#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机房东南侧墙体均为1500mm厚混凝土,西北侧迷道内墙、外墙均为800mm~1500mm厚混凝土,顶部主屏蔽墙体均为3000mm厚混凝土(4000mm宽),相连次屏蔽墙体为1700mm厚混凝土,防护门均为15mm铅+200mm含硼聚*烯电动钢板夹芯平移防护门;1#机房西南侧主屏蔽墙体为3000mm厚混凝土(4500mm宽、与2#机房东北侧共用墙体),相连次屏蔽墙体为1800mm厚混凝土;1#机房东北侧主屏蔽墙体为2900mm厚混凝土(4000mm宽),相连次屏蔽墙体为1600mm厚混凝土;2#机房西南侧主屏蔽墙体为2700mm厚混凝土(4000mm宽),相连次屏蔽墙体为1500mm厚混凝土。 后装治疗机机房东南侧、西北侧、东北侧迷道内墙和外墙、顶部均为800mm厚混凝土;西南侧主屏蔽墙体为2900mm厚混凝土(4000mm宽),相连次屏蔽墙体为1600mm厚混凝土(与1#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机房东北侧墙体共用);防护门为10mm铅当量电动钢板夹芯平移防护门。 模拟定位机机房四周墙体均为370mm实心砖墙,顶部为300mm厚混凝土,防护门和观察窗均为3mm铅当量。 核医学科影像中心各辐射工作场所四周墙体均为370mm实心砖墙,顶部及地面均为300mm厚混凝土,防护门和注射窗为5mm~20mm铅当量,观察窗为5mm~10mm铅当量,手套箱为5mm~55mm铅当量;核医学科核素治疗中心各辐射工作场所四周墙体、顶部及地面均为300mm厚混凝土,屏蔽门为10mm铅当量,服药窗为40mm铅当量,自动分装仪为45mm铅当量。 介入科DSA机房四周墙体均为370mm厚实心砖墙,顶部均为250mm厚混凝土,底部均为300mm厚混凝土,防护门、观察窗和传递窗均为3mm铅当量。 2.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后装机、DSA、模拟定位机、PET/CT、SPECT/CT等自身具有固有安全措施。 3.设置肿瘤科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机房(含迷道)、后装机机房(含迷道)、模拟定位机机房、核医学科影像中心分装室、注射室、储源室、放射性废物暂存间、校准源室、运动负荷兼抢救室、SPECT注射后候诊室、PET注射后等候室、SPECT/CT机房、PET/CT机房、PET/MRI机房、留观室、设备间、衰变池、核医学科核素治疗中心*吸室、分装服药室、取餐间、服药室、放射性废物暂存间、储源室、核素病房、污染被服间、衰变池、介入科DSA机房、配药室等为控制区;设置肿瘤科各控制室、水冷机房、插植室、准备室、核医学科影像中心控制室、缓冲间、更衣室、去污淋浴间、核医学科核素治疗中心缓冲间、更衣室、淋浴间、送餐间、介入科控制室、设备间等为监督区。控制区进出口设立醒目的警告标志,制定适用于控制区的职业防护与安全管理措施,运用行政管理程序和实体屏障限制进出控制区;监督区进出口设立表明监督区的标牌,以黄线警示监督区的边界。 4.根据诊疗需求和病人实际情况制定最优化的诊疗方案,在满足诊疗要求的前提下,选择合理可行尽量低的射线照射参数,以及尽量短的出束时间,减少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受照射剂量,也避免病人受到额外剂量的照射。 5.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后装机及相应机房采取防止非工作人员操作的锁定开关、门机联锁、门剂量联锁(固定式剂量报警仪)、门灯联锁及语音提示、紧急开门按钮、紧急停机按钮、电视监控与对讲系统、警告标志、状态显示等安全措施;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额外使用条件显示联锁、控制超剂量的联锁装置、时间控制联锁等安全措施;后装机额外使用施源器与源联锁、管道遇堵自动回源、仿真源模拟运行系统、控制台显示放射源位置、停电或意外中断照射时自动回源装置、手动回源装置、专用储源器、放射源返回储源器的应急开关、UPS电源、门源联锁等安全措施;DSA、模拟定位机、PET/CT、SPECT/CT及相应机房采取门灯联锁、紧急停机按钮、状态显示、警告标志等安全措施。 6.核医学科采取门禁系统、视频监控和对讲装置、通排风系统、警告设施等安全措施,配备专用手套箱、防护屏风、衰变桶。 7.放射性药物放置于储源室双人双锁保险柜铅罐内暂存,日常期间由值班人员巡视检查,出入口安装红外监控摄像头、固定式剂量报警仪及防盗入侵报警装置。 8.辐射工作人员通过专业培训,在有负压的手套箱内进行放射性药物操作;操作台、地面选用易于清污的材料,每次操作完成后进行表面污染监测并进行去污。 9.医护人员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配备X-γ辐射剂量率监测仪、表面污染监测仪、中子辐射剂量率仪、个人剂量计、个人剂量报警仪等设备监控辐射环境和个人剂量。 10.