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寨县热力有限公司集中供热锅炉设备超低排放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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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寨县热力有限公司集中供热锅炉设备超低排放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略) 集中供热锅炉设备超低排放升级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的要求,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内容第二次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集中供热锅炉设备超低排放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内容:本项目工程内容主要为在东热源厂新建一座91MW 热水锅炉、拆除东热源厂2台29MW锅炉,将拆除的其中1台热水锅炉改建到西热源厂,1台外售;拆除东、西、南热源厂不符合环保要求的4台14MW 热水锅炉。配套脱硫、脱硝、除尘等设施,综合办公楼、职工宿舍及道路等附属配套工程依托现有。本次改建工程后,西热源厂和南热源厂停运,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位于东热源厂内。

二、征求意见稿网络下载链接及公众查阅纸质版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 http://**_Ksf_6ZepeAG_LGRBUXg

提取码:4h86

查阅纸质报告方式: (略) 现场索取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周围各村庄的居民、单位职工及团体、组织和管理部门。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_*.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子邮件、电话或者其他联系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公众意见表提出公众意见.

六、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党主任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地址: (略) 五寨县迎宾西街西华苑北侧约 30 米

(略) 集中供热锅炉设备超低排放升级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的要求,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内容第二次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集中供热锅炉设备超低排放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内容:本项目工程内容主要为在东热源厂新建一座91MW 热水锅炉、拆除东热源厂2台29MW锅炉,将拆除的其中1台热水锅炉改建到西热源厂,1台外售;拆除东、西、南热源厂不符合环保要求的4台14MW 热水锅炉。配套脱硫、脱硝、除尘等设施,综合办公楼、职工宿舍及道路等附属配套工程依托现有。本次改建工程后,西热源厂和南热源厂停运,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位于东热源厂内。

二、征求意见稿网络下载链接及公众查阅纸质版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 http://**_Ksf_6ZepeAG_LGRBUXg

提取码:4h86

查阅纸质报告方式: (略) 现场索取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周围各村庄的居民、单位职工及团体、组织和管理部门。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_*.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子邮件、电话或者其他联系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公众意见表提出公众意见.

六、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党主任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地址: (略) 五寨县迎宾西街西华苑北侧约 30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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