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普世饰品有限公司扩建
东莞普世饰品有限公司扩建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普世饰品有限公司(扩建) |
建设地点 | (略) 桥头镇普世一路1号1D栋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略) 桥头镇普世一路1号1D栋。 项目所在厂址中心坐标:北纬23° 1"36.850",东经114° 7"52.57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0T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五金塑胶饰品、布饰品、织带、玩具,并提供以上产品的管理咨询业务。自有厂房出租、物业管理(涉限除外,涉及国家专项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说明:项目环评地址“ (略) 桥头镇普世一路1号1D栋”与营业执照“ (略) 桥头镇桥东工业园”为同一地址。 项目于2006年12 (略) 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所编制《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2006〕2197号。 项目于2008年8 (略) 环境保护局验收,并取得《关于 (略) 环保验收核准意见》,验收文号:东环建〔2008〕4-0841号。 项目于2020年7月填报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30T001Z)。 现为了生产 (略) 场需要,项目申请扩建,扩建内容如下: 1、扩大生产规模,减少原有产品产量,新增产品种类,并增加相关的一批生产设备; 2、新增移印、烫印、编织、模具制作等工艺; 3、取消员工厨房和住宿。 项目扩建后占地面积2646m2,建筑面积10551m2,总投资200万元。项目主要从事发绳、卷发筒、发夹、头梳、发带、化妆刷的加工生产。项目加工生产发绳4000万个/年、卷发筒3000万个/年、发夹2000万个/年、头梳1000万个/年、发带3000万个/年、化妆刷1000万个/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将注塑、移印、粘合、粘接、压合、烫印工序设于密闭空间内进行,其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混料、破碎工序粉尘呈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管理措施降低其浓度影响;项目喷砂工序粉尘经配套布袋除尘装置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打磨工序粉尘呈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管理措施降低其浓度影响;项目磨床修整工序粉尘呈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管理措施降低其浓度影响;项目激光切割工序废气呈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管理措施降低其浓度影响;项目刀具维修工序粉尘呈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管理措施降低其浓度影响。 2、项目厂区内实施雨污分流制,厂区内雨水经雨水收集管道 (略) 政雨水管网;项目注塑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截污管网,最 (略) 桥头污水处理厂处理,水污染物得到了一定量的削减,减轻了污水排放对纳污水体的污染负荷。 3、项目废包装材料、布料边角料、海绵边角料、不含油金属碎屑、废金刚砂、废烫金纸、布袋除尘装置 (略) 回收处理;塑胶边角料及次品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空压机油、废火花机油、废火花机油桶、废空压机油桶、含火花机油碎屑、废切削油、含切削油碎屑、废切削油桶、废抹布、废印版、废胶水桶、废油墨罐、废活性炭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4、对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并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国家“三同时”政策及时做好有关工作,保证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切实履行本评价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与建议,保证做到各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4-01-03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桥头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桥头镇行政办事中心C座8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普世饰品有限公司(扩建) |
建设地点 | (略) 桥头镇普世一路1号1D栋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略) 桥头镇普世一路1号1D栋。 项目所在厂址中心坐标:北纬23° 1"36.850",东经114° 7"52.57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0T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五金塑胶饰品、布饰品、织带、玩具,并提供以上产品的管理咨询业务。自有厂房出租、物业管理(涉限除外,涉及国家专项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说明:项目环评地址“ (略) 桥头镇普世一路1号1D栋”与营业执照“ (略) 桥头镇桥东工业园”为同一地址。 项目于2006年12 (略) 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所编制《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2006〕2197号。 项目于2008年8 (略) 环境保护局验收,并取得《关于 (略) 环保验收核准意见》,验收文号:东环建〔2008〕4-0841号。 项目于2020年7月填报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30T001Z)。 现为了生产 (略) 场需要,项目申请扩建,扩建内容如下: 1、扩大生产规模,减少原有产品产量,新增产品种类,并增加相关的一批生产设备; 2、新增移印、烫印、编织、模具制作等工艺; 3、取消员工厨房和住宿。 项目扩建后占地面积2646m2,建筑面积10551m2,总投资200万元。项目主要从事发绳、卷发筒、发夹、头梳、发带、化妆刷的加工生产。项目加工生产发绳4000万个/年、卷发筒3000万个/年、发夹2000万个/年、头梳1000万个/年、发带3000万个/年、化妆刷1000万个/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将注塑、移印、粘合、粘接、压合、烫印工序设于密闭空间内进行,其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混料、破碎工序粉尘呈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管理措施降低其浓度影响;项目喷砂工序粉尘经配套布袋除尘装置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打磨工序粉尘呈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管理措施降低其浓度影响;项目磨床修整工序粉尘呈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管理措施降低其浓度影响;项目激光切割工序废气呈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管理措施降低其浓度影响;项目刀具维修工序粉尘呈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管理措施降低其浓度影响。 2、项目厂区内实施雨污分流制,厂区内雨水经雨水收集管道 (略) 政雨水管网;项目注塑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截污管网,最 (略) 桥头污水处理厂处理,水污染物得到了一定量的削减,减轻了污水排放对纳污水体的污染负荷。 3、项目废包装材料、布料边角料、海绵边角料、不含油金属碎屑、废金刚砂、废烫金纸、布袋除尘装置 (略) 回收处理;塑胶边角料及次品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空压机油、废火花机油、废火花机油桶、废空压机油桶、含火花机油碎屑、废切削油、含切削油碎屑、废切削油桶、废抹布、废印版、废胶水桶、废油墨罐、废活性炭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4、对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并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国家“三同时”政策及时做好有关工作,保证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切实履行本评价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与建议,保证做到各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4-01-03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桥头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桥头镇行政办事中心C座8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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