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2024年1月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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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2024年1月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3个工作日(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4日)。

通讯地址:应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略) (略) 年产10万吨高岭土项目(一期年产5万吨高岭土项目)

(略) 应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建筑陶瓷工业园

(略) (略)

山西 (略)

本项目位于应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建筑陶瓷工业园区内,建设年产10 万吨高岭土(一期),主要新建 5 座高岭土煅烧窑、原料车间、初期产品棚、产成品车间、原材料筛选加工车间及设备,办公楼以及配套的附属设施等,投产 后可年产高岭土(煅烧)5万吨。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有关空气、水、噪声、固废各项环保措施要求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施工,确保废气、噪声、废水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妥善处置,防止土地沙化及水土流失,将施工期环境影响控制在合理区间。

二、严格落实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全封闭原料库、成品库,配备喷雾抑尘装置。采取清扫、洒水、加盖篷布、硬化厂区、安装自动门、车辆限速等措施,有效控制降低物料、成品运输、转运、装卸、堆放产生粉尘、颗粒物;梭式窑产生烟气,经“SNCR脱销+耐高温布袋除尘器+石灰-石膏脱硫”去除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大气排放执行《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800-2023)。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收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建洗车平台并配套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进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北区污水处理厂,排放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A级标准。

(3)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除尘灰收集外售利用;脱硫石膏收集用作附近砖厂添加剂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运往附近垃圾转运站处理;废机油、废油桶暂存危废储存点,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基础减震、隔音消声、厂区周边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三、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机油、天然气、氨水主要环境风险源管理,落实环境风险各项管理措施,健全相应管理机构、应急预案、监测设施、有关制度等,确保不发生环境风险以及环境风险情况下得到有效控制。

四、项目实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3个工作日(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4日)。

通讯地址:应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略) (略) 年产10万吨高岭土项目(一期年产5万吨高岭土项目)

(略) 应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建筑陶瓷工业园

(略) (略)

山西 (略)

本项目位于应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建筑陶瓷工业园区内,建设年产10 万吨高岭土(一期),主要新建 5 座高岭土煅烧窑、原料车间、初期产品棚、产成品车间、原材料筛选加工车间及设备,办公楼以及配套的附属设施等,投产 后可年产高岭土(煅烧)5万吨。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有关空气、水、噪声、固废各项环保措施要求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施工,确保废气、噪声、废水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妥善处置,防止土地沙化及水土流失,将施工期环境影响控制在合理区间。

二、严格落实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全封闭原料库、成品库,配备喷雾抑尘装置。采取清扫、洒水、加盖篷布、硬化厂区、安装自动门、车辆限速等措施,有效控制降低物料、成品运输、转运、装卸、堆放产生粉尘、颗粒物;梭式窑产生烟气,经“SNCR脱销+耐高温布袋除尘器+石灰-石膏脱硫”去除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大气排放执行《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800-2023)。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收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建洗车平台并配套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进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北区污水处理厂,排放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A级标准。

(3)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除尘灰收集外售利用;脱硫石膏收集用作附近砖厂添加剂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运往附近垃圾转运站处理;废机油、废油桶暂存危废储存点,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基础减震、隔音消声、厂区周边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三、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机油、天然气、氨水主要环境风险源管理,落实环境风险各项管理措施,健全相应管理机构、应急预案、监测设施、有关制度等,确保不发生环境风险以及环境风险情况下得到有效控制。

四、项目实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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