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南部网架优化220千伏线路新建工程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宜春南部网架优化220千伏线路新建工程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宜春南部网架优化220千伏线路新建工程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01月02日 至 2024年01月0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1-*

通讯地址: (略) 红谷滩区北龙蟠街993号,省政务服务中心(方楼)三楼34-35号窗口

邮编:*

建设名称: 宜春南部网架优化220千伏线路新建工程
建设地点: (略) 袁州区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项目概况(环评单位提供): 双林电厂~锂电220kV变电站线路工程:线路起点为双林电厂,终点为锂电220kV变电站。线路路径全长为35.5km,其中双回线路0.5km(锂电变侧出线与锂电-康乐Ⅱ线共塔0.4km,双林侧出线与双孔线共塔0.1km),新建单回线路35.0km。导线采用2×JL3/G1A-400/35型钢芯铝绞线,共使用100基杆塔,其中利旧双回路耐张塔1基,新建99基杆塔。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单位提供): 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①合理选择杆塔塔型、导线型式等以降低线路工频电场和磁感应强度;②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③输电线路经过居民区时,应根据现场情况、设计要求及本环评线路抬高预测,确保环境保护目标的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④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与加强宣传,输电线路铁塔座架上应于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明严禁攀登、线下高位操作应有防护措施等安全注意事项,以防居民尤其是儿童发生意外。同时加强对线路走廊附近居民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环保知识的宣传、解释工作。 2.环境空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①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治扬尘污染。②施工过程中,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③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④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运营期: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①施工期间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禁止排放未经处理的钻浆等废弃物;②施工现场如设置临时厕所的化粪池应进行防渗处理;③将物料、车辆清洗废水、建筑结构养护废水集中,经过沉淀池处理后回用;④尽可能采用商品混凝土,如在施工现场拌和混凝土,应对砂、石料冲洗废水进行处置和循环使用,严禁排入河流影响受纳水体的水质。⑤施工期间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禁止排放未经处理的钻浆等废弃物;⑥尽可能采用商品混凝土,如在施工现场拌和混凝土,应对砂、石料冲洗废水进行处置和循环使用,严禁排入河流影响受纳水体的水质。⑦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执行。⑧线路经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时严格按照国家和当地的有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相关规定执行,线路一档跨越,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立塔,无永久及临时占地。⑨施工期禁止在西坑水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搭建临时施工设施,严禁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渣土和其他固废等排入水体。⑩禁止在西坑水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设置牵张场、临时弃土场等施工场地,施工场地设置尽量远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①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集中收集,并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清运处置,施工完成后及时做好迹地清理工作。②在农田和经济作物区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以免影响后期土地功能的恢复。