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河县国有林场场部通硬化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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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河县国有林场场部通硬化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信息公示

饶河县国有林场场部通硬化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信息公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饶河县国有林场场部通硬化路建设项目已由饶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饶发改字【2021】 8、9、10、11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 (略) 交通运输局以双交字【2021】48号文件【 (略) 交通运输局关于饶河县国有林场场部通硬化路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初审意见的批复】批准,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饶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饶河县国有林场场部通硬化路建设项目56.739 km,其中永幸林场通硬化路(永幸干线-永幸2支线)项目3.2km,威山林场通硬化路(威山-联丰)项目23.607km,宝马山林场通硬化路(威联公路-杏花村)项目9.293km,小佳河林场通硬化路(12林班-31林班)项目20.639km,均采用四级公路标准,水泥混凝土路面。

2.2建设规模:

(1)永幸林场通硬化路(永幸干线-永幸2支线)项目:全线路基土石方8054m3,20cm水泥混凝土路面14400m2,18cm6%水泥稳定砂砾16320m2,全线共设置钢筋混凝土圆管涵1道,钢筋混凝土盖板涵1道,其中1道钢筋混凝土盖板涵利用,其他构造物均为拆除重建。交通标志8架,里程碑3块,道口标柱18根,公路界碑32块,百米桩29根,平面交叉道口2处。

(2)威山林场通硬化路(威山-联丰)项目:全线路基土石方72091m3,20cm水泥混凝土路面*m2,18cm6%水泥稳定砂砾*m2,全线共设置钢筋混凝土圆管涵3道,钢筋混凝土盖板涵20道,其中7道钢筋混凝土盖板涵利用,其他构造物均为拆除重建。交通标志19架,里程碑23块,道口标柱18根,公路界碑230块,百米桩207根,平面交叉道口3处。

(3)宝马山林场通硬化路(威联公路-杏花村)项目:全线路基土石方40142m3,20cm水泥混凝土路面41819m2,18cm6%水泥稳定砂砾47395m2,全线共设置钢筋混凝土圆管涵4道,钢筋混凝土盖板涵5道,其中3道钢筋混凝土盖板涵利用,其他构造物均为拆除重建。交通标志8架,里程碑9块,道口标柱12根,公路界碑92块,百米桩83根,平面交叉道口2处。

(4)小佳河林场通硬化路(12林班-31林班)项目:主线路基土石方*m3,20cm水泥混凝土路面86148m2,18cm6%水泥稳定砂砾97634m2;支线路基土石方3411m3,20cm水泥混凝土路面5232m2,18cm6%水泥稳定砂砾6129m2;全线共设置钢筋混凝土箱梁中桥1座,钢筋混凝土圆管涵23道,钢筋混凝土盖板涵13道,其中1座钢筋混凝土箱梁中桥、4道钢筋混凝土盖板涵和3道钢筋混凝土圆管涵利用,其他构造物均为拆除重建,另新建2-1.5m钢筋混凝土圆管涵1道;交通标志28架,里程碑20块,道口标柱72根,公路界碑206块,百米桩186根,平面交叉道口10处。

2.3建设地点: (略) 饶河县境内。

2.4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1年7月1日,交工日期2022年10月31日,工期1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仅为编制投标文件参考,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及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

2.7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不发生人身重伤死亡事故,满足国家交通运输 (略) 相关规定。

2.8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 3 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表所示:

注:具体工程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各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http://**.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 (略) 交通运输厅“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财务最低要求

①近三年年平均营业额不得少于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70%;

②营运资金(2019年度流动资产-2019年度流动负债+专为本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总和不得少于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3)业绩最低要求

A1、A3标段:

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完成的业绩(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①累计独立完成过50公里以上(含50公里)的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以标段计,每个标段应至少包含路基工程);

②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25公里以上(含25公里)的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以标段计,每个标段应至少包含路基工程)。

A2标段:

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完成的业绩(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①累计独立完成过20公里以上(含20公里)的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以标段计,每个标段应至少包含路基工程);

②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10公里以上(含10公里)的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以标段计,每个标段应至少包含路基工程)。

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如投标人提供三级及以上公路业绩的,其公路里程可折算成2倍的四级公路里程。例如:投标人已完成某条三级及以上公路等级的施工里程为10公里,则评标时可折算为:投标人已完成四级公路施工里程为20公里。

施工业绩要 (略) 交通运输厅网站的“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3.2本次招标不 (略) 交通运输厅2020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19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或各地方信用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3.5本项目施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兼投。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8605/)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6月3日09时00分至2021年6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版)上线试运行公告》和《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未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2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均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5.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一并递交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略) 南岗区汉水路379号金桂大厦)开标室。同时须递交一份投标保证金缴纳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盖单位公章)。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A1 标段人民币50万元;A2 标段人民币20万元;A3标段人民币50万元。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8605/)上发布。

7.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将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8605/)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进行处罚。

8.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饶河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469-*

招标人:饶河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 (略) 饶河县

联系人:耿先生

电话:0469-*

招标代理:北京典方 (略)