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后装机、DSA、模拟定位机、PET/CT、SPECT/CT在诊疗过程中,应采用适当防护措施对病人非病灶部位进行遮挡。 11.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DSA、模拟定位机、PET/CT、SPECT/CT在报废处置时,应当对其射线装置内的高压射线管进行拆解和去功能化处理;后装机产生的废放射源由源的生产厂家回收处理。 12.项目施工期主要采用及时清扫、定期洒水、加强管理等方式减少扬尘,采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隔声、减振等方式减少噪声, (略) 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采用回收利用、收集清运等方式处理固体废物。 13.项目运行期,1#、2#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机房、后装机机房产生的臭氧、感生放射性废气由机械排风系统通过专用排风管道经高效排风过滤器过滤后引至核医学科楼楼顶进行排放;模拟定位机机房、DSA机房产生的臭氧由通排风系统抽至核医学科楼楼顶排放;核医学科放射性废气由机械排风系统通过专用排风管道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核医学科楼楼顶进行排放,自动分装仪、手套箱排风口末端额外使用高效过滤装置处理;核医学科放射性废水通过专门的管道收集后,排入2套共7格放射性废水衰变池(影像中心3个、核素治疗中心4个),影像中心废水封闭衰变30天以上可直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核素治疗中心废水封闭衰变180天以上或经监测符合排放标准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 (略) 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等方式减少噪声;放射性固体废物采用专用塑料袋分类收集后及时转移至放射性废物暂存间铅废物箱内存放,经监测符合排放标准后同其它医疗废物一起由医疗废物处理机构定期统一处理;生活垃圾分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量小,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对环境影响很小。 经屏蔽效能核算,各辐射工作场所使用的屏蔽防护材料及厚度均能满足屏蔽防护要求。 经预测,肿瘤科投入运行后,辐射工作人员受到的附加有效剂量最大值和公众受到的附加有效剂量最大值分别小于5mSv/a和0.1mSv/a的剂量约束值。 核医学科投入运行后,辐射工作人员受到的附加有效剂量最大值和公众受到的附加有效剂量最大值分别小于5mSv/a和0.1mSv/a的剂量约束值。 介入科投入运行后辐射工作人员受到的附加有效剂量最大值和公众受到的附加有效剂量最大值,分别小于5mSv/a和0.1mSv/a的剂量约束值。 本项目运行期产生的放射性废气经过滤、吸附处理后对环境影响很小,臭氧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放射性废水经衰变池衰变后可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总β≤10Bq/L的要求,生活 (略) 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放射性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可得到妥善处置。 |
2 | 成都煜 (略) 新建野外(室外)X射线探伤项目 | (略) 龙泉驿车城东七路360号 | 成都煜 (略) | 四川瑞 (略) | 成都煜 (略) 拟在野外(室外)使用1台XXG-2005型定向X射线探伤机(最大管电压200kV、最大管电流5mA)、4台XXG-2505型定向X射线探伤机(最大管电压250kV、最大管电流5mA)和1台XXG-3505型定向X射线探伤机(最大管电压350kV、最大管电流5mA),用于野外(室外)油气运输管道及压力容器等施工安装现场探伤检测,单台设备年最大曝光时间约83.3h,属于Ⅱ类射线装置。 (略) 龙泉驿车城东七路36 (略) 办公场所,本项目拟在其内部东侧配套建设设备间、洗片暗室(含危废暂存间)和评片室,探伤机不使用时存放于专用X射线探伤机设备间。 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8.75%。 | 一、主要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及环保措施 根据项目特点,建设单位拟采用以下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及环保措施: 1.XXG-2005型、XXG-2505型定向X射线探伤机主射方向采用5mm铅当量、非主射方向采用2mm铅当量移动式铅屏(板)进行屏蔽;XXG-3505型定向X射线探伤机主射方向采用3层5mm铅当量、非主射方向采用5mm铅当量移动式铅屏(板)进行屏蔽。 2.设置控制区和监督区,控制区为空气比释动能率大于15μGy/h的区域,监督区为空气比释动能率在2.5μGy/h~15μGy/h之间的区域。 地面探伤且主射方向朝向四周时,XXG-2005型定向X射线探伤机控制区为主射方向13m、非主射方向11m以内的区域,监督区为X射线探伤机主射方向13m~31m、非主射方向11m~25m以内的区域;XXG-2505型定向X射线探伤机控制区为主射方向26m、非主射方向18m以内的区域,监督区为主射方向26m~64m、非主射方向18m~44m以内的区域;XXG-3505型定向X射线探伤机控制区为主射方向23m、非主射方向16m以内的区域,监督区为主射方向23m~56m、非主射方向16m~39m以内的区域。地面探伤且主射方向朝向上方或下方时,XXG-2005型定向X射线探伤机控制区为非主射方向11m以内的区域,监督区为X射线探伤机非主射方向11m~25m以内的区域;XXG-2505型定向X射线探伤机控制区为非主射方向18m以内的区域,监督区为非主射方向18m~44m以内的区域;XXG-3505型定向X射线探伤机控制区为非主射方向16m以内的区域,监督区为非主射方向16m~39m以内的区域。沟下探伤时,XXG-2005型定向X射线探伤机控制区为X射线探伤机上方及周围地面11m以内的区域,监督区为X射线探伤机周围地面11m~25m以内的区域;XXG-2505型定向X射线探伤机控制区为X射线探伤机上方及周围地面18m以内的区域,监督区为X射线探伤机周围地面18m~44m以内的区域;XXG-3505型定向X射线探伤机控制区为X射线探伤机上方及周围地面16m以内的区域,监督区为X射线探伤机周围地面16m~39m以内的区域。控制区边界上设置明显的警戒线、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禁止进入”的标牌,辐射工作人员在该区域边界进行操作,探伤期间专人在边界巡逻、看守,禁止公众人员入内。监督区边界处应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无关人员禁止入内”的标牌,允许有职业人员入内,但限制公众人员进入此区域。 3.X射线探伤机自身具有固有安全措施。 4.在保证检测质量的前提下,选择合理可行尽量低的射线照射参数以及尽量短的曝光时间,实现源项控制;野外(室外)探伤作业时间避开公众活动的高峰时段以实现时间防护;通过划分控制区和监督区实现距离防护。 5.制定野外(室外)探伤工作方案,明确各类人员分工、探伤工况和清场方式,制定监测方案;探伤作业前进行安全信息公示;实施异地野外(室外)探伤作业报备制度;制定内部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逐级落实野外(室外)探伤作业的辐射安全责任制;制定有针对性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每次野外(室外)探伤作业完成后,要按照“一事一档”的要求建立辐射安全与防护档案等制度确保探伤作业的安全。 6.夜间进行探伤作业时,在控制区和监督区边界设立灯光警示和相应的警告牌,并设专人警戒。 7.辐射工作人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和便携式辐射监测仪、个人剂量计、个人剂量报警仪等设备监控辐射环境和个人剂量。 8.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均依托项目区已有的环保设施进行处理,野外(室外)探伤时产生的臭氧经自然分解和稀释后对周围环境及工作人员不会产生影响。 9.若探伤 (略) 较近,则由建设单位自行洗片,产生的废胶片、废显影液、废定影液由建设单位集中收集暂存后交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洗片废水经园区污水处理设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芦溪河污水处理厂处理;若探伤 (略) 较远,则由建设单位委托当地有资质 (略) 进行洗片。 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本项目拟使用Ⅱ类射线装置进行野外(室外)探伤,其探伤作业期间主要污染因子为X射线,评价确定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分别按5mSv/a和0.1mSv/a的剂量约束值进行管理。经预测,辐射工作人员最大值和公众最大受照射剂量分别满足5mSv/a和0.1mSv/a的剂量约束值。 本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危险废物、臭氧、生活污水、洗片废水、生活垃圾和噪声均满足相应评价标准要求或处理要求。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2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8日。
