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巴中市巴州区黄家沟河堤治理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巴中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巴中市巴州区黄家沟河堤治理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2023年1月17日, (略) 审计局 (略) 巴州区黄家沟河堤治理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巴审报〔2023〕1号),指出了该工程未经公开招标确定参建单位、项目投资过程管理不够到位,导致个别单项工程增加投资、结算审核把关不严,多计工程价款417.39万元及施工过程管理不到位,导致部分结算工程量存疑的问题,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我中心高度重视,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分析,采取了相关措施进行了整改。现将审计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未经公开招标确定参建单位的问题
(一)市政府三届2次常务 (略) 巴州区黄家沟河堤治理工程列为应急工程,市土地储备中心作为项目业主, (略) 自筹资金继续实施该项目。考虑到该项目工期仅有3个月,任务重且列为应急工程,因此未经公开招标确定参建单位。2014年至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该项目3次处罚予以处理。
(二)2023年4月15日,土储中心主任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学均得到了提升,深刻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后续工作中将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目前,已完成整改。
二、项目投资过程管理不够到位,导致个别单项工程增加投资的问题
(一)2023年3月13日,我中心邀请相关人员对设计单位出具的《关于黄家沟河堤治理工程巴玉桥上段K0+150~K0+260设计变更》再次论证变更情由的合理性。拟新建的河堤必须按规划后的河道轴线实施,导致拟建河道需开挖河滩地和部分居民耕作地,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现新开挖的河道为粉质粘土地基,其承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故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现场办公确定该段河道采用换填议就变更的原因、依据进行了充分讨论;对项目实施过程具体情况进行了充分讨论。黄家沟河堤(K0+150~K0+260段)施工图为2013版经审查的施工图,2015年5月施工中标单位四川 (略) 进场后,发现拟建河道与施工图河道轴线不一致,其原因是已改建的巴玉桥河道轴线与施工图河道轴线不一致,经查实,2014年4月 (略) 规划局批准的“ (略) 巴州区巴玉路后河中桥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对该段河堤轴线进行了重新规划(详砂卵石并碾压密实后作为堤防基础的持力层。根据施工过程计量资料影像资料查实,该段河堤即换填的砂卵石作为河堤基础。会议议定:一是该河堤基础变更依据真实有效,二是该河堤基础变更后的方案科学、合理,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二)我中心将依法依规办理竣工结算。为了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我中心制定了《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管理的通知》,我中心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规范工程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管理工作,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目前,已完成整改。
三、结算审核把关不严,多计工程价款417.39万元的问题
(一) (略) (略) 按审计认定的多计工程价款分标段予以扣减,结合审计提出的其他意见,依法依规重新调整结算金额。
(二)我中心严格遵守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的规定,在我中心管理的项目结算审查中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依法依规办理竣工结算。
(三)在今后工作中对委 (略) 加强管理,并在咨询合同中约定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要求。
目前,已完成整改。
四、施工过程管理不到位,导致部分结算工程量存疑的问题
我中心对审计提出的工程量存疑事项(抽水台班、土方二次转运、外购石方、抛石挤淤和砼泵送)召集了原参建人员再次核实签证资料真实性和规范性,2023年4月30日,土储中心主任主持召开了《黄家沟河堤治理工程审计存疑问题整改专题会议》,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现场代表再次查阅资料核实签证的抽水台班工程量、抛石挤淤工程量,均表示现场据实收方、计量准确、属实,并对泵送单价及泵送工程量的认定提出了处理意见。2023年5月 (略) (略) 对2022年12月28日出具的汇报说明召集勘察、设计、监理及施工相关负责人再次核实并进行了整改。
目前,已完成整改。
(一)抽水台班工程量存疑整改情况
