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长新通信设备有限公司长新通信设备制造及光缆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安徽长新通信设备有限公司长新通信设备制造及光缆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长新通信设备制造及光缆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64-* 地址: (略) 佛子岭路与梅山 (略) 政务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长新通信设备制造及光缆生产项目
二、建设单位:安徽 (略)
三、环评单位:安徽 (略)
四、建设地点:安徽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柱山路与兴裕路交叉口西北侧
五、项目基本情况
安徽 (略) 投资*万元建设长新通信设备制造及光缆生产项目,该项目位于安徽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柱山路与兴裕路交叉口西北侧,占地面积32836m2,主要建设4栋生产厂房(2栋钢构厂房、2栋钢筋混凝土4F厂房),1栋综合楼,配套相关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建成后年产光缆80万芯公里、器件50万套、光配件20万套、光缆接头盒200万套、芯公里光缆500万、光模块光器件200万只、智能终端200万台、钣金通信机柜100万台。
六、产业政策及规划选址
(一)产业政策符合性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及鼓励类,视为允许类。该项目于2022年11月9 (略) 裕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文件号:裕发改审批高新备【2022】15号,备案编号:2206-*-04-0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规划符合性
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不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不属于规模效益差、能源资源消耗大、环境影响严重的企业,不属于高污染、高能耗、高水耗的严格控制项目。项目属于《六安高新区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中的工业用地,不在六安高新区南片区规划负面清单范围内,因此,项目用地、布局、产业均与六安高新区南片区规划相符。
七、运营期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注塑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规模:50t/d;处理工艺:调节+气浮+絮凝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处理后与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 (略) 政污水管网。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挥发性有机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SO2、NOX)。
(1)烟(粉)尘:
①切割下料、打磨、喷砂废气、焊接烟尘:切割下料工段设置集中的切割下料区域,其中激光切割设备自带抽吸风装置,其余切割装置在切割工位上方安装集气罩;打磨工段设置集中的打磨区域,在打磨工位上方安装集气罩;喷砂工段设置封闭的喷砂房,配套负压收集系统;焊接工段设置独立的焊接平台,在焊接平台上方安装集气罩,同时自动焊接机器人在焊接手臂上配套抽吸风软管;各工段收集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集中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②投料粉尘和破碎粉尘:注塑投料过程中设置封闭的投料房,投料工段上方安装集气罩,设置密闭破碎间1间,在破碎机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③静电喷涂粉尘:喷粉粉尘经设备自带“旋风+滤筒”双级粉末回收系统+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2)挥发性有机废气:
①接头盒注塑废气和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出料口设置出料罩并配套抽吸风装置,危险废物贮存库设置负压收集管道,收集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②电缆注塑废气和着色油墨废气:电缆注塑出料口设置出料罩并配套抽吸风装置,着色工段出料口设置集气罩,收集的有机废气集中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③油性漆喷涂废气、水性漆喷涂废气和静电喷涂后固化废气:油性漆涂装生产线密闭,调漆室位于密闭涂装线内,并配套负压集气系统,产生的漆雾和有机废气经漆雾过滤模组+1套沸石转轮吸附浓缩+RTO装置处理;水性漆涂装生产线密闭,配套负压集气系统,产生的漆雾和有机废气经化学纤维棉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在静电喷涂固化烘干通道出料口处设置集气罩+收集管道,收集的有机废气送入油性漆配套的RTO装置中处置经处理达标后的废气合并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3)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SO2、NOX:经低氮燃烧后与油性漆喷涂废气、水性漆喷涂废气和静电喷涂后固化废气合并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设备的运行,拟采取的治理措施包括:优化厂区平面布局,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远离厂界处,通过距离衰减及加强绿化减轻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同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措施;根据环评文件预测,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产生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注塑不合格品,废电线电缆,金属边角料,焊渣,包装材料;危险废物为管道喷枪废清洗溶剂,漆桶,废油漆沾染物,槽渣,脱脂剂桶、废矿物油桶、硅烷剂桶,废矿物油,含油棉纱、手套,漆雾过滤模组更换的滤芯,废活性炭,气浮渣,碱液,更换的沸石吸附材料;生活垃圾主要职工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静电喷涂滤芯收集的塑粉定期清理后回用于静电喷涂,其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存放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定期资源外售;危险废物集中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在厂区内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
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预防、末端控制、污染监控、应急处理”的原则进行,根据《地下水污染源防渗技术指南》(环办土壤函〔2020〕72号)中分区防渗要求,对事故应急池、污水处理设施、表面处理区(喷漆区)、原辅料仓库、危废贮存库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处理;其他区域进行一般防渗处理。
八、环境风险防范
本工程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主要包括油漆等化学物质泄露引发火灾或人员中毒;危险废物流失;废气处理装置、污水处理设施发生故障等。
拟采取以下措施应对:1.要求企业按照规定编制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2.企业建设1座事故收集池,有效容积70m3,用于收集流失危废及消防废水;3.定期对废气处理装置、废水处理装置进行检修等。
九、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环评文件分析,以项目区内2#厂房为边界设置100m的环境保护距离,根据现场调查,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等大气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且防护距离内不会规划和建设学校、医院、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
十、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建成后排放大气污染物:烟(粉)尘:1.061t/a;挥发性有机物:3.498t/a;SO2:0.058t/a;NOX:0.269t/a,市局总量主管科室已核定解决。
十一、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要求项目建成运行后,对废气、噪声、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定期委托监测。监测要求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 942-201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HJ1124-20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HJ 1301-2023)进行。