电话:028-*
地址: (略) 科园南路88号 (略) 生态环境厅辐射源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郫 (略) 新增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和医用射线装置使用项目 | (略) 郫都区德源北路二段666号 | (略) 郫 (略) | 南京 (略) | (略) 郫 (略) (略) 郫都区德源北路二段 (略) 核医学科楼(拟建、地上4层、地下2层)负二层新建肿瘤科,在一层新建核医学科,在二层新建介入科。 1.肿瘤科 肿瘤科拟建设2个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机房(1#、2#机房)、1个后装机机房和1个模拟定位机机房,并配套建设相关辅助用房。1#、2#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机房内拟各新增使用1台相同参数的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含CBCT功能)用于肿瘤治疗,其最大X射线能量为15MV,1m处最大剂量率为6Gy/min,最大电子线能量为22MeV,1m处最大剂量率为10Gy/min,单台设备X射线年最大出束时间约550h,属于Ⅱ类射线装置。后装机机房内拟新增使用1台后装机用于肿瘤治疗,内含一枚192Ir放射源,初始装源活度为3.7×1011Bq,年出源时间约275h,属于III类放射源。模拟定位机机房内拟新增使用1台模拟定位机,属于III类射线装置。 2.核医学科 核医学科拟建设核医学科影像中心和核医学科核素治疗中心及其辅助用房,其中,核医学科影像中心位于一层内东南部,工作场所包括更衣室、去污淋浴间、分装室、储源室、放射性废物暂存间、注射间、抢救室(运动负荷室)、校准源室、注射后候诊室、PET/CT机房、SPECT/CT机房和留观室及相关辅助用房;核医学科核素治疗中心位于一层内西北部,工作场所包括更衣室、淋浴间、分装服药室、*吸室、放射性废物暂存间、储源室、核素病房1~3、送餐/取餐间、污染被服间和缓冲间及相关辅助用房。 核医学科影像中心内拟使用18F用于显像诊断(年最大操作量6.94×1012Bq、日最大操作量2.78×1010Bq、日等效最大操作量7.77×106Bq),使用68Ge(年最大操作量1.85×109Bq、日最大操作量1.85×109Bq、日等效最大操作量1.85×106Bq)用于生产68Ga,使用68Ga用于显像诊断(年最大操作量4.63×1011Bq、日最大操作量1.85×109Bq、日等效最大操作量1.85×107Bq),使用99mTc用于显像诊断(年最大操作量5.55×1012Bq、日最大操作量2.22×1010Bq、日等效最大操作量2.22×107Bq)。核医学科影像中心总日等效最大操作量5.03×107Bq,属于*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核医学科核素治疗中心拟使用131I用于*吸测定(年最大操作量9.25×107Bq、日最大操作量1.85×106Bq、日等效最大操作量1.85×105Bq)、核素治疗(年最大操作量1.39×1012Bq、日最大操作量2.78×1010Bq、日等效最大操作量2.78×109Bq),使用89Sr(年最大操作量1.48×1010Bq、日最大操作量2.96×108Bq、日等效最大操作量2.96×107Bq)和153Sm(年最大操作量1.48×1011Bq、日最大操作量2.96×109Bq、日等效最大操作量2.96×108Bq)用于骨转移治疗。核医学科核素治疗中心总日等效最大操作量3.10×109Bq,属于*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3.介入科 介入科包括2个DSA机房及相关辅助用房,机房内拟各新增使用1台DSA用于开展介入治疗,额定管电压均为125kV,额定管电流均为1250mA,单台设备年最大曝光时间约92h,属于Ⅱ类射线装置。 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2.5%。 | 一、主要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及环保措施 根据项目特点,建设单位拟采用以下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及环保措施: 1.