1.经查阅该五份签证单有施工和监理单位人员签字,我中心人员未签字,但中心现场人员在技术核定表汇总时间进行了确认。经现场人员再次复核,该5份签证单记录抽水台班时间属实,并确认整改措施。
2.经现场人员再次复核明确为抽水台班记录抽水时间和抽水泵数量真实,核定表汇总抽水时间有误,对有误部分的数据进行了纠正,核减抽水145个小时,核减造价15489.99元。
(二)土石方二次转运存疑整改情况
(略) 巴州区黄家沟河堤治理工程左右侧分别为正在施工的 (略) (略) 场和中交(巴中) (略) 的黄家沟景观大道,所以临近无土方暂存场;施工场地内临时便道交叉、施工现场为深基坑开挖,施工现场不具备堆放条件。基于实际情况整个项目土方是外运暂存,发生了土方二次转运。
(三)外购石方工程量存疑整改情况
依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岩石坚硬程度分类:坚硬岩fr>60MPa、较硬岩60MPa≥fr>30MPa、较软岩 30MPa≥fr>15MPa、软岩15MPa≥fr>5MPa、极软岩fr≤5MPa(fr为岩石单轴抗压强度)。黄家沟河堤治理工程勘察报告载明本项目石方为紫红色泥岩,具有易风化,雨水易软化的特点,中等风化基岩单轴抗压强度实验实测成果为6.3MPa,不能满足设计≥20MPa的要求,因此回填石方为外购石方。2022年6月10日,设计单位四川长水 (略) 出具了现场开挖泥岩不能利用的说明。
(四)抛石挤淤泥工程量存疑整改情况
该项目与景观大道交叉作业施工导致原地貌发生变化,特别是K2+480~K0+680段河堤线形及里程未确定,设计出具的前两版图纸中的抛石挤淤量为暂估量,设计明确说明实际工程量根据实测或复勘为准。在实际施工中抛石挤淤所用石方进行了现场收方确认,且工程竣工后我中心委托第三方进行钻探复核收方工程量,基本与收方量吻合。
(五)泵送混凝土工程量存疑整改情况
一是泵送单价的问题,经了解,各标段使用泵车臂长不同,现统一按30元/立方米行结算。二是施工时间较长,各标段正在提供泵送和非泵送工程量依据。因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验不足未完善相关资料,造成后期审计工作难度增加,我 (略) (略) 进一步厘清泵送工程量,据实依法依规办理工程结算。
同时,针对审计提出的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和审计建议, (略) (略) (该公司属巴中 (略) 下属单位)严格对照检查,依法依规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在今后的项目管理中严格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一是进一步规范建设程序,按照工程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实施过程管理,做好项目资料归档工作。二是进一步履行办理工程结算的职责,前期, (略) (略) 衔接办理工程结算事宜,下一 (略) (略) 将切实履行工程结算审核等职责,依法依规办理工程结算。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参建单位的管理,切实按要求履职,规范相关人员执业行为,确保项目建设清正廉洁。
特此公告。
(略) 土地储备中心
2024年1月3日
2023年1月17日, (略) 审计局 (略) 巴州区黄家沟河堤治理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巴审报〔2023〕1号),指出了该工程未经公开招标确定参建单位、项目投资过程管理不够到位,导致个别单项工程增加投资、结算审核把关不严,多计工程价款417.39万元及施工过程管理不到位,导致部分结算工程量存疑的问题,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我中心高度重视,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分析,采取了相关措施进行了整改。现将审计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未经公开招标确定参建单位的问题
(一)市政府三届2次常务 (略) 巴州区黄家沟河堤治理工程列为应急工程,市土地储备中心作为项目业主, (略) 自筹资金继续实施该项目。考虑到该项目工期仅有3个月,任务重且列为应急工程,因此未经公开招标确定参建单位。2014年至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该项目3次处罚予以处理。
(二)2023年4月15日,土储中心主任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学均得到了提升,深刻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后续工作中将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目前,已完成整改。
二、项目投资过程管理不够到位,导致个别单项工程增加投资的问题
(一)2023年3月13日,我中心邀请相关人员对设计单位出具的《关于黄家沟河堤治理工程巴玉桥上段K0+150~K0+260设计变更》再次论证变更情由的合理性。拟新建的河堤必须按规划后的河道轴线实施,导致拟建河道需开挖河滩地和部分居民耕作地,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现新开挖的河道为粉质粘土地基,其承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故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现场办公确定该段河道采用换填议就变更的原因、依据进行了充分讨论;对项目实施过程具体情况进行了充分讨论。黄家沟河堤(K0+150~K0+260段)施工图为2013版经审查的施工图,2015年5月施工中标单位四川 (略) 进场后,发现拟建河道与施工图河道轴线不一致,其原因是已改建的巴玉桥河道轴线与施工图河道轴线不一致,经查实,2014年4月 (略) 规划局批准的“ (略) 巴州区巴玉路后河中桥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对该段河堤轴线进行了重新规划(详砂卵石并碾压密实后作为堤防基础的持力层。