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臻科技芜湖有限公司铝合金光伏边框支架与储能电池托盘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前公示
关于永臻科技芜湖有限公司铝合金光伏边框支架与储能电池托盘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永臻科技(芜湖)有限公司铝合金光伏边框支架与储能电池托盘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项目名称: | 铝合金光伏边框支架与储能电池托盘项目(重新报批) | ||
建设单位: | 永臻科技(芜湖)有限公司 | ||
公示日期: | 2024.1.2-2024.1.9 | ||
项目概况: | 新建预处理车间、成型车间、挤压车间、表面处理车间、深加工车间及其他公用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38万吨光伏组件边框、支架、结构件及电池托盘产品能力(年产光伏组件边框27万吨,光伏组件支架5万吨,结构件及其它1万吨,新能源汽车电池托盘5万吨)。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严格管控原料来源渠道。主要收购废铝为熟铝(不含铝灰、铝渣),制定并实施严格的入厂废铝筛选制度,原材料采购过程中选择批量化、质量稳定的货源。严格控制进炉前废铝料中的铁、非金属、橡胶和塑料、油脂、铅、汞、铬、镉、砷等物质含量。本项目不涉及放射性原料进场,本次评价不含放射源相关内容,如有辐射情况需另行评价。 2、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严格执行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道路定期洒水,控制车速;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管理,禁止使用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施工机械和车辆。项目工艺废气应采取集气罩、密闭负压等方式高效收集,使用旋风袋式除尘、低氮燃烧、活性炭喷射、碱(酸)喷淋、烟气急冷系统、石灰粉喷射、油烟净化等污染治理设施。 3、加强水污染防治。严格落实雨污分流。本项目运营期废水排放量5737.27m3/d(包括含镍废水644.85m3/d),繁昌区人民政府负责通过压减辖区内纳管污水排放量,保障本项目废水规范接管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即高安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大桥污水处理厂”),杜绝大桥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含镍废水、表面处理车间含氟酸性废水和清洗废水分别经化学沉淀法预处理达《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后与喷淋中和塔废水、煮模废水、酸回收装置废水、初期雨水、循环冷却水排水一同再经厂区污水站(“中和+混凝沉淀+氨氮吸收塔”工艺)处理后接管大桥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接管至大桥污水处理厂,厂区总排口废水处理达到大桥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本项目在正式生产需要纳管排水时,须按照国家、省、市排水管理有关规定,向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排水许可证后方可接入。 4、强化噪声管理,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安放位置和施工时间,并针对性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 5、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废金属、非金属废物、废边角料、废包装物(主要成份为纸箱、塑料薄膜等)、废分子筛、废离子交换树脂、硫酸铵结晶废盐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或委外处置,同时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要求。废切削液、酸性废槽液、碱性废槽液、含镍废槽渣、含镍废水处理污泥、含油污泥、含氟废水处理污泥、废机油、废油桶、废化学品包装物、在线监测废液、铝灰渣和二次铝灰、除尘灰(含废石灰粉、废活性炭)、废活性炭、废电火花油、废布袋(脱漆、熔化、精炼及铝灰处理系统的废气处理使用布袋除尘器产生的废布袋)、化验室废液、综合污水站污泥(鉴别结果出具前按照危险废物从严管理)等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废物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其中铝灰渣和二次铝灰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豁免条件和环办便函[2021]481号文件进行资源回收利用。贮存设施建设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6、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受理部门: | (略) 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3-* |
通讯地址 | 鸠江区瑞祥路88号C1座6楼生态环境窗口 | 邮编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永臻科技(芜湖)有限公司铝合金光伏边框支架与储能电池托盘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项目名称: | 铝合金光伏边框支架与储能电池托盘项目(重新报批) | ||
建设单位: | 永臻科技(芜湖)有限公司 | ||
公示日期: | 2024.1.2-2024.1.9 | ||
项目概况: | 新建预处理车间、成型车间、挤压车间、表面处理车间、深加工车间及其他公用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38万吨光伏组件边框、支架、结构件及电池托盘产品能力(年产光伏组件边框27万吨,光伏组件支架5万吨,结构件及其它1万吨,新能源汽车电池托盘5万吨)。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严格管控原料来源渠道。主要收购废铝为熟铝(不含铝灰、铝渣),制定并实施严格的入厂废铝筛选制度,原材料采购过程中选择批量化、质量稳定的货源。严格控制进炉前废铝料中的铁、非金属、橡胶和塑料、油脂、铅、汞、铬、镉、砷等物质含量。本项目不涉及放射性原料进场,本次评价不含放射源相关内容,如有辐射情况需另行评价。 2、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严格执行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道路定期洒水,控制车速;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管理,禁止使用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施工机械和车辆。项目工艺废气应采取集气罩、密闭负压等方式高效收集,使用旋风袋式除尘、低氮燃烧、活性炭喷射、碱(酸)喷淋、烟气急冷系统、石灰粉喷射、油烟净化等污染治理设施。 3、加强水污染防治。严格落实雨污分流。本项目运营期废水排放量5737.27m3/d(包括含镍废水644.85m3/d),繁昌区人民政府负责通过压减辖区内纳管污水排放量,保障本项目废水规范接管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即高安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大桥污水处理厂”),杜绝大桥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含镍废水、表面处理车间含氟酸性废水和清洗废水分别经化学沉淀法预处理达《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后与喷淋中和塔废水、煮模废水、酸回收装置废水、初期雨水、循环冷却水排水一同再经厂区污水站(“中和+混凝沉淀+氨氮吸收塔”工艺)处理后接管大桥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接管至大桥污水处理厂,厂区总排口废水处理达到大桥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本项目在正式生产需要纳管排水时,须按照国家、省、市排水管理有关规定,向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排水许可证后方可接入。 4、强化噪声管理,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安放位置和施工时间,并针对性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 5、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废金属、非金属废物、废边角料、废包装物(主要成份为纸箱、塑料薄膜等)、废分子筛、废离子交换树脂、硫酸铵结晶废盐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或委外处置,同时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要求。废切削液、酸性废槽液、碱性废槽液、含镍废槽渣、含镍废水处理污泥、含油污泥、含氟废水处理污泥、废机油、废油桶、废化学品包装物、在线监测废液、铝灰渣和二次铝灰、除尘灰(含废石灰粉、废活性炭)、废活性炭、废电火花油、废布袋(脱漆、熔化、精炼及铝灰处理系统的废气处理使用布袋除尘器产生的废布袋)、化验室废液、综合污水站污泥(鉴别结果出具前按照危险废物从严管理)等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废物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其中铝灰渣和二次铝灰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豁免条件和环办便函[2021]481号文件进行资源回收利用。贮存设施建设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6、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受理部门: | (略) 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3-* |
通讯地址 | 鸠江区瑞祥路88号C1座6楼生态环境窗口 | 邮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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