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2日-2023年12月2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情况宜兴市-文件名称

内容
 
发送至邮箱

2023年12月22日-2023年12月2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情况宜兴市-文件名称

2023年12月22日-2023年12月2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情况( (略) )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全文) 决定时间
1 关于无锡 (略) 集装袋的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锡行审环许〔2023〕2100号.doc 2023.12.22
2 (略) (略) 窑炉智能化、节能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锡行审环许〔2023〕2101号.doc 2023.12.22
3 关于道 (略) 通用航空新型复合材料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锡行审环许〔2023〕2102号.doc 2023.12.26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0-*
电子邮箱:*@*63.com
2023年12月22日-2023年12月2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情况( (略) )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全文) 决定时间
1 关于无锡 (略) 集装袋的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锡行审环许〔2023〕2100号.doc 2023.12.22
2 (略) (略) 窑炉智能化、节能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锡行审环许〔2023〕2101号.doc 2023.12.22
3 关于道 (略) 通用航空新型复合材料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锡行审环许〔2023〕2102号.doc 2023.12.26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0-*
电子邮箱:*@*63.com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