肿瘤科1#和2#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机房东南侧墙体均为1500mm厚混凝土,西北侧迷道内墙、外墙均为800mm~1500mm厚混凝土,顶部主屏蔽墙体均为3000mm厚混凝土(4000mm宽),相连次屏蔽墙体为1700mm厚混凝土,防护门均为15mm铅+200mm含硼聚*烯电动钢板夹芯平移防护门;1#机房西南侧主屏蔽墙体为3000mm厚混凝土(4500mm宽、与2#机房东北侧共用墙体),相连次屏蔽墙体为1800mm厚混凝土;1#机房东北侧主屏蔽墙体为2900mm厚混凝土(4000mm宽),相连次屏蔽墙体为1600mm厚混凝土;2#机房西南侧主屏蔽墙体为2700mm厚混凝土(4000mm宽),相连次屏蔽墙体为1500mm厚混凝土。 后装治疗机机房东南侧、西北侧、东北侧迷道内墙和外墙、顶部均为800mm厚混凝土;西南侧主屏蔽墙体为2900mm厚混凝土(4000mm宽),相连次屏蔽墙体为1600mm厚混凝土(与1#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机房东北侧墙体共用);防护门为10mm铅当量电动钢板夹芯平移防护门。 模拟定位机机房四周墙体均为370mm实心砖墙,顶部为300mm厚混凝土,防护门和观察窗均为3mm铅当量。 核医学科影像中心各辐射工作场所四周墙体均为370mm实心砖墙,顶部及地面均为300mm厚混凝土,防护门和注射窗为5mm~20mm铅当量,观察窗为5mm~10mm铅当量,手套箱为5mm~55mm铅当量;核医学科核素治疗中心各辐射工作场所四周墙体、顶部及地面均为300mm厚混凝土,屏蔽门为10mm铅当量,服药窗为40mm铅当量,自动分装仪为45mm铅当量。 介入科DSA机房四周墙体均为370mm厚实心砖墙,顶部均为250mm厚混凝土,底部均为300mm厚混凝土,防护门、观察窗和传递窗均为3mm铅当量。 2.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后装机、DSA、模拟定位机、PET/CT、SPECT/CT等自身具有固有安全措施。 3.设置肿瘤科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机房(含迷道)、后装机机房(含迷道)、模拟定位机机房、核医学科影像中心分装室、注射室、储源室、放射性废物暂存间、校准源室、运动负荷兼抢救室、SPECT注射后候诊室、PET注射后等候室、SPECT/CT机房、PET/CT机房、PET/MRI机房、留观室、设备间、衰变池、核医学科核素治疗中心*吸室、分装服药室、取餐间、服药室、放射性废物暂存间、储源室、核素病房、污染被服间、衰变池、介入科DSA机房、配药室等为控制区;设置肿瘤科各控制室、水冷机房、插植室、准备室、核医学科影像中心控制室、缓冲间、更衣室、去污淋浴间、核医学科核素治疗中心缓冲间、更衣室、淋浴间、送餐间、介入科控制室、设备间等为监督区。控制区进出口设立醒目的警告标志,制定适用于控制区的职业防护与安全管理措施,运用行政管理程序和实体屏障限制进出控制区;监督区进出口设立表明监督区的标牌,以黄线警示监督区的边界。 4.根据诊疗需求和病人实际情况制定最优化的诊疗方案,在满足诊疗要求的前提下,选择合理可行尽量低的射线照射参数,以及尽量短的出束时间,减少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受照射剂量,也避免病人受到额外剂量的照射。 5.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后装机及相应机房采取防止非工作人员操作的锁定开关、门机联锁、门剂量联锁(固定式剂量报警仪)、门灯联锁及语音提示、紧急开门按钮、紧急停机按钮、电视监控与对讲系统、警告标志、状态显示等安全措施;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额外使用条件显示联锁、控制超剂量的联锁装置、时间控制联锁等安全措施;后装机额外使用施源器与源联锁、管道遇堵自动回源、仿真源模拟运行系统、控制台显示放射源位置、停电或意外中断照射时自动回源装置、手动回源装置、专用储源器、放射源返回储源器的应急开关、UPS电源、门源联锁等安全措施;DSA、模拟定位机、PET/CT、SPECT/CT及相应机房采取门灯联锁、紧急停机按钮、状态显示、警告标志等安全措施。 6.核医学科采取门禁系统、视频监控和对讲装置、通排风系统、警告设施等安全措施,配备专用手套箱、防护屏风、衰变桶。 7.放射性药物放置于储源室双人双锁保险柜铅罐内暂存,日常期间由值班人员巡视检查,出入口安装红外监控摄像头、固定式剂量报警仪及防盗入侵报警装置。 8.辐射工作人员通过专业培训,在有负压的手套箱内进行放射性药物操作;操作台、地面选用易于清污的材料,每次操作完成后进行表面污染监测并进行去污。 9.医护人员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配备X-γ辐射剂量率监测仪、表面污染监测仪、中子辐射剂量率仪、个人剂量计、个人剂量报警仪等设备监控辐射环境和个人剂量。 10.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后装机、DSA、模拟定位机、PET/CT、SPECT/CT在诊疗过程中,应采用适当防护措施对病人非病灶部位进行遮挡。 11.