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广昌县司法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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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广昌县司法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 索 引 号:GCX0019/2024-00018

    发文机关: 广昌县司法局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1-02

2022年度广昌县司法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02 17:14 浏览次数: 来源: 广昌县司法局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职能,组织架构、人员及资产等基本情况。

县司法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编制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县委有关全面依法治县和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承担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承办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承担依法由县政府做出裁决的山林、土地等资源纠纷案件的审理工作;承办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事务;承担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管理监督全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和司法助理员工作;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县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管理全县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全县法律援助工作、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工作、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司法行政系统的队*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司法局共有预算单位两个,司法局和公证处。司法局编制人数34个,其中:政法专项行政编制34人。实有人数46人,其中:在职人数30人(行政人员29人,全部补助事业单位人员1人),退休人员11人,遗补人员2人。公证处编制人数4个,其中:事业编制3人。

(二)2022年单位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 (略) 司法局的指导下,坚持围绕中心、履职尽责、立足本职、服务大局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化解社会矛盾、公正廉洁执法等重点工作为载体,以创建美丽莲乡为平台,大力开展普法、依法治县、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为建设平安广昌,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2022年单位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2年我局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是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化解社会矛盾、公正廉洁执法等重点工作为载体,以创建美丽莲乡为平台,大力开展普法、依法治县、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为建设平安广昌,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四)2022年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2022年度我局党组对绩效考评工作高度重视,对全年绩效考评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安排部署,从组织领导、工作机制、考核重点等方面加以强化和保障,力求绩效考核工作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局党组经常利用全局办公会议做广泛地学的重要平台。我局在全面加强绩效考评工作基础上,充分结合自身实际,将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目标以及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等相关内容列入重点任务目标,提高了阶段性重大工作任务的工作效率,同时加强了对公证、律师、各司法所定期或不定期工作指导,使规范化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五)2022年部门预算及执行情况

部分整体支出预算共计793万元,1-12月预算执行793万元,资金支付执行率100%。秉着为全县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的宗旨,我部门节俭办事,项目资金利用效率较高,年底财务公开反响好。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实现情况

(一)履职完成情况

调解矛盾纠纷200余件;计划支持我局全年开展10次以上普法宣传活动,实际2022年度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0次;社区矫正教育培训学员合格率达95%;在2022年底,完成“法治一条街”建设,在广昌建成一个有规模、有特色的综合性法治文化教育一条街。

(二)履职效果情况

社区服刑人员社区矫正期间再犯罪率年度指标值≦1%,实际完成值为0.03%;普法覆盖面达到85%;2022年宣传经济法规3次,扩大法治宣传影响力;开展司法救助2次,为受援群众减轻了经济负担;进行了1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宣传,促进群众对保护生态环境的认识。

(三)社会满意度及可持续性影响

2022年我局继续积极扩大“广昌司法”公众号的影响力,覆盖各个乡镇,提高关注人数,公众号咨询法律问题得到群众的普遍认可与满意。

三、单位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局已作出工作要求,加强对项目开展的可行性、必要性做好充分调研,依据实际情况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前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实施阶段,做好监督,跟踪管理;实施后及时总结自评。

四、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和公开情况

针对我局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中发现取得的成果,我局将继续发扬,建立评价结果在部门预算安排执行中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在下一年度完成建立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申报制度,将项目预期绩效目标作为设置绩效评价指标、标准和衡量项目支出绩效的重要依据。同时,在此次绩效自评中发现的一些问题,以结果为导向,服务于我局领导班子更好地进行决策,服务于政府公共支出管理。提高评价结果应用意识,杜绝绩效评价结果束之高阁的情况,做到与项目管理、干部任用、奖惩和资源配置相挂钩,促进下一年度的工作向好发展。我局绩效自评报告将在本县政务公开门户网站上公开。


广昌县司法局

2023年3月2日


  • 索 引 号:GCX0019/2024-00018

    发文机关: 广昌县司法局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1-02

2022年度广昌县司法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02 17:14 浏览次数: 来源: 广昌县司法局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职能,组织架构、人员及资产等基本情况。

县司法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编制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县委有关全面依法治县和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承担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承办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承担依法由县政府做出裁决的山林、土地等资源纠纷案件的审理工作;承办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事务;承担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管理监督全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和司法助理员工作;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县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管理全县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全县法律援助工作、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工作、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司法行政系统的队*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司法局共有预算单位两个,司法局和公证处。司法局编制人数34个,其中:政法专项行政编制34人。实有人数46人,其中:在职人数30人(行政人员29人,全部补助事业单位人员1人),退休人员11人,遗补人员2人。公证处编制人数4个,其中:事业编制3人。

(二)2022年单位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 (略) 司法局的指导下,坚持围绕中心、履职尽责、立足本职、服务大局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化解社会矛盾、公正廉洁执法等重点工作为载体,以创建美丽莲乡为平台,大力开展普法、依法治县、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为建设平安广昌,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2022年单位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2年我局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是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化解社会矛盾、公正廉洁执法等重点工作为载体,以创建美丽莲乡为平台,大力开展普法、依法治县、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为建设平安广昌,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四)2022年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2022年度我局党组对绩效考评工作高度重视,对全年绩效考评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安排部署,从组织领导、工作机制、考核重点等方面加以强化和保障,力求绩效考核工作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局党组经常利用全局办公会议做广泛地学的重要平台。我局在全面加强绩效考评工作基础上,充分结合自身实际,将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目标以及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等相关内容列入重点任务目标,提高了阶段性重大工作任务的工作效率,同时加强了对公证、律师、各司法所定期或不定期工作指导,使规范化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五)2022年部门预算及执行情况

部分整体支出预算共计793万元,1-12月预算执行793万元,资金支付执行率100%。秉着为全县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的宗旨,我部门节俭办事,项目资金利用效率较高,年底财务公开反响好。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实现情况

(一)履职完成情况

调解矛盾纠纷200余件;计划支持我局全年开展10次以上普法宣传活动,实际2022年度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0次;社区矫正教育培训学员合格率达95%;在2022年底,完成“法治一条街”建设,在广昌建成一个有规模、有特色的综合性法治文化教育一条街。

(二)履职效果情况

社区服刑人员社区矫正期间再犯罪率年度指标值≦1%,实际完成值为0.03%;普法覆盖面达到85%;2022年宣传经济法规3次,扩大法治宣传影响力;开展司法救助2次,为受援群众减轻了经济负担;进行了1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宣传,促进群众对保护生态环境的认识。

(三)社会满意度及可持续性影响

2022年我局继续积极扩大“广昌司法”公众号的影响力,覆盖各个乡镇,提高关注人数,公众号咨询法律问题得到群众的普遍认可与满意。

三、单位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局已作出工作要求,加强对项目开展的可行性、必要性做好充分调研,依据实际情况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前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实施阶段,做好监督,跟踪管理;实施后及时总结自评。

四、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和公开情况

针对我局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中发现取得的成果,我局将继续发扬,建立评价结果在部门预算安排执行中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在下一年度完成建立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申报制度,将项目预期绩效目标作为设置绩效评价指标、标准和衡量项目支出绩效的重要依据。同时,在此次绩效自评中发现的一些问题,以结果为导向,服务于我局领导班子更好地进行决策,服务于政府公共支出管理。提高评价结果应用意识,杜绝绩效评价结果束之高阁的情况,做到与项目管理、干部任用、奖惩和资源配置相挂钩,促进下一年度的工作向好发展。我局绩效自评报告将在本县政务公开门户网站上公开。


广昌县司法局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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