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海洋专项督察整改意见措施清单海花岛项目问题整改措施序号10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海洋专项督察整改意见措施清单海花岛项目问题整改措施序号10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略) 人民政府关于
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海洋专项督察整改意见措施清单海花岛项目问题
整改措施(序号10)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关 (略) 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办法的通知》(琼自然资督〔2019〕2号)文件要求,我市已完成国家海洋督察整改任务(序号10)的整改工作,现将国家海洋专项督察整改任务(序号10)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日-1月9日。
附件:国家海洋专项督察整改任务(序号10)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日
(略) 关于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海洋专项督察整改意见措施清单海花岛项目
问题整改措施(序号10)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 | 落实严格围填海管控措施,在省国土 (略) 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强化*海统筹,加强向海一侧和向*一侧的用地、用海功能划分,做好已经填海成*土地的规划衔接。 |
责任单位 | (略) 人民政府 |
责任人 | 王三防 |
联系电话 | 0898-* |
整改目标 | 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与实施的过程中,加强*海统筹,并强化规划实施的监督。 |
整改措施 | 落实严格围填海管控措施,在省国土 (略) 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强化*海统筹,加强向海一侧和向*一侧的用地、用海功能划分,做好已经填海成*土地的规划衔接。 |
整改主要 工作及成效 | 我市于2020年8月启动《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编制工作,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保留已经填海成*地的日岛在原“多规合一”确定的开发边界,并将其*地面 (略) 总*域面积;取消已拆除月岛在“多规合一”确定的开发边界;加强*域与海域的关联,把*海地理、社会、经济、文化、生态系统整合为一个统一整体,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细化落实近岸海域生态红线及海洋“两空间”,将近岸海域生态红线区统一确定为海洋生态空间,并进一步划分为生态保护区或生态控制区;剩余的海洋开发利用空间划为海洋发展区,并根据开发建设用海需求进一步划分二级功能区;并针对不同的功能区制定强度不一的管控原则, (略) 相关围填海管控措施。根据自 (略) 资规厅有关国空编制工作部署要求,我市已将*海统筹相关内容纳入国空成果,于2023年10月26日将《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 (略) 政府审批,2023 (略) 政府审批通过。 |
(略) 人民政府关于
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海洋专项督察整改意见措施清单海花岛项目问题
整改措施(序号10)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关 (略) 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办法的通知》(琼自然资督〔2019〕2号)文件要求,我市已完成国家海洋督察整改任务(序号10)的整改工作,现将国家海洋专项督察整改任务(序号10)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日-1月9日。
附件:国家海洋专项督察整改任务(序号10)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日
(略) 关于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海洋专项督察整改意见措施清单海花岛项目
问题整改措施(序号10)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 | 落实严格围填海管控措施,在省国土 (略) 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强化*海统筹,加强向海一侧和向*一侧的用地、用海功能划分,做好已经填海成*土地的规划衔接。 |
责任单位 | (略) 人民政府 |
责任人 | 王三防 |
联系电话 | 0898-* |
整改目标 | 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与实施的过程中,加强*海统筹,并强化规划实施的监督。 |
整改措施 | 落实严格围填海管控措施,在省国土 (略) 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强化*海统筹,加强向海一侧和向*一侧的用地、用海功能划分,做好已经填海成*土地的规划衔接。 |
整改主要 工作及成效 | 我市于2020年8月启动《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编制工作,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保留已经填海成*地的日岛在原“多规合一”确定的开发边界,并将其*地面 (略) 总*域面积;取消已拆除月岛在“多规合一”确定的开发边界;加强*域与海域的关联,把*海地理、社会、经济、文化、生态系统整合为一个统一整体,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细化落实近岸海域生态红线及海洋“两空间”,将近岸海域生态红线区统一确定为海洋生态空间,并进一步划分为生态保护区或生态控制区;剩余的海洋开发利用空间划为海洋发展区,并根据开发建设用海需求进一步划分二级功能区;并针对不同的功能区制定强度不一的管控原则, (略) 相关围填海管控措施。根据自 (略) 资规厅有关国空编制工作部署要求,我市已将*海统筹相关内容纳入国空成果,于2023年10月26日将《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 (略) 政府审批,2023 (略) 政府审批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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