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DSA、模拟定位机、PET/CT、SPECT/CT在报废处置时,应当对其射线装置内的高压射线管进行拆解和去功能化处理;后装机产生的废放射源由源的生产厂家回收处理。 12.项目施工期主要采用及时清扫、定期洒水、加强管理等方式减少扬尘,采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隔声、减振等方式减少噪声, (略) 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采用回收利用、收集清运等方式处理固体废物。 13.项目运行期,1#、2#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机房、后装机机房产生的臭氧、感生放射性废气由机械排风系统通过专用排风管道经高效排风过滤器过滤后引至核医学科楼楼顶进行排放;模拟定位机机房、DSA机房产生的臭氧由通排风系统抽至核医学科楼楼顶排放;核医学科放射性废气由机械排风系统通过专用排风管道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核医学科楼楼顶进行排放,自动分装仪、手套箱排风口末端额外使用高效过滤装置处理;核医学科放射性废水通过专门的管道收集后,排入2套共7格放射性废水衰变池(影像中心3个、核素治疗中心4个),影像中心废水封闭衰变30天以上可直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核素治疗中心废水封闭衰变180天以上或经监测符合排放标准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 (略) 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等方式减少噪声;放射性固体废物采用专用塑料袋分类收集后及时转移至放射性废物暂存间铅废物箱内存放,经监测符合排放标准后同其它医疗废物一起由医疗废物处理机构定期统一处理;生活垃圾分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量小,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对环境影响很小。 经屏蔽效能核算,各辐射工作场所使用的屏蔽防护材料及厚度均能满足屏蔽防护要求。 经预测,肿瘤科投入运行后,辐射工作人员受到的附加有效剂量最大值和公众受到的附加有效剂量最大值分别小于5mSv/a和0.1mSv/a的剂量约束值。 核医学科投入运行后,辐射工作人员受到的附加有效剂量最大值和公众受到的附加有效剂量最大值分别小于5mSv/a和0.1mSv/a的剂量约束值。 介入科投入运行后辐射工作人员受到的附加有效剂量最大值和公众受到的附加有效剂量最大值,分别小于5mSv/a和0.1mSv/a的剂量约束值。 本项目运行期产生的放射性废气经过滤、吸附处理后对环境影响很小,臭氧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放射性废水经衰变池衰变后可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总β≤10Bq/L的要求,生活 (略) 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放射性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可得到妥善处置。 |
2 | 成都煜 (略) 新建野外(室外)X射线探伤项目 | (略) 龙泉驿车城东七路360号 | 成都煜 (略) | 四川瑞 (略) | 成都煜 (略) 拟在野外(室外)使用1台XXG-2005型定向X射线探伤机(最大管电压200kV、最大管电流5mA)、4台XXG-2505型定向X射线探伤机(最大管电压250kV、最大管电流5mA)和1台XXG-3505型定向X射线探伤机(最大管电压350kV、最大管电流5mA),用于野外(室外)油气运输管道及压力容器等施工安装现场探伤检测,单台设备年最大曝光时间约83.3h,属于Ⅱ类射线装置。 (略) 龙泉驿车城东七路36 (略) 办公场所,本项目拟在其内部东侧配套建设设备间、洗片暗室(含危废暂存间)和评片室,探伤机不使用时存放于专用X射线探伤机设备间。 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8.75%。 | 一、主要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及环保措施 根据项目特点,建设单位拟采用以下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及环保措施: 1.XXG-2005型、XXG-2505型定向X射线探伤机主射方向采用5mm铅当量、非主射方向采用2mm铅当量移动式铅屏(板)进行屏蔽;XXG-3505型定向X射线探伤机主射方向采用3层5mm铅当量、非主射方向采用5mm铅当量移动式铅屏(板)进行屏蔽。 