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关于湖北荆门东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核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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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关于湖北荆门东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核准的批复

(略) (略) :

报来《 (略) (略) 关于湖北荆门东500kV输变电工程核准的请示》(鄂电司发展〔2023〕15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结合重庆国际 (略) 《关于〈湖北荆门东50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评估报告》(重咨鄂〔2023〕018号),经研究,现将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荆门地区电力负荷发展需要,优化电网结构,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同意建设湖北荆门东50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代码:2302-*-04-01-*)。

二、项目建设 (略) (略) 。

三、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荆门东500千伏变电站,本期安装2台100万千伏安主变;将500千伏双河~玉贤I/Ⅱ回线路开断接入荆门东500千伏变电站,新建500千伏线路16.4公里(其中I回10.8公里、Ⅱ回5.6公里),导线截面4×630平方毫米;建设相应无功补偿装置和二次系统工程。

四、项目单位 (略) (略) 。项目总投资54312万元,其 (略) (略) 出资13578万元作为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5%,其余资金贷款解决。

五、项目单位应通过优化方案设计和施工组织等措施,严格控制投资成本,合理降低工程造价,项目实际投资以竣工决算工程造价为准。项目的建设及运行应满足国家环保和节能要求,在技术方案和材料选择等方面要充分考虑环保和节能因素,采取有效措施节能降耗,减排增效。

六、项目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均应按《招投标法》规定,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标方式进行(见附件: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项目核准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荆门东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的函》(鄂自然资预审函〔2023〕64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

八、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规划许可、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各项手续;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节能环保等各项措施,按照安全生产“三同时”有关要求,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能投产运行。

九、 (略) 发改委会同地方有关部门加强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行安全;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设计和建设规范标准,高质量开展项目建设,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营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十、如需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据其规定。

附件: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26日



附件

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湖北荆门东500千伏输变电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测




设计




监理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主要设备




重要设备




其它







核准意见:

核准同意。请业主按照招标核准意见表严格组织招标工作,并注意做好相关档案管理工作,以备检查。



2023年12月26日


(略) (略) :

报来《 (略) (略) 关于湖北荆门东500kV输变电工程核准的请示》(鄂电司发展〔2023〕15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结合重庆国际 (略) 《关于〈湖北荆门东50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评估报告》(重咨鄂〔2023〕018号),经研究,现将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荆门地区电力负荷发展需要,优化电网结构,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同意建设湖北荆门东50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代码:2302-*-04-01-*)。

二、项目建设 (略) (略) 。

三、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荆门东500千伏变电站,本期安装2台100万千伏安主变;将500千伏双河~玉贤I/Ⅱ回线路开断接入荆门东500千伏变电站,新建500千伏线路16.4公里(其中I回10.8公里、Ⅱ回5.6公里),导线截面4×630平方毫米;建设相应无功补偿装置和二次系统工程。

四、项目单位 (略) (略) 。项目总投资54312万元,其 (略) (略) 出资13578万元作为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5%,其余资金贷款解决。

五、项目单位应通过优化方案设计和施工组织等措施,严格控制投资成本,合理降低工程造价,项目实际投资以竣工决算工程造价为准。项目的建设及运行应满足国家环保和节能要求,在技术方案和材料选择等方面要充分考虑环保和节能因素,采取有效措施节能降耗,减排增效。

六、项目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均应按《招投标法》规定,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标方式进行(见附件: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项目核准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荆门东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的函》(鄂自然资预审函〔2023〕64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

八、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规划许可、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各项手续;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节能环保等各项措施,按照安全生产“三同时”有关要求,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能投产运行。

九、 (略) 发改委会同地方有关部门加强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行安全;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设计和建设规范标准,高质量开展项目建设,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营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十、如需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据其规定。

附件: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26日



附件

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湖北荆门东500千伏输变电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测




设计




监理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主要设备




重要设备




其它







核准意见:

核准同意。请业主按照招标核准意见表严格组织招标工作,并注意做好相关档案管理工作,以备检查。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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