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通县长宁镇“党建+文化产业”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的公示
关于大通县长宁镇“党建+文化产业”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的公示
根据大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大财〔2018〕741号)文件精神,大通县农业农村局组 (略) 、省 (略) 、 (略) 、县农业农村局相关专家,对《大通县长宁镇“党建+文化产业”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论证,方案已通过专家组评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4年1月3日-2024年1月12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大通县农业农村局联系。
联系电话:0971-* 联系人:鲍义瑞
监督电话:0971-*
附件:大通县长宁镇“党建+文化产业”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docx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3日
根据大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大财〔2018〕741号)文件精神,大通县农业农村局组 (略) 、省 (略) 、 (略) 、县农业农村局相关专家,对《大通县长宁镇“党建+文化产业”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论证,方案已通过专家组评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4年1月3日-2024年1月12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大通县农业农村局联系。
联系电话:0971-* 联系人:鲍义瑞
监督电话:0971-*
附件:大通县长宁镇“党建+文化产业”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docx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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