2.设置控制区和监督区,控制区为空气比释动能率大于15μGy/h的区域,监督区为空气比释动能率在2.5μGy/h~15μGy/h之间的区域。 地面探伤且主射方向朝向四周时,XXG-2005型定向X射线探伤机控制区为主射方向13m、非主射方向11m以内的区域,监督区为X射线探伤机主射方向13m~31m、非主射方向11m~25m以内的区域;XXG-2505型定向X射线探伤机控制区为主射方向26m、非主射方向18m以内的区域,监督区为主射方向26m~64m、非主射方向18m~44m以内的区域;XXG-3505型定向X射线探伤机控制区为主射方向23m、非主射方向16m以内的区域,监督区为主射方向23m~56m、非主射方向16m~39m以内的区域。地面探伤且主射方向朝向上方或下方时,XXG-2005型定向X射线探伤机控制区为非主射方向11m以内的区域,监督区为X射线探伤机非主射方向11m~25m以内的区域;XXG-2505型定向X射线探伤机控制区为非主射方向18m以内的区域,监督区为非主射方向18m~44m以内的区域;XXG-3505型定向X射线探伤机控制区为非主射方向16m以内的区域,监督区为非主射方向16m~39m以内的区域。沟下探伤时,XXG-2005型定向X射线探伤机控制区为X射线探伤机上方及周围地面11m以内的区域,监督区为X射线探伤机周围地面11m~25m以内的区域;XXG-2505型定向X射线探伤机控制区为X射线探伤机上方及周围地面18m以内的区域,监督区为X射线探伤机周围地面18m~44m以内的区域;XXG-3505型定向X射线探伤机控制区为X射线探伤机上方及周围地面16m以内的区域,监督区为X射线探伤机周围地面16m~39m以内的区域。控制区边界上设置明显的警戒线、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禁止进入”的标牌,辐射工作人员在该区域边界进行操作,探伤期间专人在边界巡逻、看守,禁止公众人员入内。监督区边界处应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无关人员禁止入内”的标牌,允许有职业人员入内,但限制公众人员进入此区域。 3.X射线探伤机自身具有固有安全措施。 4.在保证检测质量的前提下,选择合理可行尽量低的射线照射参数以及尽量短的曝光时间,实现源项控制;野外(室外)探伤作业时间避开公众活动的高峰时段以实现时间防护;通过划分控制区和监督区实现距离防护。 5.制定野外(室外)探伤工作方案,明确各类人员分工、探伤工况和清场方式,制定监测方案;探伤作业前进行安全信息公示;实施异地野外(室外)探伤作业报备制度;制定内部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逐级落实野外(室外)探伤作业的辐射安全责任制;制定有针对性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每次野外(室外)探伤作业完成后,要按照“一事一档”的要求建立辐射安全与防护档案等制度确保探伤作业的安全。 6.夜间进行探伤作业时,在控制区和监督区边界设立灯光警示和相应的警告牌,并设专人警戒。 7.辐射工作人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和便携式辐射监测仪、个人剂量计、个人剂量报警仪等设备监控辐射环境和个人剂量。 8.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均依托项目区已有的环保设施进行处理,野外(室外)探伤时产生的臭氧经自然分解和稀释后对周围环境及工作人员不会产生影响。 9.若探伤 (略) 较近,则由建设单位自行洗片,产生的废胶片、废显影液、废定影液由建设单位集中收集暂存后交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洗片废水经园区污水处理设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芦溪河污水处理厂处理;若探伤 (略) 较远,则由建设单位委托当地有资质 (略) 进行洗片。 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本项目拟使用Ⅱ类射线装置进行野外(室外)探伤,其探伤作业期间主要污染因子为X射线,评价确定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分别按5mSv/a和0.1mSv/a的剂量约束值进行管理。经预测,辐射工作人员最大值和公众最大受照射剂量分别满足5mSv/a和0.1mSv/a的剂量约束值。 本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危险废物、臭氧、生活污水、洗片废水、生活垃圾和噪声均满足相应评价标准要求或处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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