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0401街区等地块规划综合实施方案》公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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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0401街区等地块规划综合实施方案》公示意见

为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于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2月8日期间,对《 (略) 副中心0401街区FZX-0401-6066等地块规划综合实施方案》进行了网上公示,公示期间收到公众反馈意见240条,经研究,现将有关采信意见通告如下:

一、属于我分局职责范围意见

1、关于区域停车位不足问题

公众反馈意见:区域范围内老旧小区较多,现状停车位不足,停车规划不合理。

建设单位意见:本次规划中,考虑到规划范围内及周边区域现状居住停车紧张的问题,在FZX-0401-6066地块机动车配建基础上,增加300个公共停车位,为周边居民提供有偿停车服务,缓解居住停车紧张的状况。

分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纳。

2.关于东阁雅舍规划停车场问题

公众反馈意见:FZX-0401-6068地块规划的性质为社会停车场用地与现东阁雅舍小区内停车场重合,已涉嫌侵占东阁雅舍小区内土地,且将进一步加剧小区停车难问题。

分局意见:本次规划中,核实FZX-0401-6068地块为国有土地,暂无土地使用权人。考虑到该地块现状为停车场功能,因此规划用地性质确定为公共停车场用地,保留该地块停车功能。

3.关于建筑高度问题

公众反馈意见:新建建筑高度较高,影响现状居住区采光、通风、视野等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次规划公示仅为规划指标及用途公示。下一步将依据规划内容和相关设计规范要求,编制项目建筑设计方案。

分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纳。关于公众提出的采光日照等意见,我分局将在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时,严格按照 (略) 相关规范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现场公示,保障周边居民合法权益。

4.关于配套设施不足问题

公众反馈意见:现状区域老旧小区较多,存在绿地广场、体育设施、儿童娱乐设施不足等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次规划中,规划公共服务设施8处,其中,规划12班幼儿园1处,规划24班小学1处,补充完善区域基础教育资源需求;规划500床机构养老设施1处,补充区域养老服务资源;规划末端物流配送点1处、邮政所1处,补充区域物流配送需求;规划派出所1处, (略) 安全、人员管理需求。结合建筑设计方案,配建社区管理用房1处,补充区域社区服务需求;配建社区卫生服务站1处,补充区域基层医疗卫生需求。同时,配建500-800平米的经营性文化设施、体育设施,进一步补充完善区域文化设施、体育设施供给。沿新华北路及通燕高速规划公园绿地,并结合建筑方案补充屋顶绿化,解决周边社区配套及绿化不足问题。

分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纳。下一步将结合开发建设进度,加快推进本区域生活配套设施建设。

5.关于街坊路连通问题

公众反馈意见:公示图中虚线道路目前是建筑物占用状态,影响道路交通连通性,同时也给附近居民带来不便,建议优先推进该断头路打通。

建设单位意见: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在控规编制和实施中增设街坊路的相关规定》,为更好 (略) 城市总体规划,贯彻“小街区、密路网”的理念,除现有的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外,增加街坊路,作为支 (略) 道路等级, (略) 道路范围。

本次规划中,虚线道路为街坊路,该区域内现状占用规划道路建筑物,均将结合用地整体开发建设同步拆除,规划支路和街坊路也会与用地同步建设与改造,提升该区域路网密度,提高区域通行能力。

分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纳。

6.关于永顺南街道路宽度问题

公众反馈意见:本次规划中永顺东街道路红线宽度由40米降低至30米,降低道路红线宽度不利于永顺地区交通微循环,将失去未来道路提级可能,建议保留40m道路红线。

建设单位意见:永顺东街为本次规划中的永顺南街,该道路在上一版《通州新城规划(2005年-2020年)》、《 (略) 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年-2035年)(街区层面)》及现行《 (略) 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年-2035年)(街区层面)》中,规划道路红线宽度均为30米,未进行过调整。

分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纳。

7.关于防洪排涝问题

公众反馈意见:现状财富东方场地标高低于周围地块现状标高,市政条件承载力不足,存在极端天气雨水倒灌等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次规划研究中,该区域已开展竖向高程测量,财富东方现状高程为22.53~23.36,财富东方西侧永顺路高程为22.38,南侧卢庄北街规划高程22.77,均低于现状小区高程。

同时在规划中,已深入研究区域雨水排放路径, (略) 政管网进行完善,进一步提升雨水排放和防涝能力。

分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纳。

8.关于土地开发时序问题

公众反馈意见:51楼、59楼、中国移动业主需明确具体拆迁范围及开发时序。

分局意见:51楼、59楼、中国移动等建筑在本次规划研究范围内,下一步将统筹推进后续工作,具体时间暂未确定。

9.关于公示力度不足问题

公众反馈意见:规划公示力度不足,很多居民不能及时了解相关规划情况。

分局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订)要求,应当依法将其中的技术方案在政府网站或便于查询的场所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我分局于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2月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官网对规划图则(技术方案)予以公示,符合相关要求。

