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坤元医养院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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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市坤元医养院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1.项目名称: (略) (略) 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桥头河镇花枝村旷家

3.建设单位: (略) 坤元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宇鸿 (略)

5.项目概况: (略) (略) 项 (略) 桥头河镇花枝村旷家,属于新建项目。主要的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综合楼(6F)、2#公寓(7F)、3#公寓(7F)、4#公寓(7F)),设置养老床位600张,其中医疗床位123张(该123张床位作为养老配套医疗床位,不对外)。项目总投资56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6万元,占总投资的2.75%。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施工阶段,频繁使用机动车辆运输建筑材料、施工设备及器材、建筑垃圾等,同时车辆运行、装卸建筑材料时也将产生扬尘污染。

施工期扬尘污染造成大气中TSP值增高,根据类比资料,施工扬尘的起尘量与许多因素有关。影响起尘量的因素包括:基础开挖起尘量、施工渣土堆场起尘量、进出车辆带泥沙量、水泥搬运量、以及起尘高度、采取的防护措施、空气湿度、风速等。一般而言,施工过程中当风速小于3米/秒时,扬尘的影响范围小于施工周界外100m;当风速小于4米/秒时,扬尘的影响范围小于施工周界外200m;当风速小于5米/秒时,扬尘的影响范围小于施工周界外500m。

为了减轻施工期扬尘污染,本项目要求采取如下措施:

①评价建议本项目在施工工地出口处设立监控设施,监督施工工地驶出车辆带泥出场和冒装撒漏,严禁冒装渣土车、带泥车和沿途撒漏 (略) 道路,确保密闭运输效果。

②对施工现场的道路、砂石等建筑材料堆场及其他作业区,要经常洒水湿润,保持尘土不上扬。散体物料、建筑垃圾必须按照规定实行车辆密闭化运输,装卸时严禁凌空抛散。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尽量库内存放,如露天存放时采用严密苫盖,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洒飞扬。

③施工现场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墙)。同时在围挡外设置喷雾设施,进行土方作业及扬尘排放较大工程时开启喷雾设施,减少扬尘污染。

④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场区大门口及主要道路、加工区必须做成混凝土地面,并满足车辆行驶要求。其它部位可采用不同的硬化措施,但现场地面应平整坚实,不得产生泥土和扬尘。施工现场围挡(墙)外地面,也应采取相应的硬化或绿化措施,确保干净、整洁、卫生,无扬尘和垃圾污染。

⑤合理设置出入口,采取混凝土硬化。出入口应设置临时洗车台,完善排水设施。确保出场运输车辆清洗率达到100%。

⑥施工单位在场内转运土石方、拆除临时设施时必须科学、合理施工,采用有效的洒水降尘措施。土石方工程在开挖和转运沿途必须采用湿法作业。

⑦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日产日清。

⑧四级以上 (略) 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严禁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同时覆网防尘。

⑨施工应采用商砼和预拌砂浆,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配制砂浆。

⑩强化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

建设单位应坚持文明施工,严格执行上述污染控制措施。本项目施工期间在做好防治施工废气的措施的情况下,施工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随着施工结束,该部分影响也将随之消失。

1、废水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区的地面冲洗和施工机械、石料等建材冲洗产生的废水;还有极少量的运输车辆的冲洗废水。环评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置集水池、沉淀池等临时性污水简易处理设施,将施工废水进行处理后回用或用于施工场地洒水等,不得外排。本项目无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均为附近村民,施工生活污水经村民自建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

3、噪声

施工噪声包括各种建筑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施工时将采用较多的中小 型设备进行机械化施工。据调查,由于施工机械辐射声级水平较高,施工时噪声对现场施工人员及附近居民产生一定影响,因此,拟采取以下措施:

①采用低噪声机械。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其入场施工。施工过程 中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

②以张贴告示等方式告知周围居民,防止噪声扰民纠纷。

③合理安排物料的运输时间、运输路线,途经沿线的敏感点路段时,减 速慢行、禁止鸣笛;项目将施工物料运输至施工场地,外运垃圾按照原道路运离场地。

④合理安排施工总平面布置,将高噪声源远离声环境敏感点布置,防止 噪声扰民。在场地设置简易隔声障。

⑤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张贴通告和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投诉后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

⑥施工期间在夜间22时至凌晨6 时应禁止高噪声设备施工和倾倒砂卵石料,安排在白天进行施工,防止夜间运输对道路沿线居民产生影响;

综上,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减缓施工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防止噪声污染。

4、施工期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①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包括混凝土碎块、废弃建筑包装材料等房屋主体施工产生建筑垃圾。施工完成后集中收集,包装材料、木材边角料、金属类等可回收利用废物回收利用,碎砖、混凝土块等不可回收废物定期清运至当地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集中堆存。

此外,装修期间产生一定量的装修垃圾,其中的油漆、涂料容器等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固废,需单独集中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得随意丢弃,避免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②生活垃圾

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按0.5kg/d?人计,施工场地工施工人数为2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0kg/d。对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设置专门的垃圾收集点,并采取密闭措施,定期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对周边环境产生污染影响较小。

7.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后于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 (略) 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反对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略) 坤元 (略) 投入运营之前配套建设好环保设施。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10.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略) 项目作出审批决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3日-2024年1月9日(5天),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如对以上项目持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意见反馈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涟源分局环境规划与环境影响评价股。