十二、环评主要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产业发展规划,项目在落实环评中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的改变,项目建设可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长新通信设备制造及光缆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64-* 地址: (略) 佛子岭路与梅山 (略) 政务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长新通信设备制造及光缆生产项目
二、建设单位:安徽 (略)
三、环评单位:安徽 (略)
四、建设地点:安徽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柱山路与兴裕路交叉口西北侧
五、项目基本情况
安徽 (略) 投资*万元建设长新通信设备制造及光缆生产项目,该项目位于安徽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柱山路与兴裕路交叉口西北侧,占地面积32836m2,主要建设4栋生产厂房(2栋钢构厂房、2栋钢筋混凝土4F厂房),1栋综合楼,配套相关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建成后年产光缆80万芯公里、器件50万套、光配件20万套、光缆接头盒200万套、芯公里光缆500万、光模块光器件200万只、智能终端200万台、钣金通信机柜100万台。
六、产业政策及规划选址
(一)产业政策符合性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及鼓励类,视为允许类。该项目于2022年11月9 (略) 裕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文件号:裕发改审批高新备【2022】15号,备案编号:2206-*-04-0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规划符合性
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不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不属于规模效益差、能源资源消耗大、环境影响严重的企业,不属于高污染、高能耗、高水耗的严格控制项目。项目属于《六安高新区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中的工业用地,不在六安高新区南片区规划负面清单范围内,因此,项目用地、布局、产业均与六安高新区南片区规划相符。
七、运营期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注塑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规模:50t/d;处理工艺:调节+气浮+絮凝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处理后与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 (略) 政污水管网。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挥发性有机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SO2、NOX)。
(1)烟(粉)尘:
①切割下料、打磨、喷砂废气、焊接烟尘:切割下料工段设置集中的切割下料区域,其中激光切割设备自带抽吸风装置,其余切割装置在切割工位上方安装集气罩;打磨工段设置集中的打磨区域,在打磨工位上方安装集气罩;喷砂工段设置封闭的喷砂房,配套负压收集系统;焊接工段设置独立的焊接平台,在焊接平台上方安装集气罩,同时自动焊接机器人在焊接手臂上配套抽吸风软管;各工段收集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集中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②投料粉尘和破碎粉尘:注塑投料过程中设置封闭的投料房,投料工段上方安装集气罩,设置密闭破碎间1间,在破碎机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③静电喷涂粉尘:喷粉粉尘经设备自带“旋风+滤筒”双级粉末回收系统+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2)挥发性有机废气:
①接头盒注塑废气和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出料口设置出料罩并配套抽吸风装置,危险废物贮存库设置负压收集管道,收集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②电缆注塑废气和着色油墨废气:电缆注塑出料口设置出料罩并配套抽吸风装置,着色工段出料口设置集气罩,收集的有机废气集中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③油性漆喷涂废气、水性漆喷涂废气和静电喷涂后固化废气:油性漆涂装生产线密闭,调漆室位于密闭涂装线内,并配套负压集气系统,产生的漆雾和有机废气经漆雾过滤模组+1套沸石转轮吸附浓缩+RTO装置处理;水性漆涂装生产线密闭,配套负压集气系统,产生的漆雾和有机废气经化学纤维棉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在静电喷涂固化烘干通道出料口处设置集气罩+收集管道,收集的有机废气送入油性漆配套的RTO装置中处置经处理达标后的废气合并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3)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SO2、NOX:经低氮燃烧后与油性漆喷涂废气、水性漆喷涂废气和静电喷涂后固化废气合并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设备的运行,拟采取的治理措施包括:优化厂区平面布局,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远离厂界处,通过距离衰减及加强绿化减轻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同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措施;根据环评文件预测,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产生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注塑不合格品,废电线电缆,金属边角料,焊渣,包装材料;危险废物为管道喷枪废清洗溶剂,漆桶,废油漆沾染物,槽渣,脱脂剂桶、废矿物油桶、硅烷剂桶,废矿物油,含油棉纱、手套,漆雾过滤模组更换的滤芯,废活性炭,气浮渣,碱液,更换的沸石吸附材料;生活垃圾主要职工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静电喷涂滤芯收集的塑粉定期清理后回用于静电喷涂,其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存放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定期资源外售;危险废物集中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在厂区内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
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预防、末端控制、污染监控、应急处理”的原则进行,根据《地下水污染源防渗技术指南》(环办土壤函〔2020〕72号)中分区防渗要求,对事故应急池、污水处理设施、表面处理区(喷漆区)、原辅料仓库、危废贮存库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处理;其他区域进行一般防渗处理。
八、环境风险防范
本工程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主要包括油漆等化学物质泄露引发火灾或人员中毒;危险废物流失;废气处理装置、污水处理设施发生故障等。
拟采取以下措施应对:1.要求企业按照规定编制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2.企业建设1座事故收集池,有效容积70m3,用于收集流失危废及消防废水;3.定期对废气处理装置、废水处理装置进行检修等。
九、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环评文件分析,以项目区内2#厂房为边界设置100m的环境保护距离,根据现场调查,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等大气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且防护距离内不会规划和建设学校、医院、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
十、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建成后排放大气污染物:烟(粉)尘:1.061t/a;挥发性有机物:3.498t/a;SO2:0.058t/a;NOX:0.269t/a,市局总量主管科室已核定解决。
十一、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要求项目建成运行后,对废气、噪声、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定期委托监测。监测要求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 942-201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HJ1124-20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HJ 1301-2023)进行。
十二、环评主要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产业发展规划,项目在落实环评中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的改变,项目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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