二、不属于我分局职责范围意见

1.关于现状保留小区拆迁问题

公众反馈意见:永 (略) 、 (略) 由于现状小区结构、设施老化,无物业管理,无集中供暖、现状建筑格局差、建筑风貌与周边不符、小区内绿地空间不足等问题,提出开展上述两个小区拆迁安置。

分局意见:对于上述两个小区相关问题我分局将反馈相关部门进行统筹研究。

2.关于施工扰民问题

公众反馈意见:规划地块建设时将存在尘土污染和噪音污染,存在扰民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我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 (略)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181号)的规定,同时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排放的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的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分局意见:关于施工期间尘土污染、噪音污染等相关问题,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

3.关于清真寺迁改问题

公众反馈意见:清真寺距 (略) 较近,附近并没有回民聚集区,当初建设之时也受到了小区居民的反对,回民有着特定生活习惯风俗,从生活便利度等方面综合考虑,不宜紧邻小区。

分局意见:清真寺的迁改工作不属于我分局职责,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

4.关于供热问题

公众反馈意见:现状东阁雅舍、永 (略) 为自采暖,存在环境污染,安全隐患等问题。

分局意见:永顺北街于2000年取得审批手续,现已投入使用,沿该 (略) 政管线均已齐备,并在本次规划研究中予以保留。关于小区接入供热管线问题不属于我分局职责,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

5.关于引入优秀教育资源问题

公众反馈意见:该区域居住人口较多,新生儿较多,缺少优质幼儿园和小学,希 (略) 区优质小学分校。

建设单位意见:此次 (略) 副中心规划要求,规划24班小学一处。建成后,将移交区教委管理。

分局意见:对于上述教育资源引进问题我分局将反馈相关部门进行研究。

6.关于现状已拆迁地块内扬尘、安全管理问题

公众反馈意见:原拆除后地块扬尘严重,且管理混乱,车辆随意停放,人员进出管理不足,存在治安隐患,对周边小区居民生活休息产生不良影响。

建设单位意见:我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 (略)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拆迁现场的管理工作,减小拆迁区域对周边居民生活带来的影响。

分局意见:关于现状已拆迁地块内涉及扬尘、安全管理等相关问题,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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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于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2月8日期间,对《 (略) 副中心0401街区FZX-0401-6066等地块规划综合实施方案》进行了网上公示,公示期间收到公众反馈意见240条,经研究,现将有关采信意见通告如下:

一、属于我分局职责范围意见

1、关于区域停车位不足问题

公众反馈意见:区域范围内老旧小区较多,现状停车位不足,停车规划不合理。

建设单位意见:本次规划中,考虑到规划范围内及周边区域现状居住停车紧张的问题,在FZX-0401-6066地块机动车配建基础上,增加300个公共停车位,为周边居民提供有偿停车服务,缓解居住停车紧张的状况。

分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纳。

2.关于东阁雅舍规划停车场问题

公众反馈意见:FZX-0401-6068地块规划的性质为社会停车场用地与现东阁雅舍小区内停车场重合,已涉嫌侵占东阁雅舍小区内土地,且将进一步加剧小区停车难问题。

分局意见:本次规划中,核实FZX-0401-6068地块为国有土地,暂无土地使用权人。考虑到该地块现状为停车场功能,因此规划用地性质确定为公共停车场用地,保留该地块停车功能。

3.关于建筑高度问题

公众反馈意见:新建建筑高度较高,影响现状居住区采光、通风、视野等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次规划公示仅为规划指标及用途公示。下一步将依据规划内容和相关设计规范要求,编制项目建筑设计方案。

分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纳。关于公众提出的采光日照等意见,我分局将在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时,严格按照 (略) 相关规范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现场公示,保障周边居民合法权益。

4.关于配套设施不足问题

公众反馈意见:现状区域老旧小区较多,存在绿地广场、体育设施、儿童娱乐设施不足等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次规划中,规划公共服务设施8处,其中,规划12班幼儿园1处,规划24班小学1处,补充完善区域基础教育资源需求;规划500床机构养老设施1处,补充区域养老服务资源;规划末端物流配送点1处、邮政所1处,补充区域物流配送需求;规划派出所1处, (略) 安全、人员管理需求。结合建筑设计方案,配建社区管理用房1处,补充区域社区服务需求;配建社区卫生服务站1处,补充区域基层医疗卫生需求。同时,配建500-800平米的经营性文化设施、体育设施,进一步补充完善区域文化设施、体育设施供给。沿新华北路及通燕高速规划公园绿地,并结合建筑方案补充屋顶绿化,解决周边社区配套及绿化不足问题。

