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海盐县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海盐县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略) 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的发明专利产业化,不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推进我县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盐委发〔2023〕10号)及《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实施细则》(盐科〔2023〕27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海盐县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本县范围内实施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且在本县依法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实施产业化的发明专利须为已授权且有效(截至申报时间)。
(三)项目须含有一件或一件以上发明专利(包括受让或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符合产业政策,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四)专利产品正处在正常的批量生产销售阶段,并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上年度专利产品销售收入300万元以上。
(五)项目实施单位专利管理制度完善、重视专利保护和人才培养,财务管理制度规范。
(六)优先支持各级专利示范企业申报。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申请书(附件1);
(二)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及上年度专利年费付费凭证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项目产业化总结报告;
(五)产品实现销售财务清单(附件2),并按清单顺序提供产品购销合同或销售发票原始凭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六)上年度的财务报表,有关财务证明材料须加盖财务专用章。
三、受理时间及地址
县科技局受理截止时间:2024年1月26日;
受理地址:武原街道谢家路1479号 科技大楼 1610办公室
请你们收到通知后及时通知辖区内各相关企业按要求提交材料(一式两份,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留存备查),并同步将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PDF版)发送邮箱(*@*eah.net),若有不明之处,请与科技合作与人才科联系。
联系方式:李嘉渊、胡徐艳 0573-*
海盐县科学技术局
2023年12月27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略) 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的发明专利产业化,不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推进我县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盐委发〔2023〕10号)及《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实施细则》(盐科〔2023〕27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海盐县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本县范围内实施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且在本县依法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实施产业化的发明专利须为已授权且有效(截至申报时间)。
(三)项目须含有一件或一件以上发明专利(包括受让或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符合产业政策,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四)专利产品正处在正常的批量生产销售阶段,并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上年度专利产品销售收入300万元以上。
(五)项目实施单位专利管理制度完善、重视专利保护和人才培养,财务管理制度规范。
(六)优先支持各级专利示范企业申报。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申请书(附件1);
(二)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及上年度专利年费付费凭证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项目产业化总结报告;
(五)产品实现销售财务清单(附件2),并按清单顺序提供产品购销合同或销售发票原始凭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六)上年度的财务报表,有关财务证明材料须加盖财务专用章。
三、受理时间及地址
县科技局受理截止时间:2024年1月26日;
受理地址:武原街道谢家路1479号 科技大楼 1610办公室
请你们收到通知后及时通知辖区内各相关企业按要求提交材料(一式两份,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留存备查),并同步将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PDF版)发送邮箱(*@*eah.net),若有不明之处,请与科技合作与人才科联系。
联系方式:李嘉渊、胡徐艳 0573-*
海盐县科学技术局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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