根据施工过程计量资料影像资料查实,该段河堤即换填的砂卵石作为河堤基础。会议议定:一是该河堤基础变更依据真实有效,二是该河堤基础变更后的方案科学、合理,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二)我中心将依法依规办理竣工结算。为了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我中心制定了《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管理的通知》,我中心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规范工程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管理工作,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目前,已完成整改。
三、结算审核把关不严,多计工程价款417.39万元的问题
(一) (略) (略) 按审计认定的多计工程价款分标段予以扣减,结合审计提出的其他意见,依法依规重新调整结算金额。
(二)我中心严格遵守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的规定,在我中心管理的项目结算审查中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依法依规办理竣工结算。
(三)在今后工作中对委 (略) 加强管理,并在咨询合同中约定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要求。
目前,已完成整改。
四、施工过程管理不到位,导致部分结算工程量存疑的问题
我中心对审计提出的工程量存疑事项(抽水台班、土方二次转运、外购石方、抛石挤淤和砼泵送)召集了原参建人员再次核实签证资料真实性和规范性,2023年4月30日,土储中心主任主持召开了《黄家沟河堤治理工程审计存疑问题整改专题会议》,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现场代表再次查阅资料核实签证的抽水台班工程量、抛石挤淤工程量,均表示现场据实收方、计量准确、属实,并对泵送单价及泵送工程量的认定提出了处理意见。2023年5月 (略) (略) 对2022年12月28日出具的汇报说明召集勘察、设计、监理及施工相关负责人再次核实并进行了整改。
目前,已完成整改。
(一)抽水台班工程量存疑整改情况
1.经查阅该五份签证单有施工和监理单位人员签字,我中心人员未签字,但中心现场人员在技术核定表汇总时间进行了确认。经现场人员再次复核,该5份签证单记录抽水台班时间属实,并确认整改措施。
2.经现场人员再次复核明确为抽水台班记录抽水时间和抽水泵数量真实,核定表汇总抽水时间有误,对有误部分的数据进行了纠正,核减抽水145个小时,核减造价15489.99元。
(二)土石方二次转运存疑整改情况
(略) 巴州区黄家沟河堤治理工程左右侧分别为正在施工的 (略) (略) 场和中交(巴中) (略) 的黄家沟景观大道,所以临近无土方暂存场;施工场地内临时便道交叉、施工现场为深基坑开挖,施工现场不具备堆放条件。基于实际情况整个项目土方是外运暂存,发生了土方二次转运。
(三)外购石方工程量存疑整改情况
依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岩石坚硬程度分类:坚硬岩fr>60MPa、较硬岩60MPa≥fr>30MPa、较软岩 30MPa≥fr>15MPa、软岩15MPa≥fr>5MPa、极软岩fr≤5MPa(fr为岩石单轴抗压强度)。黄家沟河堤治理工程勘察报告载明本项目石方为紫红色泥岩,具有易风化,雨水易软化的特点,中等风化基岩单轴抗压强度实验实测成果为6.3MPa,不能满足设计≥20MPa的要求,因此回填石方为外购石方。2022年6月10日,设计单位四川长水 (略) 出具了现场开挖泥岩不能利用的说明。
(四)抛石挤淤泥工程量存疑整改情况
该项目与景观大道交叉作业施工导致原地貌发生变化,特别是K2+480~K0+680段河堤线形及里程未确定,设计出具的前两版图纸中的抛石挤淤量为暂估量,设计明确说明实际工程量根据实测或复勘为准。在实际施工中抛石挤淤所用石方进行了现场收方确认,且工程竣工后我中心委托第三方进行钻探复核收方工程量,基本与收方量吻合。
(五)泵送混凝土工程量存疑整改情况
一是泵送单价的问题,经了解,各标段使用泵车臂长不同,现统一按30元/立方米行结算。二是施工时间较长,各标段正在提供泵送和非泵送工程量依据。因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验不足未完善相关资料,造成后期审计工作难度增加,我 (略) (略) 进一步厘清泵送工程量,据实依法依规办理工程结算。
同时,针对审计提出的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和审计建议, (略) (略) (该公司属巴中 (略) 下属单位)严格对照检查,依法依规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在今后的项目管理中严格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一是进一步规范建设程序,按照工程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实施过程管理,做好项目资料归档工作。二是进一步履行办理工程结算的职责,前期, (略) (略) 衔接办理工程结算事宜,下一 (略) (略) 将切实履行工程结算审核等职责,依法依规办理工程结算。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参建单位的管理,切实按要求履职,规范相关人员执业行为,确保项目建设清正廉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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