③施工过程中,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减少弃土的产生。少量的余方可在基础回填后的开挖范围内制作防沉降垫层;④施工人员租住当地民房,停留时间较短,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可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 运营期:在项目运行期,线路检修人员在定期巡线过程中可能产生少量固体废物,运行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绝缘子、生活垃圾等废物不得随意丢弃,线路运维人员应将生活垃圾带至垃圾集中收集点妥善处置,废弃绝缘子等施工废物回收处理。5.声环境防治措施 施工期:①合理组织施工作业,本次评价依法限制在午休(12:00~14:00)进行高噪声作业,且夜间不施工。②减少高噪声设备集中施工,施工设备合理布置。③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的施工机械或采取带隔声、消声设备的机械,控制设备噪声源强。④施工车辆进出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时应做到轻拿轻放。 运营期:加强输电线路的运营管理,确保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声环境质量达标,减少对周围敏感目标声环境的影响,运营期输电线路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很小。 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①输电线路应因地制宜合理选择塔基基础,在山丘区应采用全方位长短腿与不等高基础设计,以减少土石方开挖。输电线路无法避让集中林区时,应采取提高导线高度设计,采用高跨方式跨越,以减少林木砍伐,保护生态环境。②施工期牵张场等临时用地应永临结合,优先利用荒地、劣地。③施工期牵张场等临时占用耕地、园地、林地和草地,应做好表土剥离、分类存放和回填利用。④施工临时道路应尽可能利用机耕路、林区小路等现有道路,新建道路应严格控制道路宽度,以减少临时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⑤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⑥大力宣传相关法制法规,避免施工人员擅自捕杀,规范施工人员行为,降低对动物种群动态的人为干扰。⑦施工期应注意选择适宜的施工季节,尽量避免在雨季施工,并准备一定数量的遮盖物,遇突发雨天、台风天气时遮盖挖填土的作业面。⑧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功能恢复。⑨需占用林地或采伐林木的必须依法办理使用林地审批手续或林木采伐许可手续。⑩施工时应对表层剥离土壤、挖方等临时堆土采用苫布遮盖、编织袋装土堆砌成护坡等方式减少水土流失。针对表层的耕植土采取剥离防护措施,利用表土恢复原地貌,种植青草、树苗等措施,减少施工带来的不利影响。 运营期:运行期应严格控制输电线下方树木的砍伐。根据设计规范220kV输电线与导线之间的垂直距离(考虑树木自然生长高度)大于4.5m的树木不砍伐,与导线之间的垂直距离大于3.5m的果树、经济作物不砍伐。因此本工程架空线路运行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不大,不会对区域植物资源造成系统性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提供): 本工程在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与本工程环境保护有关的公众意见。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提供):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避免夜间施工;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2)在下阶段设计和建设中,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充分重视和认真实施相关环保措施。(3)在下阶段工程设计、施工及运营过程中,随时听取及收集公众对本项工程建设的意见,充分理解公众对电磁环境影响的担心,及时进行科学宣传和客观解释,积极妥善地处理好各类公众意见,避免有关纠纷事件的发生。(4)在项目实施中应加强项目环境管理,定期对施工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减少植被破坏。(5)工程建成投运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自主验收,并报环保部门备案。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做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提供):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宜春南部网架优化220千伏线路新建工程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01月02日 至 2024年01月0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1-*

