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清市镜洋镇“海葵”台风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灾后重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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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清市镜洋镇“海葵”台风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灾后重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的批复

(略) 镜洋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 (略) 镜洋镇“海葵”台风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灾后重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镜政〔2023〕16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修复农村公路,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 (略) 镜洋镇“海葵”台风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灾后重建工程项目(项目编码:2311-*-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镜洋镇磨石村、墩头村、上店村、西边村、波兰村、下施村、梨洋村、琯口村。

  四、项目单位: (略) 镜洋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对镜洋镇8个村水毁农村交通基础设施进行修复,分别是墩头村尚里线、上店村福上线、西边村琯茶线、波兰村环村路、磨石村朝阳路、下施村甘石线,石子磊线、梨洋村村内路、琯口村牛坪路等农村公路,总长1100米,涵洞3处,栏杆修复500米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355.4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24.6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1.98万元,基本预备费8.78万元)。所需建设资金除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和交通局补助外,剩余部分由你镇自筹解决。

  七、项目建设工期:10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依法决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购等的招标方式,不再核准。

  请据此批复文件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29日

(略) 镜洋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 (略) 镜洋镇“海葵”台风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灾后重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镜政〔2023〕16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修复农村公路,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 (略) 镜洋镇“海葵”台风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灾后重建工程项目(项目编码:2311-*-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镜洋镇磨石村、墩头村、上店村、西边村、波兰村、下施村、梨洋村、琯口村。

  四、项目单位: (略) 镜洋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对镜洋镇8个村水毁农村交通基础设施进行修复,分别是墩头村尚里线、上店村福上线、西边村琯茶线、波兰村环村路、磨石村朝阳路、下施村甘石线,石子磊线、梨洋村村内路、琯口村牛坪路等农村公路,总长1100米,涵洞3处,栏杆修复500米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355.4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24.6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1.98万元,基本预备费8.78万元)。所需建设资金除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和交通局补助外,剩余部分由你镇自筹解决。

  七、项目建设工期:10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依法决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购等的招标方式,不再核准。

  请据此批复文件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29日

(略) 镜洋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 (略) 镜洋镇“海葵”台风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灾后重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镜政〔2023〕16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修复农村公路,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 (略) 镜洋镇“海葵”台风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灾后重建工程项目(项目编码:2311-*-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镜洋镇磨石村、墩头村、上店村、西边村、波兰村、下施村、梨洋村、琯口村。

  四、项目单位: (略) 镜洋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对镜洋镇8个村水毁农村交通基础设施进行修复,分别是墩头村尚里线、上店村福上线、西边村琯茶线、波兰村环村路、磨石村朝阳路、下施村甘石线,石子磊线、梨洋村村内路、琯口村牛坪路等农村公路,总长1100米,涵洞3处,栏杆修复500米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355.4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24.6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1.98万元,基本预备费8.78万元)。所需建设资金除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和交通局补助外,剩余部分由你镇自筹解决。

  七、项目建设工期:10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依法决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购等的招标方式,不再核准。

  请据此批复文件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29日

(略) 镜洋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 (略) 镜洋镇“海葵”台风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灾后重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镜政〔2023〕16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修复农村公路,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 (略) 镜洋镇“海葵”台风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灾后重建工程项目(项目编码:2311-*-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镜洋镇磨石村、墩头村、上店村、西边村、波兰村、下施村、梨洋村、琯口村。

  四、项目单位: (略) 镜洋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对镜洋镇8个村水毁农村交通基础设施进行修复,分别是墩头村尚里线、上店村福上线、西边村琯茶线、波兰村环村路、磨石村朝阳路、下施村甘石线,石子磊线、梨洋村村内路、琯口村牛坪路等农村公路,总长1100米,涵洞3处,栏杆修复500米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355.4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24.6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1.98万元,基本预备费8.78万元)。所需建设资金除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和交通局补助外,剩余部分由你镇自筹解决。

  七、项目建设工期:10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依法决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购等的招标方式,不再核准。

  请据此批复文件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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