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金山区4幅地块补充列入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同意金山区4幅地块补充列入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批复

  关于同意金山区4幅地块补充列入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批复

沪规划资源施〔2023〕521号

2023-12-29 市规划资源局

金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上报追加金山区2023年经营性用地土地储备计划的请示》(金规划资源〔2023〕9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意见如下:

  一、根据你区土地储备实施情况,同意将金山区4幅地块(地块编号分别为:JS2023-051至JS2023-054)补充列入金山区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总面积约11.58公顷(以实测为准,地块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二、接文后,请你区按照《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财综〔2018〕8号)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土地储备资金,有序推进2023年度土地储备工作。

  三、提高土地储备工作实效。按照“规划引领、聚焦重点;存量优先、服务民生;库容稳定、供储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土地储备的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优先推进实施库存计划,储供联动,促进土地资源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

  四、加强土地储备信息监测监管。请你局建立和完善土地储备地块实施情况台账,按 (略) 有关要求,及时准确填报自然资源部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 (略) 土地储备信息系统,做好土地储备项目信息化监管。

  五、请你局对纳入储备的土地落实管护和巡查,严格储备土地的临时利用,不得出现违法违规使用储备土地的情况。

  六、本土地储备计划批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1年。

  附件:地块基本情况表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

  地块基本情况表

  单位:公顷


序号

地块编号

地块名称

地块地点
(所属街镇)

地块四至

地块

面积

1

JS2023-051

金山新城核心北区JSC1-0403单元3-10-05地块(B23-1局部(文化商业))

新城区

东至海盛路、南至规划河道、西至海芙路、北至龙山路

1.76

2

JS2023-052

海盛路以东、金山大道以北地块

新城区

海盛路以东、金山大道以北、规划河道以南

2.65

3

JS2023-053

B23-2北(增补地块)

新城区

海盛路以东、龙翔路以南、海丰路以西、龙山路以北

2.59

4

JS2023-054

海丰路以东、龙山路以北地块(B18)

新城区

海丰路以东、龙轩路以南、亭卫公路以西、龙翔路以北

4.58

共计(4幅)

11.58

  关于同意金山区4幅地块补充列入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批复

沪规划资源施〔2023〕521号

2023-12-29 市规划资源局

金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上报追加金山区2023年经营性用地土地储备计划的请示》(金规划资源〔2023〕9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意见如下:

  一、根据你区土地储备实施情况,同意将金山区4幅地块(地块编号分别为:JS2023-051至JS2023-054)补充列入金山区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总面积约11.58公顷(以实测为准,地块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二、接文后,请你区按照《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财综〔2018〕8号)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土地储备资金,有序推进2023年度土地储备工作。

  三、提高土地储备工作实效。按照“规划引领、聚焦重点;存量优先、服务民生;库容稳定、供储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土地储备的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优先推进实施库存计划,储供联动,促进土地资源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

  四、加强土地储备信息监测监管。请你局建立和完善土地储备地块实施情况台账,按 (略) 有关要求,及时准确填报自然资源部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 (略) 土地储备信息系统,做好土地储备项目信息化监管。

  五、请你局对纳入储备的土地落实管护和巡查,严格储备土地的临时利用,不得出现违法违规使用储备土地的情况。

  六、本土地储备计划批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1年。

  附件:地块基本情况表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

  地块基本情况表

  单位:公顷


序号

地块编号

地块名称

地块地点
(所属街镇)

地块四至

地块

面积

1

JS2023-051

金山新城核心北区JSC1-0403单元3-10-05地块(B23-1局部(文化商业))

新城区

东至海盛路、南至规划河道、西至海芙路、北至龙山路

1.76

2

JS2023-052

海盛路以东、金山大道以北地块

新城区

海盛路以东、金山大道以北、规划河道以南

2.65

3

JS2023-053

B23-2北(增补地块)

新城区

海盛路以东、龙翔路以南、海丰路以西、龙山路以北

2.59

4

JS2023-054

海丰路以东、龙山路以北地块(B18)

新城区

海丰路以东、龙轩路以南、亭卫公路以西、龙翔路以北

4.58

共计(4幅)

11.58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