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中石矿业有限公司饰面用花岗岩矿开采项目预审意见-吉林中石矿业有限公司饰面用花岗岩矿开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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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2024年 1月3日我局拟对 (略) 饰面用花岗岩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3日-2024年1月4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二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蛟河分局项目审批科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1 | (略) 饰面用花岗岩矿开采项目 | (略) 天岗镇两家子村双岔河屯北山 | (略) | (略) 中环 (略) | 本项 (略) 天岗镇两家子村双岔河屯北山,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26 度55 分8.631 秒,北纬43 度53 分 52.408 秒,东侧、西侧、北侧均为生产矿山,南侧为双岔河屯,现已拆迁,无居民居住,最近敏感点为东侧1021m 的天岗镇。 建设总投资:856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4 万元,占总投资的6.12%。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露天采场、碎石加工场、辅助工程表土堆场、废石堆场、产品堆场、办公区、场外道路、开拓公路、共用工程、环保工程等不同区域和环节组成。 | 污染影响与防治措施: 废气: (1)施工期 该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表土剥离、设备安装、道路开拓、给排水工程及表土、物料堆存过程中产生的扬尘以及施工机械产生的汽车尾气。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运输易起尘的物料时,要求采用有封闭车厢的运输车运输或对物料加盖苫布运输;存放易起尘的物料时,要求堆放在库房中或使用苫布进行遮盖,避开大风天施工。在进行表土剥离、土石方工程时,要求施工单位定时进行场区洒水降尘。控制施工车辆的数量,选用尾气达标排放的施工机械,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如限载、限速等。 (2)营运期 该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碎石加工产生的工艺粉尘、采矿粉尘、表土堆场扬尘、装载和运输扬尘以及燃油机械尾气。 ①碎石加工粉尘 该项目废石料破碎、筛分、投料工序会产生粉尘。拟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筛分及破碎工序上方各设一套收集设施(收集效率90%),粉尘经收集后再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为99%,处理后通过15m 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标准要求。 投料工序采取喷淋措施,破碎、筛分工序未被收集粉尘无组织排放,筛分、破碎工序均在封闭厂房内进行,矿山开采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 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②采矿粉尘 该项目开采为露天开采,在采矿凿岩、切割、铲装、矿石转运等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扬尘。拟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凿岩、切割过程采用湿法作业,尽量选择在风速较小时进行作业,在作业时需要同步进行洒水降尘。 ③堆场、装载、运输扬尘 该项目表土堆场、挖掘机将矿石、废矿石或剥离表土装入汽车时会产生扬尘,同时车辆运输过程中会产生扬尘。拟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定期对表土堆场进行洒水降尘,并使用苫布进行遮盖;在装载作业时,对其进行洒水降尘;对运输车辆进行苫布遮盖处理。 废水: (1)施工期 该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内,定期清抽外运做肥料;施工废水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2)营运期 该项目建成后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淋溶水以及矿坑水。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内,定期清抽外运做肥料,不外排;淋溶水排入矿区一座容积为1000m3 防渗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全部用于露天采场、凿岩、矿石堆场、运输道路洒水降尘用水,不外排;当采矿深度在侵蚀基准面标高以下,露天采场转为露天坑采时,会产生矿坑水,矿坑水采用潜水泵抽出,部分用于本矿区采矿用水,部分用于周边其他矿区用水,均不外排。 噪声: (1)施工期 该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各种施工机械、设备和工程运输车辆等,施工噪声的声级值一般在70-85dB(A)之间。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及效果: 要求企业选用低 噪声的机械设备;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定期对施工设备、机械进行维护; 控制运输车辆行车速度, 禁止夜间鸣笛和运输等。施工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 表1 中相关标准要求。 (2)营运期 该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露天开采过程的挖掘机、装载机、液压劈裂机、凿岩机以及圆盘锯石机;碎石加工过程的破碎机以及振动筛, 噪声源强为85-95dB(A)之间。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及效果: 采尽量选用低噪声、低振动机械设备, 或带有消声、隔音等附属设备的机械, 合理布局, 加强设备维护保养, 根据报告表预测结果可知, 矿区场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中3 类排放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 ( 1) 施工期 该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地表清理产生的植被(树木、灌木等)。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及效果:施工期间清除林木按有关规定由相关部门负责处理,禁止现场焚烧处置;施工期剥离表土临时堆放至表土堆场, 用以土地复垦;生活垃圾全部暂存于垃圾桶内, 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2) 营运期 该项目营运期机械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均到指定维修厂,不在矿山内进行维保,不存在废机油/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营运期固废物主要为矿区剥离表土、沉淀池污泥、矿坑泥渣及破碎工序产生的石粉和废泥土。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矿区剥离表土临时堆存矿区内表土堆场,全部用于闭矿后植被恢复的覆土;淋溶水沉淀过程会有少量污泥产生,外售国家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综合利用;破碎、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石粉,经收集后,作为产品外售;筛分过程中产生的废泥土作为回填土外售。 |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2024年 1月3日我局拟对 (略) 饰面用花岗岩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3日-2024年1月4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二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蛟河分局项目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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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1 | (略) 饰面用花岗岩矿开采项目 | (略) 天岗镇两家子村双岔河屯北山 | (略) | (略) 中环 (略) | 本项 (略) 天岗镇两家子村双岔河屯北山,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26 度55 分8.631 秒,北纬43 度53 分 52.408 秒,东侧、西侧、北侧均为生产矿山,南侧为双岔河屯,现已拆迁,无居民居住,最近敏感点为东侧1021m 的天岗镇。 建设总投资:856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4 万元,占总投资的6.12%。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露天采场、碎石加工场、辅助工程表土堆场、废石堆场、产品堆场、办公区、场外道路、开拓公路、共用工程、环保工程等不同区域和环节组成。 | 污染影响与防治措施: 废气: (1)施工期 该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表土剥离、设备安装、道路开拓、给排水工程及表土、物料堆存过程中产生的扬尘以及施工机械产生的汽车尾气。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运输易起尘的物料时,要求采用有封闭车厢的运输车运输或对物料加盖苫布运输;存放易起尘的物料时,要求堆放在库房中或使用苫布进行遮盖,避开大风天施工。在进行表土剥离、土石方工程时,要求施工单位定时进行场区洒水降尘。控制施工车辆的数量,选用尾气达标排放的施工机械,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如限载、限速等。 (2)营运期 该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碎石加工产生的工艺粉尘、采矿粉尘、表土堆场扬尘、装载和运输扬尘以及燃油机械尾气。 ①碎石加工粉尘 该项目废石料破碎、筛分、投料工序会产生粉尘。拟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筛分及破碎工序上方各设一套收集设施(收集效率90%),粉尘经收集后再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为99%,处理后通过15m 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标准要求。 投料工序采取喷淋措施,破碎、筛分工序未被收集粉尘无组织排放,筛分、破碎工序均在封闭厂房内进行,矿山开采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 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②采矿粉尘 该项目开采为露天开采,在采矿凿岩、切割、铲装、矿石转运等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扬尘。拟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凿岩、切割过程采用湿法作业,尽量选择在风速较小时进行作业,在作业时需要同步进行洒水降尘。 ③堆场、装载、运输扬尘 该项目表土堆场、挖掘机将矿石、废矿石或剥离表土装入汽车时会产生扬尘,同时车辆运输过程中会产生扬尘。拟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定期对表土堆场进行洒水降尘,并使用苫布进行遮盖;在装载作业时,对其进行洒水降尘;对运输车辆进行苫布遮盖处理。 废水: (1)施工期 该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内,定期清抽外运做肥料;施工废水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2)营运期 该项目建成后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淋溶水以及矿坑水。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内,定期清抽外运做肥料,不外排;淋溶水排入矿区一座容积为1000m3 防渗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全部用于露天采场、凿岩、矿石堆场、运输道路洒水降尘用水,不外排;当采矿深度在侵蚀基准面标高以下,露天采场转为露天坑采时,会产生矿坑水,矿坑水采用潜水泵抽出,部分用于本矿区采矿用水,部分用于周边其他矿区用水,均不外排。 噪声: (1)施工期 该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各种施工机械、设备和工程运输车辆等,施工噪声的声级值一般在70-85dB(A)之间。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及效果: 要求企业选用低 噪声的机械设备;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定期对施工设备、机械进行维护; 控制运输车辆行车速度, 禁止夜间鸣笛和运输等。施工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 表1 中相关标准要求。 (2)营运期 该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露天开采过程的挖掘机、装载机、液压劈裂机、凿岩机以及圆盘锯石机;碎石加工过程的破碎机以及振动筛, 噪声源强为85-95dB(A)之间。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及效果: 采尽量选用低噪声、低振动机械设备, 或带有消声、隔音等附属设备的机械, 合理布局, 加强设备维护保养, 根据报告表预测结果可知, 矿区场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中3 类排放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 ( 1) 施工期 该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地表清理产生的植被(树木、灌木等)。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及效果:施工期间清除林木按有关规定由相关部门负责处理,禁止现场焚烧处置;施工期剥离表土临时堆放至表土堆场, 用以土地复垦;生活垃圾全部暂存于垃圾桶内, 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2) 营运期 该项目营运期机械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均到指定维修厂,不在矿山内进行维保,不存在废机油/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营运期固废物主要为矿区剥离表土、沉淀池污泥、矿坑泥渣及破碎工序产生的石粉和废泥土。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矿区剥离表土临时堆存矿区内表土堆场,全部用于闭矿后植被恢复的覆土;淋溶水沉淀过程会有少量污泥产生,外售国家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综合利用;破碎、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石粉,经收集后,作为产品外售;筛分过程中产生的废泥土作为回填土外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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