地址: (略) 道里区群力大道3517号

联系人:卢工

电话:*

电子邮箱:*@*63.com

饶河县国有林场场部通硬化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信息公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饶河县国有林场场部通硬化路建设项目已由饶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饶发改字【2021】 8、9、10、11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 (略) 交通运输局以双交字【2021】48号文件【 (略) 交通运输局关于饶河县国有林场场部通硬化路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初审意见的批复】批准,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饶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饶河县国有林场场部通硬化路建设项目56.739 km,其中永幸林场通硬化路(永幸干线-永幸2支线)项目3.2km,威山林场通硬化路(威山-联丰)项目23.607km,宝马山林场通硬化路(威联公路-杏花村)项目9.293km,小佳河林场通硬化路(12林班-31林班)项目20.639km,均采用四级公路标准,水泥混凝土路面。

2.2建设规模:

(1)永幸林场通硬化路(永幸干线-永幸2支线)项目:全线路基土石方8054m3,20cm水泥混凝土路面14400m2,18cm6%水泥稳定砂砾16320m2,全线共设置钢筋混凝土圆管涵1道,钢筋混凝土盖板涵1道,其中1道钢筋混凝土盖板涵利用,其他构造物均为拆除重建。交通标志8架,里程碑3块,道口标柱18根,公路界碑32块,百米桩29根,平面交叉道口2处。

(2)威山林场通硬化路(威山-联丰)项目:全线路基土石方72091m3,20cm水泥混凝土路面*m2,18cm6%水泥稳定砂砾*m2,全线共设置钢筋混凝土圆管涵3道,钢筋混凝土盖板涵20道,其中7道钢筋混凝土盖板涵利用,其他构造物均为拆除重建。交通标志19架,里程碑23块,道口标柱18根,公路界碑230块,百米桩207根,平面交叉道口3处。

(3)宝马山林场通硬化路(威联公路-杏花村)项目:全线路基土石方40142m3,20cm水泥混凝土路面41819m2,18cm6%水泥稳定砂砾47395m2,全线共设置钢筋混凝土圆管涵4道,钢筋混凝土盖板涵5道,其中3道钢筋混凝土盖板涵利用,其他构造物均为拆除重建。交通标志8架,里程碑9块,道口标柱12根,公路界碑92块,百米桩83根,平面交叉道口2处。

(4)小佳河林场通硬化路(12林班-31林班)项目:主线路基土石方*m3,20cm水泥混凝土路面86148m2,18cm6%水泥稳定砂砾97634m2;支线路基土石方3411m3,20cm水泥混凝土路面5232m2,18cm6%水泥稳定砂砾6129m2;全线共设置钢筋混凝土箱梁中桥1座,钢筋混凝土圆管涵23道,钢筋混凝土盖板涵13道,其中1座钢筋混凝土箱梁中桥、4道钢筋混凝土盖板涵和3道钢筋混凝土圆管涵利用,其他构造物均为拆除重建,另新建2-1.5m钢筋混凝土圆管涵1道;交通标志28架,里程碑20块,道口标柱72根,公路界碑206块,百米桩186根,平面交叉道口10处。

2.3建设地点: (略) 饶河县境内。

2.4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1年7月1日,交工日期2022年10月31日,工期1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仅为编制投标文件参考,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及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

2.7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不发生人身重伤死亡事故,满足国家交通运输 (略) 相关规定。

2.8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 3 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表所示:

注:具体工程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各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http://**.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 (略) 交通运输厅“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财务最低要求

①近三年年平均营业额不得少于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70%;

②营运资金(2019年度流动资产-2019年度流动负债+专为本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总和不得少于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3)业绩最低要求

A1、A3标段:

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完成的业绩(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①累计独立完成过50公里以上(含50公里)的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以标段计,每个标段应至少包含路基工程);

②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25公里以上(含25公里)的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以标段计,每个标段应至少包含路基工程)。

A2标段:

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完成的业绩(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①累计独立完成过20公里以上(含20公里)的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以标段计,每个标段应至少包含路基工程);

②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10公里以上(含10公里)的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以标段计,每个标段应至少包含路基工程)。

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如投标人提供三级及以上公路业绩的,其公路里程可折算成2倍的四级公路里程。例如:投标人已完成某条三级及以上公路等级的施工里程为10公里,则评标时可折算为:投标人已完成四级公路施工里程为20公里。

施工业绩要 (略) 交通运输厅网站的“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3.2本次招标不 (略) 交通运输厅2020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19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或各地方信用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3.5本项目施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兼投。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8605/)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6月3日09时00分至2021年6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版)上线试运行公告》和《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未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2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均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5.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一并递交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略) 南岗区汉水路379号金桂大厦)开标室。同时须递交一份投标保证金缴纳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盖单位公章)。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A1 标段人民币50万元;A2 标段人民币20万元;A3标段人民币50万元。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8605/)上发布。

7.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将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8605/)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进行处罚。

8.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饶河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469-*

招标人:饶河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 (略) 饶河县

联系人:耿先生

电话:0469-*

招标代理:北京典方 (略)

地址: (略) 道里区群力大道3517号

联系人:卢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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