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市顺兴塑胶有限公司年产塑胶粒2000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关于《惠州市顺兴塑胶有限公司年产塑胶粒2000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批准《 (略) (略) 年产塑胶粒2000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惠阳区淡水街道办南亨西路,邮编:*
联系电话:0752-*
传 真:0752-*
项目名称 | (略) (略) 年产塑胶粒2000吨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惠阳区镇隆镇塘角村委会寨下村民小组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属于新建项目,用地面积1644平方米。项目年产塑胶粒2000t。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 (一)项目不得擅自外购废旧塑料从事产品生产。 (二)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项目生活污水近期接入镇隆镇塘角村寨下小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略) 政管网纳入镇隆镇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 (四)项目须配套建设生产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并按要求建设产污过程监控设施,接入环保监管平台。生产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及表9,臭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 (五)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六)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符合相关管理要求,工业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排放。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机油瓶、含油废抹布等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行管理,及时交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
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批准《 (略) (略) 年产塑胶粒2000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惠阳区淡水街道办南亨西路,邮编:*
联系电话: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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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略) (略) 年产塑胶粒2000吨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惠阳区镇隆镇塘角村委会寨下村民小组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属于新建项目,用地面积1644平方米。项目年产塑胶粒2000t。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 (一)项目不得擅自外购废旧塑料从事产品生产。 (二)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项目生活污水近期接入镇隆镇塘角村寨下小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略) 政管网纳入镇隆镇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 (四)项目须配套建设生产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并按要求建设产污过程监控设施,接入环保监管平台。生产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及表9,臭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 (五)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六)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符合相关管理要求,工业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排放。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机油瓶、含油废抹布等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行管理,及时交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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