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灵台县雷新公路新集水库淹没区公路改线工程永久使用草地的公示
灵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灵台县雷新公路新集水库淹没区公路改线工程永久使用草地的公示
灵台县交通运输局向灵台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灵台县雷新公路新集水库淹没区公路改线工程永久使用草地的申请。由于申请相关事项直接关系他人利益,根据《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相关规定和办理程序,现将申请单位申请情况公示如下:
灵台县雷新公路新集水库淹没区公路改线工程由灵台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灵台县雷新公路新集水库淹没区公路改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灵发改字〔2021〕109号)文件批准建设,该工程起点位于百里镇李家坡村,向西途经百里镇杨新庄村,终点位于川口村,路线总长10.2公里(完全利用2.3公里,新建7.9公里),全线按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行车道宽度7.0米,路肩宽度2×0.75米,项目概算总投资8336万元。该工程拟永久使用灵台县境内草地面积1.2623公顷(折合18.9345亩),其中百里镇杨新庄村0.0802公顷,川口村0.5509公顷,星火乡程家塬村0.3373公顷,星火乡林场0.2939公顷。草地权属为国有,未承包到户。
拟永久使用草地单位:灵台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项目法人:李赟
建设项目名称:灵台县雷新公路新集水库淹没区公路改线工程
建设项目批准单位:灵台县发展和改革局
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关于灵台县雷新公路新集水库淹没区公路改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灵发改字〔2021〕109号)
项目申请单位:灵台县交通运输局站
项目实施地点:灵台县百里镇杨新庄村、川口村、星火乡程家塬村、星火乡林场。
本公示起止日期: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9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申请单位所征占用草地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灵台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具体意见,电话0933-*。在此期间内可以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意见或者听证申请的,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照有关程序依法办理相关使用草地手续。
特此公示。
灵台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3日
灵台县交通运输局向灵台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灵台县雷新公路新集水库淹没区公路改线工程永久使用草地的申请。由于申请相关事项直接关系他人利益,根据《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相关规定和办理程序,现将申请单位申请情况公示如下:
灵台县雷新公路新集水库淹没区公路改线工程由灵台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灵台县雷新公路新集水库淹没区公路改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灵发改字〔2021〕109号)文件批准建设,该工程起点位于百里镇李家坡村,向西途经百里镇杨新庄村,终点位于川口村,路线总长10.2公里(完全利用2.3公里,新建7.9公里),全线按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行车道宽度7.0米,路肩宽度2×0.75米,项目概算总投资8336万元。该工程拟永久使用灵台县境内草地面积1.2623公顷(折合18.9345亩),其中百里镇杨新庄村0.0802公顷,川口村0.5509公顷,星火乡程家塬村0.3373公顷,星火乡林场0.2939公顷。草地权属为国有,未承包到户。
拟永久使用草地单位:灵台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项目法人:李赟
建设项目名称:灵台县雷新公路新集水库淹没区公路改线工程
建设项目批准单位:灵台县发展和改革局
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关于灵台县雷新公路新集水库淹没区公路改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灵发改字〔2021〕109号)
项目申请单位:灵台县交通运输局站
项目实施地点:灵台县百里镇杨新庄村、川口村、星火乡程家塬村、星火乡林场。
本公示起止日期: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9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申请单位所征占用草地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灵台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具体意见,电话0933-*。在此期间内可以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意见或者听证申请的,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照有关程序依法办理相关使用草地手续。
特此公示。
灵台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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