分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纳。下一步将结合开发建设进度,加快推进本区域生活配套设施建设。

5.关于街坊路连通问题

公众反馈意见:公示图中虚线道路目前是建筑物占用状态,影响道路交通连通性,同时也给附近居民带来不便,建议优先推进该断头路打通。

建设单位意见: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在控规编制和实施中增设街坊路的相关规定》,为更好 (略) 城市总体规划,贯彻“小街区、密路网”的理念,除现有的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外,增加街坊路,作为支 (略) 道路等级, (略) 道路范围。

本次规划中,虚线道路为街坊路,该区域内现状占用规划道路建筑物,均将结合用地整体开发建设同步拆除,规划支路和街坊路也会与用地同步建设与改造,提升该区域路网密度,提高区域通行能力。

分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纳。

6.关于永顺南街道路宽度问题

公众反馈意见:本次规划中永顺东街道路红线宽度由40米降低至30米,降低道路红线宽度不利于永顺地区交通微循环,将失去未来道路提级可能,建议保留40m道路红线。

建设单位意见:永顺东街为本次规划中的永顺南街,该道路在上一版《通州新城规划(2005年-2020年)》、《 (略) 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年-2035年)(街区层面)》及现行《 (略) 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年-2035年)(街区层面)》中,规划道路红线宽度均为30米,未进行过调整。

分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纳。

7.关于防洪排涝问题

公众反馈意见:现状财富东方场地标高低于周围地块现状标高,市政条件承载力不足,存在极端天气雨水倒灌等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次规划研究中,该区域已开展竖向高程测量,财富东方现状高程为22.53~23.36,财富东方西侧永顺路高程为22.38,南侧卢庄北街规划高程22.77,均低于现状小区高程。

同时在规划中,已深入研究区域雨水排放路径, (略) 政管网进行完善,进一步提升雨水排放和防涝能力。

分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纳。

8.关于土地开发时序问题

公众反馈意见:51楼、59楼、中国移动业主需明确具体拆迁范围及开发时序。

分局意见:51楼、59楼、中国移动等建筑在本次规划研究范围内,下一步将统筹推进后续工作,具体时间暂未确定。

9.关于公示力度不足问题

公众反馈意见:规划公示力度不足,很多居民不能及时了解相关规划情况。

分局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订)要求,应当依法将其中的技术方案在政府网站或便于查询的场所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我分局于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2月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官网对规划图则(技术方案)予以公示,符合相关要求。

二、不属于我分局职责范围意见

1.关于现状保留小区拆迁问题

公众反馈意见:永 (略) 、 (略) 由于现状小区结构、设施老化,无物业管理,无集中供暖、现状建筑格局差、建筑风貌与周边不符、小区内绿地空间不足等问题,提出开展上述两个小区拆迁安置。

分局意见:对于上述两个小区相关问题我分局将反馈相关部门进行统筹研究。

2.关于施工扰民问题

公众反馈意见:规划地块建设时将存在尘土污染和噪音污染,存在扰民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我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 (略)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181号)的规定,同时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排放的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的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分局意见:关于施工期间尘土污染、噪音污染等相关问题,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

3.关于清真寺迁改问题

公众反馈意见:清真寺距 (略) 较近,附近并没有回民聚集区,当初建设之时也受到了小区居民的反对,回民有着特定生活习惯风俗,从生活便利度等方面综合考虑,不宜紧邻小区。

分局意见:清真寺的迁改工作不属于我分局职责,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

4.关于供热问题

公众反馈意见:现状东阁雅舍、永 (略) 为自采暖,存在环境污染,安全隐患等问题。

分局意见:永顺北街于2000年取得审批手续,现已投入使用,沿该 (略) 政管线均已齐备,并在本次规划研究中予以保留。关于小区接入供热管线问题不属于我分局职责,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

5.关于引入优秀教育资源问题

公众反馈意见:该区域居住人口较多,新生儿较多,缺少优质幼儿园和小学,希 (略) 区优质小学分校。

建设单位意见:此次 (略) 副中心规划要求,规划24班小学一处。建成后,将移交区教委管理。

分局意见:对于上述教育资源引进问题我分局将反馈相关部门进行研究。

6.关于现状已拆迁地块内扬尘、安全管理问题

公众反馈意见:原拆除后地块扬尘严重,且管理混乱,车辆随意停放,人员进出管理不足,存在治安隐患,对周边小区居民生活休息产生不良影响。

建设单位意见:我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 (略)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拆迁现场的管理工作,减小拆迁区域对周边居民生活带来的影响。

分局意见:关于现状已拆迁地块内涉及扬尘、安全管理等相关问题,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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