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钰源矿业有限公司吉林省磐石市兴民钨钼矿尾矿砂筛选加工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山东钰源矿业有限公司吉林省磐石市兴民钨钼矿尾矿砂筛选加工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 (略) (略) 兴民钨钼矿尾矿砂筛选加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环境影响与排放管理处)
传真:0431-*
通讯地址: (略) 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邮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略) (略) 兴民钨钼矿尾矿砂筛选加工 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 (略) 牛心镇北砬子兴民钨钼矿区 | (略) | (略) (略) | 一、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 (略) 牛心镇北砬子兴民钨钼矿区,矿区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26°10′4.134″,北纬42°55′15.668″。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尾矿回采工程和选矿工程,设置1条年处理钨钼矿尾砂3万吨生产线,服务年限4.9年。配套建设高位水池、蓄水池、精矿池、中矿池、尾砂池、沉淀池、尾矿渣临时堆放场、危险废物贮存点、运输道路及其他储运、辅助、公用和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钨矿砂55吨。 | <p>严格落实“以新带老”整改措施。尾矿回采实施和汛期前完成对尾矿回采区防洪设施建设,完成前,该项目不得投入生产运营。项目服务期满后,由 (略) 对尾矿区进行土地复垦及生态修复。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各类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占地范围内,禁止在占地范围以外的区域堆放建材、设置施工场地等。服务期满后,采用适宜的方式有计划的进行生态修复。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大风天气进行产生扬尘的施工。采用全封闭车辆运输建筑材料,建筑材料集中堆放并苫盖。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高围挡,减轻扬尘污染。运营期挖掘、装卸过程采取洒水降尘、设置围挡等有效措施抑制扬尘,运输车辆加盖苫布,运输道路洒水降尘,确保尾矿回采区和选矿生产区场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须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全部回用于施工和场地降尘,施工生活污水须排入防渗化粪池,及时清掏用于制农肥。运营期选矿废水、尾矿库淋溶水经高位水池沉淀处理,排入蓄水池回用于选矿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于制农肥。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做好高位水池、蓄水池、精矿池、中矿池、尾砂池、沉淀池、尾矿渣临时堆放场、危险废物贮存点等分区防渗措施,确保达到分区防渗要求。选用优质管材,对管线进行防腐、防锈处理。制定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合理布置地下水监测井,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降噪、消声、减振措施,确保施工期和运营期场(厂)界噪声分别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中标准要求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妥善处置该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施工期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垃圾填埋场处理。运行期粗筛杂质、泥渣和尾砂暂存于尾矿渣临时堆放点,外售综合利用。废毛毯厂家回收,废机油须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p> | 已由建设单位编制公众参与说明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 (略) (略) 兴民钨钼矿尾矿砂筛选加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环境影响与排放管理处)
传真:0431-*
通讯地址: (略) 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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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略) (略) 兴民钨钼矿尾矿砂筛选加工 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 (略) 牛心镇北砬子兴民钨钼矿区 | (略) | (略) (略) | 一、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 (略) 牛心镇北砬子兴民钨钼矿区,矿区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26°10′4.134″,北纬42°55′15.668″。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尾矿回采工程和选矿工程,设置1条年处理钨钼矿尾砂3万吨生产线,服务年限4.9年。配套建设高位水池、蓄水池、精矿池、中矿池、尾砂池、沉淀池、尾矿渣临时堆放场、危险废物贮存点、运输道路及其他储运、辅助、公用和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钨矿砂55吨。 | <p>严格落实“以新带老”整改措施。尾矿回采实施和汛期前完成对尾矿回采区防洪设施建设,完成前,该项目不得投入生产运营。项目服务期满后,由 (略) 对尾矿区进行土地复垦及生态修复。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各类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占地范围内,禁止在占地范围以外的区域堆放建材、设置施工场地等。服务期满后,采用适宜的方式有计划的进行生态修复。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大风天气进行产生扬尘的施工。采用全封闭车辆运输建筑材料,建筑材料集中堆放并苫盖。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高围挡,减轻扬尘污染。运营期挖掘、装卸过程采取洒水降尘、设置围挡等有效措施抑制扬尘,运输车辆加盖苫布,运输道路洒水降尘,确保尾矿回采区和选矿生产区场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须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全部回用于施工和场地降尘,施工生活污水须排入防渗化粪池,及时清掏用于制农肥。运营期选矿废水、尾矿库淋溶水经高位水池沉淀处理,排入蓄水池回用于选矿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于制农肥。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做好高位水池、蓄水池、精矿池、中矿池、尾砂池、沉淀池、尾矿渣临时堆放场、危险废物贮存点等分区防渗措施,确保达到分区防渗要求。选用优质管材,对管线进行防腐、防锈处理。制定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合理布置地下水监测井,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降噪、消声、减振措施,确保施工期和运营期场(厂)界噪声分别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中标准要求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妥善处置该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施工期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垃圾填埋场处理。运行期粗筛杂质、泥渣和尾砂暂存于尾矿渣临时堆放点,外售综合利用。废毛毯厂家回收,废机油须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p> | 已由建设单位编制公众参与说明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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