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管理的服务工作,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和省、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高新技术企业现状和发展需求,现将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育申报工作部署如下:
一、指导原则
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支持和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为重点,优化发展环境,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整合社会资源,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体系,培育一批有创新、有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发挥科技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做出贡献。
二、申报对象:
1、至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期满,需要重新申请认定的企业。
2、计划2024年申报高新 (略) 级科技型中小企业。
三、申报条件
1、在天台县境内依法登记注册满一周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生产、开发高新技术产品(服务) (略) 科技型中小企业;
2、企业主要产品(服务)的技术属于2016年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在10%以上。
4、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符合如下要求之一:
(1)拥有1项以上授权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新药、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等I类知识产权。
(2)拥有5项以上授权的其他自主知识产权,主要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II类知识产权。
5、企业科技研发与财务管理规范,近3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文件规定的比例要求;2023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企业具有较好成长性,注册时间不足3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四、申报材料
1、天台县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表(电子文档发送邮箱);
2、企业营业执照、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文件或证书(原件扫描发送邮箱);
3、知识产权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发送邮箱);
4、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或决算报告(其中财务报表原件扫描发送邮箱)
5、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所得税纳税申报表A类(原件扫描发送邮箱)
四、申报程序
1、企业申报。2024年3月6日前,重新认定高新企业提供《天台县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表》;新认定申报企业对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条件进行自评,符合条件的,将上述第三条规定的“申报材料”*@*63.com邮箱。各申报企业需同时向属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做好报备工作。
2、对象选拔。县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办公室组织县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对申报对象进行实地考察论证辅导,提供是否正式申报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意见。
3、工作措施。科技、财政、税务局将按照高新技术企业管理要求加强对申报对象的日常管理, (略) 、知识产权、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对象提供全流程、专业化服务。同时,各申报对象企 (略)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相关通知要求做好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正式申报工作。
附:天台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象申报表
业务联系人:夏小才 材料审核联系人:*秋平
联系电话:*
天台县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 2 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管理的服务工作,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和省、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高新技术企业现状和发展需求,现将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育申报工作部署如下:
一、指导原则
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支持和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为重点,优化发展环境,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整合社会资源,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体系,培育一批有创新、有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发挥科技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做出贡献。
二、申报对象:
1、至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期满,需要重新申请认定的企业。
2、计划2024年申报高新 (略) 级科技型中小企业。
三、申报条件
1、在天台县境内依法登记注册满一周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生产、开发高新技术产品(服务) (略) 科技型中小企业;
2、企业主要产品(服务)的技术属于2016年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在10%以上。
4、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符合如下要求之一:
(1)拥有1项以上授权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新药、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等I类知识产权。
(2)拥有5项以上授权的其他自主知识产权,主要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II类知识产权。
5、企业科技研发与财务管理规范,近3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文件规定的比例要求;2023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企业具有较好成长性,注册时间不足3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四、申报材料
1、天台县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表(电子文档发送邮箱);
2、企业营业执照、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文件或证书(原件扫描发送邮箱);
3、知识产权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发送邮箱);
4、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或决算报告(其中财务报表原件扫描发送邮箱)
5、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所得税纳税申报表A类(原件扫描发送邮箱)
四、申报程序
1、企业申报。2024年3月6日前,重新认定高新企业提供《天台县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表》;新认定申报企业对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条件进行自评,符合条件的,将上述第三条规定的“申报材料”*@*63.com邮箱。各申报企业需同时向属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做好报备工作。
2、对象选拔。县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办公室组织县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对申报对象进行实地考察论证辅导,提供是否正式申报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意见。
3、工作措施。科技、财政、税务局将按照高新技术企业管理要求加强对申报对象的日常管理, (略) 、知识产权、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对象提供全流程、专业化服务。同时,各申报对象企 (略)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相关通知要求做好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正式申报工作。
附:天台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象申报表
业务联系人:夏小才 材料审核联系人:*秋平
联系电话:*
天台县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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