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白塔路汇流片区防洪排涝提升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盘龙区白塔路汇流片区防洪排涝提升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盘龙区白塔路汇流片区防洪排涝提升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盘龙区白塔路汇流片区防洪排涝提升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 (略) 盘龙区水务局
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本报告验收范围):本项目为白塔路汇流片区防洪排涝提升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工程范围为白塔路汇流区域,北至人民东路,西至白塔路,南至拓东路,东至环城东路,汇水面积为1.04平方 (略) 内部雨污分流改造、市政管网完善、自动监测设备。
(1)庭院内部雨污分流
(略) 雨、污水管线约12177m,检查井1023座,初期雨水弃流井5座,智能分流井3座,新建建筑雨水立管9844m,管线清淤4287m3,植草沟420m。
(2)市政管网完善
(略) 政排水管道8418m,检查井227座, (略) 政雨污水管混错接节点82个,管线清淤4328m3,新建临街商铺隔油池15座、雨水泵站1座(规模为0.5m3/s),污水泵站1座,规模1000m3/h)。
(3)水质取样检测480次,长期在线自动水量监测设备10套,在线水位监测设备10套。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专家签到表、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30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项目单位。
建设单位: (略) 盘龙区水务局
建设地点: (略) / (略) /盘龙区
备注: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盘龙区白塔路汇流片区防洪排涝提升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盘龙区白塔路汇流片区防洪排涝提升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 (略) 盘龙区水务局
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本报告验收范围):本项目为白塔路汇流片区防洪排涝提升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工程范围为白塔路汇流区域,北至人民东路,西至白塔路,南至拓东路,东至环城东路,汇水面积为1.04平方 (略) 内部雨污分流改造、市政管网完善、自动监测设备。
(1)庭院内部雨污分流
(略) 雨、污水管线约12177m,检查井1023座,初期雨水弃流井5座,智能分流井3座,新建建筑雨水立管9844m,管线清淤4287m3,植草沟420m。
(2)市政管网完善
(略) 政排水管道8418m,检查井227座, (略) 政雨污水管混错接节点82个,管线清淤4328m3,新建临街商铺隔油池15座、雨水泵站1座(规模为0.5m3/s),污水泵站1座,规模1000m3/h)。
(3)水质取样检测480次,长期在线自动水量监测设备10套,在线水位监测设备10套。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专家签到表、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30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项目单位。
建设单位: (略) 盘龙区水务局
建设地点: (略) / (略) /盘龙区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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