联系电话:0738-*;0738—*(传真)

1.项目名称: (略) (略) 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桥头河镇花枝村旷家

3.建设单位: (略) 坤元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宇鸿 (略)

5.项目概况: (略) (略) 项 (略) 桥头河镇花枝村旷家,属于新建项目。主要的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综合楼(6F)、2#公寓(7F)、3#公寓(7F)、4#公寓(7F)),设置养老床位600张,其中医疗床位123张(该123张床位作为养老配套医疗床位,不对外)。项目总投资56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6万元,占总投资的2.75%。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施工阶段,频繁使用机动车辆运输建筑材料、施工设备及器材、建筑垃圾等,同时车辆运行、装卸建筑材料时也将产生扬尘污染。

施工期扬尘污染造成大气中TSP值增高,根据类比资料,施工扬尘的起尘量与许多因素有关。影响起尘量的因素包括:基础开挖起尘量、施工渣土堆场起尘量、进出车辆带泥沙量、水泥搬运量、以及起尘高度、采取的防护措施、空气湿度、风速等。一般而言,施工过程中当风速小于3米/秒时,扬尘的影响范围小于施工周界外100m;当风速小于4米/秒时,扬尘的影响范围小于施工周界外200m;当风速小于5米/秒时,扬尘的影响范围小于施工周界外500m。

为了减轻施工期扬尘污染,本项目要求采取如下措施:

①评价建议本项目在施工工地出口处设立监控设施,监督施工工地驶出车辆带泥出场和冒装撒漏,严禁冒装渣土车、带泥车和沿途撒漏 (略) 道路,确保密闭运输效果。

②对施工现场的道路、砂石等建筑材料堆场及其他作业区,要经常洒水湿润,保持尘土不上扬。散体物料、建筑垃圾必须按照规定实行车辆密闭化运输,装卸时严禁凌空抛散。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尽量库内存放,如露天存放时采用严密苫盖,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洒飞扬。

③施工现场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墙)。同时在围挡外设置喷雾设施,进行土方作业及扬尘排放较大工程时开启喷雾设施,减少扬尘污染。

④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场区大门口及主要道路、加工区必须做成混凝土地面,并满足车辆行驶要求。其它部位可采用不同的硬化措施,但现场地面应平整坚实,不得产生泥土和扬尘。施工现场围挡(墙)外地面,也应采取相应的硬化或绿化措施,确保干净、整洁、卫生,无扬尘和垃圾污染。

⑤合理设置出入口,采取混凝土硬化。出入口应设置临时洗车台,完善排水设施。确保出场运输车辆清洗率达到100%。

⑥施工单位在场内转运土石方、拆除临时设施时必须科学、合理施工,采用有效的洒水降尘措施。土石方工程在开挖和转运沿途必须采用湿法作业。

⑦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日产日清。

⑧四级以上 (略) 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严禁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同时覆网防尘。

⑨施工应采用商砼和预拌砂浆,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配制砂浆。

⑩强化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

建设单位应坚持文明施工,严格执行上述污染控制措施。本项目施工期间在做好防治施工废气的措施的情况下,施工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随着施工结束,该部分影响也将随之消失。

1、废水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区的地面冲洗和施工机械、石料等建材冲洗产生的废水;还有极少量的运输车辆的冲洗废水。环评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置集水池、沉淀池等临时性污水简易处理设施,将施工废水进行处理后回用或用于施工场地洒水等,不得外排。本项目无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均为附近村民,施工生活污水经村民自建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

3、噪声

施工噪声包括各种建筑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施工时将采用较多的中小 型设备进行机械化施工。据调查,由于施工机械辐射声级水平较高,施工时噪声对现场施工人员及附近居民产生一定影响,因此,拟采取以下措施:

①采用低噪声机械。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其入场施工。施工过程 中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

②以张贴告示等方式告知周围居民,防止噪声扰民纠纷。

③合理安排物料的运输时间、运输路线,途经沿线的敏感点路段时,减 速慢行、禁止鸣笛;项目将施工物料运输至施工场地,外运垃圾按照原道路运离场地。

④合理安排施工总平面布置,将高噪声源远离声环境敏感点布置,防止 噪声扰民。在场地设置简易隔声障。

⑤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张贴通告和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投诉后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

⑥施工期间在夜间22时至凌晨6 时应禁止高噪声设备施工和倾倒砂卵石料,安排在白天进行施工,防止夜间运输对道路沿线居民产生影响;

综上,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减缓施工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防止噪声污染。

4、施工期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①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包括混凝土碎块、废弃建筑包装材料等房屋主体施工产生建筑垃圾。施工完成后集中收集,包装材料、木材边角料、金属类等可回收利用废物回收利用,碎砖、混凝土块等不可回收废物定期清运至当地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集中堆存。

此外,装修期间产生一定量的装修垃圾,其中的油漆、涂料容器等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固废,需单独集中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得随意丢弃,避免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②生活垃圾

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按0.5kg/d?人计,施工场地工施工人数为2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0kg/d。对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设置专门的垃圾收集点,并采取密闭措施,定期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对周边环境产生污染影响较小。

7.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后于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 (略) 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反对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略) 坤元 (略) 投入运营之前配套建设好环保设施。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10.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略) 项目作出审批决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3日-2024年1月9日(5天),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如对以上项目持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意见反馈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涟源分局环境规划与环境影响评价股。

联系电话:0738-*;0738—*(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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