通讯地址: (略) 红谷滩区北龙蟠街993号,省政务服务中心(方楼)三楼34-35号窗口

邮编:*

建设名称: 宜春南部网架优化220千伏线路新建工程
建设地点: (略) 袁州区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项目概况(环评单位提供): 双林电厂~锂电220kV变电站线路工程:线路起点为双林电厂,终点为锂电220kV变电站。线路路径全长为35.5km,其中双回线路0.5km(锂电变侧出线与锂电-康乐Ⅱ线共塔0.4km,双林侧出线与双孔线共塔0.1km),新建单回线路35.0km。导线采用2×JL3/G1A-400/35型钢芯铝绞线,共使用100基杆塔,其中利旧双回路耐张塔1基,新建99基杆塔。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单位提供): 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①合理选择杆塔塔型、导线型式等以降低线路工频电场和磁感应强度;②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③输电线路经过居民区时,应根据现场情况、设计要求及本环评线路抬高预测,确保环境保护目标的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④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与加强宣传,输电线路铁塔座架上应于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明严禁攀登、线下高位操作应有防护措施等安全注意事项,以防居民尤其是儿童发生意外。同时加强对线路走廊附近居民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环保知识的宣传、解释工作。 2.环境空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①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治扬尘污染。②施工过程中,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③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④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运营期: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①施工期间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禁止排放未经处理的钻浆等废弃物;②施工现场如设置临时厕所的化粪池应进行防渗处理;③将物料、车辆清洗废水、建筑结构养护废水集中,经过沉淀池处理后回用;④尽可能采用商品混凝土,如在施工现场拌和混凝土,应对砂、石料冲洗废水进行处置和循环使用,严禁排入河流影响受纳水体的水质。⑤施工期间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禁止排放未经处理的钻浆等废弃物;⑥尽可能采用商品混凝土,如在施工现场拌和混凝土,应对砂、石料冲洗废水进行处置和循环使用,严禁排入河流影响受纳水体的水质。⑦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执行。⑧线路经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时严格按照国家和当地的有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相关规定执行,线路一档跨越,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立塔,无永久及临时占地。⑨施工期禁止在西坑水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搭建临时施工设施,严禁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渣土和其他固废等排入水体。⑩禁止在西坑水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设置牵张场、临时弃土场等施工场地,施工场地设置尽量远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①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集中收集,并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清运处置,施工完成后及时做好迹地清理工作。②在农田和经济作物区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以免影响后期土地功能的恢复。③施工过程中,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减少弃土的产生。少量的余方可在基础回填后的开挖范围内制作防沉降垫层;④施工人员租住当地民房,停留时间较短,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可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 运营期:在项目运行期,线路检修人员在定期巡线过程中可能产生少量固体废物,运行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绝缘子、生活垃圾等废物不得随意丢弃,线路运维人员应将生活垃圾带至垃圾集中收集点妥善处置,废弃绝缘子等施工废物回收处理。5.声环境防治措施 施工期:①合理组织施工作业,本次评价依法限制在午休(12:00~14:00)进行高噪声作业,且夜间不施工。②减少高噪声设备集中施工,施工设备合理布置。③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的施工机械或采取带隔声、消声设备的机械,控制设备噪声源强。④施工车辆进出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时应做到轻拿轻放。 运营期:加强输电线路的运营管理,确保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声环境质量达标,减少对周围敏感目标声环境的影响,运营期输电线路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很小。 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①输电线路应因地制宜合理选择塔基基础,在山丘区应采用全方位长短腿与不等高基础设计,以减少土石方开挖。输电线路无法避让集中林区时,应采取提高导线高度设计,采用高跨方式跨越,以减少林木砍伐,保护生态环境。②施工期牵张场等临时用地应永临结合,优先利用荒地、劣地。③施工期牵张场等临时占用耕地、园地、林地和草地,应做好表土剥离、分类存放和回填利用。④施工临时道路应尽可能利用机耕路、林区小路等现有道路,新建道路应严格控制道路宽度,以减少临时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⑤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⑥大力宣传相关法制法规,避免施工人员擅自捕杀,规范施工人员行为,降低对动物种群动态的人为干扰。⑦施工期应注意选择适宜的施工季节,尽量避免在雨季施工,并准备一定数量的遮盖物,遇突发雨天、台风天气时遮盖挖填土的作业面。⑧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功能恢复。⑨需占用林地或采伐林木的必须依法办理使用林地审批手续或林木采伐许可手续。⑩施工时应对表层剥离土壤、挖方等临时堆土采用苫布遮盖、编织袋装土堆砌成护坡等方式减少水土流失。针对表层的耕植土采取剥离防护措施,利用表土恢复原地貌,种植青草、树苗等措施,减少施工带来的不利影响。 运营期:运行期应严格控制输电线下方树木的砍伐。根据设计规范220kV输电线与导线之间的垂直距离(考虑树木自然生长高度)大于4.5m的树木不砍伐,与导线之间的垂直距离大于3.5m的果树、经济作物不砍伐。因此本工程架空线路运行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不大,不会对区域植物资源造成系统性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提供): 本工程在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与本工程环境保护有关的公众意见。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提供):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避免夜间施工;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2)在下阶段设计和建设中,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充分重视和认真实施相关环保措施。(3)在下阶段工程设计、施工及运营过程中,随时听取及收集公众对本项工程建设的意见,充分理解公众对电磁环境影响的担心,及时进行科学宣传和客观解释,积极妥善地处理好各类公众意见,避免有关纠纷事件的发生。(4)在项目实施中应加强项目环境管理,定期对施工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减少植被破坏。(5)工程建成投运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自主验收,并报环保部门备案。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做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提供): \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