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漳浦县前亭镇田中央及崎沙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漳浦县前亭镇田中央及崎沙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漳浦县前亭镇田中央及崎沙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
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漳浦县前亭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漳浦县前亭镇田中央及崎沙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及附件收悉。经研究,对漳浦县前亭镇田中央及崎沙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前亭镇田中央村、崎沙村居民生活需求,同意建设漳浦县前亭镇田中央及崎沙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二、项目单位:漳浦县前亭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编码:2310-*-04-05-*。
四、建设地址:漳浦县前亭镇田中央村、崎沙村。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
1、田中央村人居环境提升:村庄南、北入口节点提升700平方米,主要建设村庄铭牌、小品等;路面修复长35米,宽5-8米;公共空间节点改造300平方米;道路沿线空杂地提升2500平方米;墙面彩绘100平方米;排水沟改造长850米;护坡挡墙美化2005平方米;村道建设长77米,宽3-6米。
2、崎沙村人居环境提升:村庄入口节点提升3000平方米,主要建设村庄铭牌、小品等;道路沿线整治长1350米,宽2-5米;道路沿线空杂地提升2000平方米;巷道整治提升长300米,宽2-4米;围墙彩绘长240米;建设生态停车场5000平方米,配套车行土路长200米、宽2-5米、集装箱工厕、排水、供配电等设施;安装艺术灯、花箱、宣传栏、导视牌、垃圾桶等35套。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概算总投资94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13万元,项目资金由县财政投入。
七、建设期限:8个月。
八、招标内容:项目招标按照招标投标法及相关配套规定执行。
九、项目审批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关于漳浦县前亭镇田中央及崎沙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无新增建设用地的说明》等相关文件等。
十、本项目不得新增建设用地。
十一、请项目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十二、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之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抗震、消防、环保等相关投建手续,确保抗震、消防等安全措施与项目建设“三同时”。
十三、在建设中应严格履行建设程序、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在加快建设进度的同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及时足额拨付工程款并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及时缴交工资保证金。
十四、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漳浦县前亭镇田中央及崎沙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概算表
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漳浦县前亭镇田中央及崎沙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概算表
制表单位: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万元) | 备注 |
一 | 工程费用 | 813.36 | |||
1 | 崎沙村人居环境整治 | 584.04 | |||
2 | 田中央村人局环境整治 | 229.32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89.00 | |||
1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16.27 | |||
2 | 施工图设计审查费 | 1.09 | |||
3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5.99 | |||
4 |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 0.54 | |||
5 | 工程造价咨询费 | 4.69 | |||
6 | 建设监理费 | 20.21 | |||
7 | 前期工程咨询费 | 2.52 | |||
8 | 设计费 | 26.43 | |||
9 | 环境影响评价费 | 1.49 | |||
10 |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 4.16 | |||
11 | 水土保持编制费 | 3.99 | |||
12 | 工程支付担保费 | 1.63 | |||
三 | 基本预备费 | 45.12 | |||
四 | 工程概算总投资 | 947.48 |
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漳浦县前亭镇田中央及崎沙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
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漳浦县前亭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漳浦县前亭镇田中央及崎沙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及附件收悉。经研究,对漳浦县前亭镇田中央及崎沙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前亭镇田中央村、崎沙村居民生活需求,同意建设漳浦县前亭镇田中央及崎沙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二、项目单位:漳浦县前亭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编码:2310-*-04-05-*。
四、建设地址:漳浦县前亭镇田中央村、崎沙村。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
1、田中央村人居环境提升:村庄南、北入口节点提升700平方米,主要建设村庄铭牌、小品等;路面修复长35米,宽5-8米;公共空间节点改造300平方米;道路沿线空杂地提升2500平方米;墙面彩绘100平方米;排水沟改造长850米;护坡挡墙美化2005平方米;村道建设长77米,宽3-6米。
2、崎沙村人居环境提升:村庄入口节点提升3000平方米,主要建设村庄铭牌、小品等;道路沿线整治长1350米,宽2-5米;道路沿线空杂地提升2000平方米;巷道整治提升长300米,宽2-4米;围墙彩绘长240米;建设生态停车场5000平方米,配套车行土路长200米、宽2-5米、集装箱工厕、排水、供配电等设施;安装艺术灯、花箱、宣传栏、导视牌、垃圾桶等35套。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概算总投资94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13万元,项目资金由县财政投入。
七、建设期限:8个月。
八、招标内容:项目招标按照招标投标法及相关配套规定执行。
九、项目审批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关于漳浦县前亭镇田中央及崎沙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无新增建设用地的说明》等相关文件等。
十、本项目不得新增建设用地。
十一、请项目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十二、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之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抗震、消防、环保等相关投建手续,确保抗震、消防等安全措施与项目建设“三同时”。
十三、在建设中应严格履行建设程序、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在加快建设进度的同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及时足额拨付工程款并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及时缴交工资保证金。
十四、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漳浦县前亭镇田中央及崎沙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概算表
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漳浦县前亭镇田中央及崎沙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概算表
制表单位: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万元) | 备注 |
一 | 工程费用 | 813.36 | |||
1 | 崎沙村人居环境整治 | 584.04 | |||
2 | 田中央村人局环境整治 | 229.32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89.00 | |||
1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16.27 | |||
2 | 施工图设计审查费 | 1.09 | |||
3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5.99 | |||
4 |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 0.54 | |||
5 | 工程造价咨询费 | 4.69 | |||
6 | 建设监理费 | 20.21 | |||
7 | 前期工程咨询费 | 2.52 | |||
8 | 设计费 | 26.43 | |||
9 | 环境影响评价费 | 1.49 | |||
10 |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 4.16 | |||
11 | 水土保持编制费 | 3.99 | |||
12 | 工程支付担保费 | 1.63 | |||
三 | 基本预备费 | 45.12 | |||
四 | 工程概算总投资 | 947.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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