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江市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冷自然资发〔2019〕26号
冷水江市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冷自然资发〔2019〕26号
冷自然资发〔2019〕26号
(略) 自然资源局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为坚持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公示原则
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合法、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行政执法信息。
二、公示内容
(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自然资源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征用、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主体,应当主动在门户网站、政务大厅或办公场所等公示行政执法基本信息和结果信息。
(二)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运行要求,在局门户网站公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监管事项清单和监管事项实施清单,明确自然资源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依据、权限、实施主体等;明确自然资源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审批流程、资料清单及样式、审批时限、结果样式、监督方式等;明确自然资源行政处罚等具体操作流程。
(三)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和实施行政处罚等执法监督活动时,必须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在实施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时,要在政务大厅等对外窗口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要在政务大厅采用电子屏显示、制度展板或办事手册等方式,公示自然资源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审批流程、资料清单及样式、审批时限、结果样式、监督方式等信息。
三、公示时限
行政执法业务部门要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门户网站或政府统一政务服务平台,公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相关结果信息。除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外的其他行政执法应在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结果信息等予以公示公开。
四、监督检查
对不按要求公示、选择性公示、更新维护不及时等问题,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
??????????????????????????????????????????????????????????????????????????????????????????????????????????? (略) 自然资源局
冷自然资发〔2019〕26号
(略) 自然资源局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为坚持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公示原则
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合法、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行政执法信息。
二、公示内容
(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自然资源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征用、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主体,应当主动在门户网站、政务大厅或办公场所等公示行政执法基本信息和结果信息。
(二)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运行要求,在局门户网站公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监管事项清单和监管事项实施清单,明确自然资源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依据、权限、实施主体等;明确自然资源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审批流程、资料清单及样式、审批时限、结果样式、监督方式等;明确自然资源行政处罚等具体操作流程。
(三)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和实施行政处罚等执法监督活动时,必须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在实施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时,要在政务大厅等对外窗口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要在政务大厅采用电子屏显示、制度展板或办事手册等方式,公示自然资源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审批流程、资料清单及样式、审批时限、结果样式、监督方式等信息。
三、公示时限
行政执法业务部门要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门户网站或政府统一政务服务平台,公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相关结果信息。除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外的其他行政执法应在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结果信息等予以公示公开。
四、监督检查
对不按要求公示、选择性公示、更新维护不及时等问题,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
??????????????????????????????????????????????????????????????????????????????????????????????????????????? (略) 自然资源局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